媒體怎樣報導醫界?醫界專業的觀點在哪裡? 歡迎論述,讓真相更完整的呈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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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ichola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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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 Nicholas » 
			
			
			
			
			antonio 寫:Nicholas 寫:我自己對柯P新政不太滿意
但對他移送搖搖哥
大表贊同!  
 
 
同樣的場景在美國
搖搖哥恐怕當下就被大批警力亂槍射殺  
 
 
柯P學長 我挺你!  

 
真的假的
美國公權力不只可免費狂毆黑人+香蕉
還可以這樣打活靶喔
台灣警察有1/10的權力就好了(也夠了..)
 
台灣警察連抓人去拘留都不行
將心比心
有個"沒攻擊性"的精神病患
整天在住家周圍出沒
誰不害怕  
特別是家中有小孩的父母  (怕怕) 
等他出手已經來不及了  (偽可愛) 
結論:有症狀的psychosis 應該都要隔離吧!  (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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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ip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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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 pipo » 
			
			
			
			
			魯蛇偶對廢不廢死不表示意見
純粹路過
發現某人毛病一而再再而三被許多人挑出來而從不自省
現身幫吐一下口水
  (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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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ntoni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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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 antonio » 
			
			
			
			
			11.習慣用"打臉" "繼續打臉" 來開頭又結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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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榮譽院長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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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來只看
"妖怪手錶"(這啥? (爽) )的不只一位... 

 (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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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榮譽院長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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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OHOHO 寫:
   寫:7、幹,廢死出來負責
中華民國政府在過去只有2006~2009三年的時間暫停執行死刑,2010年開始又繼續,這五年來台灣又槍決了26名死刑犯,而這幾次的無差別殺人卻都是在死刑重新執行後才發生的,甚至很顯然的,重大殺人事件發生的週期在恢復死刑之後越來越短(2012年12月湯姆熊;2014年5月北捷;2015年5月文化國小;2016年3月內湖)。指責「廢死」是兇殺事件的主要原因有很大的邏輯問題,廢死與否顯然並不是構成殺人案的主要動機,階級僵化貧富差距失控竭盡所能歧視異己的社會結構爆炸才是問題的根本。
廢死當然有責任
廢死派在社會是少數
但是廢死派在我國法學教育系統(就是法律系所)和繼續教育系統裡  掌握了絕對的話語權
在法律系所裡   只有廢死  才是政治正確
這些學生只接受單方資訊  不曾出社會見識過真正的壞人和人性的惡毒險惡  就考上了法官
才會做出
被告犯行未達ISIS程度之罪大惡極  所以不判死刑
原審死刑未審酌兩公約  所以廢棄發回
這些讓民眾看不下去的離譜判決
 
如果照你描述的 兩公約造成法官不敢判死 那就是一種黑箱廢死(卻沒有終身監禁!)
那麼"有終身監禁的廢死" 不就是更嚴?
不能叫湯姆熊案的兇手去死 至少努力讓他們終身監禁
還是 你可以叫小英跟歐盟說:我們廢簽?甘有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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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OHOHO 寫:
   寫:8、在我們學會同理跟關懷之前,社會上被壓迫歧視的弱勢或邊緣人理所當然的被切割在我們的人生之外,彷彿一切跟我們毫不相干,即使未來他們在繼續被歧視壓迫到走投無路的時候選擇了放棄自己的做法,我們也只要說服自己是他自己放棄自己的就好了,只要嚴厲譴責並繼續讓他消失在我們的人生當中就好了。
我不知道小燈泡的媽媽是什麼立場,也不想去猜他的立場,但他在這次事件所展現出來的高度令人動容,無比偉大。
廢死不是單純反對死刑,廢死是希望能創造一個不需要死刑的社會,我主張建立一個沒有死刑也不需要死刑的國家。
嘴砲無敵
廢死派這邊有一些像李茂生這種沒有真正出過社會的教授
一輩子窩在校園的溫室裡被學生擁戴    
沒有看過凶殺案屍體  沒有辦過刑案  沒有跟真正惡毒邪惡的壞人周旋過
李茂生一生中曾接觸過最壞的壞人   
大概是在校務會議上跟他鬥嘴的教授
讀過幾本哲學書和外國小說   就覺得比別人更了解社會和人性
把歐洲那套刑罰教化論搬過來  就要來  改革刑法  廢除死刑
 
湯英伸不就是?
或許他天生個性衝動 但若不是雇主的虐待 會犯到死罪?
https://zh.wikipedia.org/zh-tw/%E6%B9%A ... B%E4%BB%B6
1986年初,為負擔家計,從阿里山鄉特富野(當時稱吳鳳鄉)前往臺北市謀職,他根據報紙上的西餐廳徵人廣告前往應徵,但不料該餐廳的真面目是求職介紹所,誤入求職陷阱的湯英伸被介紹到洗衣店工作,並且欠下了介紹費三千五百元,又遭到僱主扣留身份證,還被迫超時工作。1月25日,工作九天後,湯英伸酒後與僱主發生衝突,殺害了僱主夫妻和僱主二歲大的女兒,一共殺害三人,湯英伸犯案後前往警局投案,因殺人罪被判處死刑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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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esuischinoise							
- 主任秘書
  
- 文章: 105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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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 jesuischinoise » 
			
			
			
			
			image 寫:hjh 寫:認識的同儕
人數上還是反廢死多於廢死的
目前版上看來也是如此
猜想原因如之前所述...  反廢死的理由很淺顯易懂
廢死的理由要理解... 比較費心一些
本人過去幾年本來是傾向反廢死
但這次事件之後
死者媽媽說的話讓人覺得...  應該再多認識一下廢死
最近的想法是這樣  (也許以後會變)
1. 以台灣現制,無配套的直接廢死,是絕對不可行的。
2. 台灣的無期徒刑根本就不是無期。有些人也因為人權而反對無期。個人認為應採科學做法,一律有期,比如惡人犯多起案件,合併刑期兩百年,那就是兩百年,不是莫名其妙變成二十年,以後如果遇到大赦等等假設可以扣十年,那就還有一百九十年,人權問題自解。
3. 如果受刑人的勞動付出可以讓國庫賺錢,再搭配上述較為合理的有期徒刑制度,廢死也無妨。做牛做馬一輩子,比起痛快死掉,對某些人來說前者比較有恫嚇效力。
 (眼汪汪)
不只 
有句狀況我早想到 只是不好說....
你認為割喉的兇嫌 進到監獄 不會常常被當練拳的沙包嗎? 
所以動私刑比較好嗎
毆打殺童魔的2獄友 下場變這樣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 ... 9%E6%A8%A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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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ntoni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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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 antonio » 
			
			
			
			
			你如果是家屬
會認為自己的家人
應該為欺壓虐待員工付出三條命(包括兩歲的)嗎?
一個受過教育的有為青年  
怎樣也不該用這種方式處理他的委屈
這個案件當然可以掛上族群問題的大旗
但是 
洗衣店夫妻和湯英伸間可能有族群問題
兩歲女兒絕對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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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esuischinoise 寫:image 寫:hjh 寫:認識的同儕
人數上還是反廢死多於廢死的
目前版上看來也是如此
猜想原因如之前所述...  反廢死的理由很淺顯易懂
廢死的理由要理解... 比較費心一些
本人過去幾年本來是傾向反廢死
但這次事件之後
死者媽媽說的話讓人覺得...  應該再多認識一下廢死
最近的想法是這樣  (也許以後會變)
1. 以台灣現制,無配套的直接廢死,是絕對不可行的。
2. 台灣的無期徒刑根本就不是無期。有些人也因為人權而反對無期。個人認為應採科學做法,一律有期,比如惡人犯多起案件,合併刑期兩百年,那就是兩百年,不是莫名其妙變成二十年,以後如果遇到大赦等等假設可以扣十年,那就還有一百九十年,人權問題自解。
3. 如果受刑人的勞動付出可以讓國庫賺錢,再搭配上述較為合理的有期徒刑制度,廢死也無妨。做牛做馬一輩子,比起痛快死掉,對某些人來說前者比較有恫嚇效力。
 (眼汪汪)
不只 
有句狀況我早想到 只是不好說....
你認為割喉的兇嫌 進到監獄 不會常常被當練拳的沙包嗎? 
所以動私刑比較好嗎
毆打殺童魔的2獄友 下場變這樣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 ... 9%E6%A8%A3 
我沒說動私刑比較好ㄟ
我只是預測在台灣的獄政管理下 會發生什麼事(其實很多國家都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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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榮譽院長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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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ntonio 寫:你如果是家屬
會認為自己的家人
應該為欺壓虐待員工付出三條命(包括兩歲的)嗎?
一個受過教育的有為青年  
怎樣也不該用這種方式處理他的委屈
這個案件當然可以掛上族群問題的大旗
但是 
洗衣店夫妻和湯英伸間可能有族群問題
兩歲女兒絕對沒有
"應該為欺壓虐待員工付出三條命(包括兩歲的)嗎?"
我有這樣說?哪句?
又在亂改別人的PO文 有終身監禁的廢死 被你改成無終身監禁的廢死  現在又... (挖鼻孔) 
老是做這種可以整個扭曲別人發言的小動作 很惡劣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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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ntoni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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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 antonio » 
			
			
			
			
			image 寫:
湯英伸不就是?
或許他天生個性衝動 但若不是雇主的虐待 會犯到死罪?
這是你自己打的字吧?
那裡扭曲你的發言了
你把湯英伸的錯歸咎於雇主的虐待...
現在的嘴砲組都這樣喔?
自己寫出來的都可以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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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榮譽院長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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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ntonio 寫:image 寫:
湯英伸不就是?
或許他天生個性衝動 但若不是雇主的虐待 不會犯到死罪
這是你自己打的字吧?
那裡扭曲你的發言了
你把湯英伸的錯歸咎於雇主的虐待...
現在的嘴砲組都這樣喔?
自己寫出來的都可以凹??
 
 很好笑 
"或許他天生個性衝動 但若不是雇主的虐待 不會犯到死罪"
="雇主應該為欺壓虐待員工付出三條命(包括兩歲的)"
這是同一個命題嗎?
"或許他嚴重超速 但若不是來車違規左轉 他不會撞死人"
="違規左轉的車主該被撞死?"
你的基本邏輯能力 到底有什麼問題?
只看怪物手機會損傷基本思考能力 奉勸....... (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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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ntoni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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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 antonio » 
			
			
			
			
			你真的是來搞笑的喔
周伯通的妹妹嗎?
還會左右互搏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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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ntonio 寫:你真的是來搞笑的喔
周伯通的妹妹嗎?
還會左右互搏喔?
承認自己扭曲別人的意思 很難嗎?
"或許他天生個性衝動 但若不是雇主的虐待 不會犯到死罪"
=>"雇主應該為欺壓虐待員工付出三條命(包括兩歲的)"?
"或許他嚴重超速 但若不是來車違規左轉 他不會撞死人"
=>"違規左轉的車主該被撞死"?
你邏輯課在哪上的? (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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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ip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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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 pipo » 
			
			
			
			
			哇哈哈哈
uccu
有人拿當初人家打他臉的方式來打別人的臉了
讓我們繼續看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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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ntoni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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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 antonio » 
			
			
			
			
			你們這些幻想能"廢死合併終身監禁"的人
怎麼想湯英伸該不該死刑的 我不清楚
不過我認為死刑只是正義的實現
你同情湯英伸
並引用從族群壓榨的角度來解釋他的ˊ悲劇的資料(不知道你自己有沒有看過喔)
質疑你有沒有被害家屬的同理心 很合理
當然我們都知道
跟你意見不一致的人
不是親共
就是胡粉. 禿鷹. 沒邏輯. 造假...惡劣...
還有甚麼.....!?
你的花樣太多 罄竹難書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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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ntonio 寫:你們這些幻想能"廢死合併終身監禁"的人
怎麼想湯英伸該不該死刑的 我不清楚
不過我認為死刑只是正義的實現
你同情湯英伸
並引用從族群壓榨的角度來解釋他的ˊ悲劇的資料(不知道你自己有沒有看過喔)
質疑你有沒有被害家屬的同理心 很合理
當然我們都知道
跟你意見不一致的人
不是親共
就是胡粉. 禿鷹. 沒邏輯. 造假...惡劣...
還有甚麼.....!?
你的花樣太多 罄竹難書呀
很難答嗎?
"
或許他天生個性衝動 但若不是雇主的虐待 不會犯到死罪"
=>"
雇主應該為欺壓虐待員工付出三條命(包括兩歲的)"?
"或許他嚴重超速 但若不是來車違規左轉 他不會撞死人"
=>"違規左轉的車主該被撞死"?
紅字部份是我說的 藍字是你說的天才理論 然後說紅字可以推出藍字 
請問這什麼邏輯?
一個討論串就搞了兩次烏賊手段 自己創造別人沒說的話 自己回得很高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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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ntoni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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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 antonio » 
			
			
			
			
			你都不看問題的前提是什麼嗎?
質疑你沒有同理心
跟你胡扯這些問題有什麼關係?
看不出來沒人想跟著你幻想的情境
做無意義的討論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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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ntonio 寫:你都不看問題的前提是什麼嗎?
質疑你沒有同理心
跟你胡扯這些問題有什麼關係?
看不出來沒人想跟著你幻想的情境
做無意義的討論嗎?
質疑什麼是你的事
但用更改別人說的話來質疑 那就是下流手段
image 寫:antonio 寫:你如果是家屬
會認為自己的家人
應該為欺壓虐待員工付出三條命(包括兩歲的)嗎?
一個受過教育的有為青年  
怎樣也不該用這種方式處理他的委屈
這個案件當然可以掛上族群問題的大旗
但是 
洗衣店夫妻和湯英伸間可能有族群問題
兩歲女兒絕對沒有
"應該為欺壓虐待員工付出三條命(包括兩歲的)嗎?"
我有這樣說?哪句?
又在亂改別人的PO文 有終身監禁的廢死 被你改成無終身監禁的廢死  現在又... (挖鼻孔) 
老是做這種可以整個扭曲別人發言的小動作 很惡劣ㄟ
 
我說的是紅字部分 你自創藍字部分 亂打一通(整篇都這樣)
"
或許他天生個性衝動 但若不是雇主的虐待 不會犯到死罪"
=>"
雇主應該為欺壓虐待員工付出三條命(包括兩歲的)"?
一個討論串就搞了兩次 自己創造別人沒說的話 然後像抓到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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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ntoni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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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流" "白癡" "沒邏輯"
是你的招牌喔~
 (嘲笑)  (嘲笑)  (嘲笑)  (嘲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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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ntonio 寫:"下流" "白癡" "沒邏輯"
是你的招牌喔~
 (嘲笑)  (嘲笑)  (嘲笑)  (嘲笑)
"下流" "白癡" "沒邏輯"的最佳例子 你這串都示範了
"贊成
有終身監禁的廢死" 自作主張替人改成"贊成
無終身監禁的廢死"(國語看不懂嗎)
"或許他天生個性衝動 但若不是雇主的虐待 不會犯到死罪" 自作主張替人改成"雇主應該為欺壓虐待員工付出三條命(包括兩歲的)"
不要以為用街頭小混混打游擊式的謾罵發言 就可以打混過去
這種密集竄改別人發言所展現的"水準" 前所未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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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ntoni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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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跟你的厚顏絕招相比
誰還能扛下你這幾面招牌呀
1. 先入為主
2. 斷章取義
3. 討論不提出確切數據
4. 只想辯贏
5. 用許多跟討論話題無關的語助詞,好顯示自己比較強
6. 否認做過的事情還說別人造假!?
7. 超盧特攻隊實蹟 - 腦內想像來酸人反駁人實錄
8.
image 寫:
誰幫忙算算這樣多少...我數學不好
-- 引用來源
9. 趕快來看:[image 惡意抹黑他人實錄],秀下限無止盡,劣到極點!
10. 對秋焦之流,即便道歉也可以事後否認,其實無需期待對方會道歉。
 (偽可愛) 你真出名喔~~
還有黑粉幫你整理這些不入流的行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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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ntonio 寫:跟你的厚顏絕招相比
誰還能扛下你這幾面招牌呀
1. 先入為主
2. 斷章取義
3. 討論不提出確切數據
4. 只想辯贏
5. 用許多跟討論話題無關的語助詞,好顯示自己比較強
6. 否認做過的事情還說別人造假!?
7. 超盧特攻隊實蹟 - 腦內想像來酸人反駁人實錄
8.
image 寫:
誰幫忙算算這樣多少...我數學不好
-- 引用來源
9. 趕快來看:[image 惡意抹黑他人實錄],秀下限無止盡,劣到極點!
10. 對秋焦之流,即便道歉也可以事後否認,其實無需期待對方會道歉。
 (偽可愛) 你真出名喔~~
還有黑粉幫你整理這些不入流的行徑
 
還是街頭小混混騷擾式的留言
回到有實質內容的烏賊 解釋一下為什麼1.的兩句話 2的兩句話是相同的 什麼邏輯??
1 "贊成
有終身監禁的廢死" 
替我改成"贊成
無終身監禁的廢死"
2 "或許他天生個性衝動 但若不是雇主的虐待 不會犯到死罪" 
替我改成"雇主應該為欺壓虐待員工付出三條命(包括兩歲的)"
這種密集竄改別人發言所展現的"水準" 前所未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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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ip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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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mage 寫:
質疑什麼是你的事
但用更改別人說的話來質疑 那就是下流手段
哇哈哈哈
好熟悉的手法......
這不是在說自己嗎......
還有啊
antonio大偶可不是啥黑粉
跟某人一來一回就了之後發現這些毛病一犯再犯
懶得一直提醒就整理出來直接叫他自己看比較快
					最後由 
pipo 於 週三 4月 06, 2016 7:40 pm 編輯,總共編輯了 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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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ipo 寫:image 寫:
質疑什麼是你的事
但用更改別人說的話來質疑 那就是下流手段
哇哈哈哈
好熟悉的手法......
這不是在說自己嗎......
 
你要幫他答嗎?
1 "贊成有終身監禁的廢死" 
"贊成無終身監禁的廢死"
2 "或許他天生個性衝動 但若不是雇主的虐待 不會犯到死罪" 
"雇主應該為欺壓虐待員工付出三條命(包括兩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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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ip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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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冊時間: 週四 9月 24, 2009 8:3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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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 pipo » 
			
			
			
			
			本討論串偶不涉及廢死反廢死的議題
純粹看熱鬧兼敲邊鼓
還有啊
antonio大
說人家"沒邏輯"倒還好,這可以是基於客觀事實所得出的結論
但是"下流" "白癡" 等字眼可能要小心了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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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ipo 寫:本討論串偶不涉及廢死反廢死的議題
純粹看熱鬧兼敲邊鼓
還有啊
antonio大
說人家"沒邏輯"倒還好,這可以是基於客觀事實所得出的結論
但是"下流" "白癡" 等字眼可能要小心了喔
你不幫他答?這麼簡單的邏輯問題 
1 "贊成有終身監禁的廢死" 
"贊成無終身監禁的廢死"
2 "或許他天生個性衝動 但若不是雇主的虐待 不會犯到死罪" 
"雇主應該為欺壓虐待員工付出三條命(包括兩歲的)"
還是 要來答綠或藍陣營分散投票會不會減少不分區名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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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j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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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 hjh » 
			
			
			
			
			pipo 寫:
還有啊
antonio大
說人家"沒邏輯"倒還好,這可以是基於客觀事實所得出的結論
但是"下流" "白癡" 等字眼可能要小心了喔
+1
but 版友曾表示【通保法】已經修法通過了
所以.........  沒關係...?
大家都是同儕.....在論壇結緣
三不五時會分享一些有用的資訊  (for business or not)
只是對少數時事看法略異
確實告來告來去的機率低
不過如果能稍微減少一些不優的字眼
應該是不影響論述.....
會是比較好的做法
 (眼汪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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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jh 寫:pipo 寫:
還有啊
antonio大
說人家"沒邏輯"倒還好,這可以是基於客觀事實所得出的結論
但是"下流" "白癡" 等字眼可能要小心了喔
+1
but 版友曾表示【通保法】已經修法通過了
所以.........  沒關係...?
大家都是同儕.....在論壇結緣
三不五時會分享一些有用的資訊  (for business or not)
只是對少數時事看法略異
確實告來告來去的機率低
不過如果能稍微減少一些不優的字眼
應該是不影響論述.....
會是比較好的做法
 (眼汪汪)
 
有些人的貼文 除了閃躲 就只剩"不優"(好客氣的說法)的字句....還給他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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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ntonio
- 部長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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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jh 寫:pipo 寫:
還有啊
antonio大
說人家"沒邏輯"倒還好,這可以是基於客觀事實所得出的結論
但是"下流" "白癡" 等字眼可能要小心了喔
+1
but 版友曾表示【通保法】已經修法通過了
所以.........  沒關係...?
大家都是同儕.....在論壇結緣
三不五時會分享一些有用的資訊  (for business or not)
只是對少數時事看法略異
確實告來告來去的機率低
不過如果能稍微減少一些不優的字眼
應該是不影響論述.....
會是比較好的做法
 (眼汪汪)
 
hjh大
跟豬吵架時實在很難不動氣
這幾天我是比較在看笑話了
只是我使用的字眼
應該是從這幾天某雞的各版發言中借用的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