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專版討論-104年基層總額協商成長率報告

提供會員和全聯會公會幹部雙向交流的園地

版主: association

頭像
newshine
榮譽院長級
榮譽院長級
文章: 90503
註冊時間: 週五 5月 14, 2010 10:52 am
擁有感謝: 5 次

Re: 開專版討論-104年基層總額協商成長率報告

文章 newshine »

邱展望 寫:
newshine 寫:
hjh 寫:
邱展望 寫:有新資訊將隨時報導
但醫界與民眾被政府吃足豆腐,已被揭穿
健保法中法定的該編列的政府至少補助36%從未編足額
請問這補助是補助健保還是補助總額?
目前健保已是盈餘.....
(眼汪汪)
就是納入健保款項內

但是沒有說一定要放在總額內
說帖已納入,請壇友補充 -------
健保署自掃門前雪 自去年開始實施二代健保補充保費,收支帳面餘盈達851億元,滾入健保安全準備基金已飽,但健保署卻抹抹嘴,似乎不知總額仍有龐大缺口這檔子事,擺明自始即打算吃定醫界。唯有當健保署員工的薪水與醫界同步連動,一樣點值浮動,形成臍脈相連,才有可能感同身受。試問:成功的企業有誰在企業賠錢時,做事的基層員工減薪,管理階層卻是分紅照拿?
健就是健
不要自己做賤自己
加油
頭像
邱展望
V1
V1
文章: 1551
註冊時間: 週五 8月 25, 2006 6:20 pm

Re: 開專版討論-104年基層總額協商成長率報告

文章 邱展望 »

(GOODJOB) (GOODJOB) (GOODJOB)
(cheer) (cheer) (cheer)
頭像
邱展望
V1
V1
文章: 1551
註冊時間: 週五 8月 25, 2006 6:20 pm

Re: 開專版討論-104年基層總額協商成長率報告

文章 邱展望 »

pipo 寫:
邱展望 寫:有新資訊將隨時報導
但醫界與民眾被政府吃足豆腐,已被揭穿
健保法中法定的該編列的政府至少補助36%從未編足額
前幾樓魯蛇提出的問題
正是對邱展望大大報告的部分提出了疑點

何以政府應編足而未足編的部份,過去沒有被發現?
第ㄧ次參與,以前不知
頭像
邱展望
V1
V1
文章: 1551
註冊時間: 週五 8月 25, 2006 6:20 pm

Re: 開專版討論-104年基層總額協商成長率報告

文章 邱展望 »

人口老化,似乎未計入老人平均年齡上升及慢性病年輕化
pipo
註冊會員
註冊會員
文章: 2023
註冊時間: 週四 9月 24, 2009 8:31 pm

Re: 開專版討論-104年基層總額協商成長率報告

文章 pipo »

魯蛇另外建議
可跟健保會提議「預備金」的機制
如果健保署預計開放新藥、新處置、放寬給付規定等等
則以預備金的方式因應
如果沒有預備金,則不可開放新給付

這有點類似政府預算的概念
以下是魯蛇的簽名檔
1. 先入為主
2. 斷章取義
3. 討論不提出確切數據
4. 只想辯贏
5. 用許多跟討論話題無關的語助詞,好顯示自己比較強
6. 否認做過的事情還說別人造假!? / 造假實例2
7. 超盧特攻隊實蹟 - 腦內想像來酸人反駁人實錄
8.
image 寫: 誰幫忙算算這樣多少...我數學不好
-- 引用來源
9. 趕快來看:[image 惡意抹黑他人實錄],秀下限無止盡,劣到極點!
10. 對秋焦之流,即便道歉也可以事後否認,其實無需期待對方會道歉。
pipo
註冊會員
註冊會員
文章: 2023
註冊時間: 週四 9月 24, 2009 8:31 pm

Re: 開專版討論-104年基層總額協商成長率報告

文章 pipo »

另外,公會或全聯會應該向健保署要求,針對特定事件有特定代碼,以便健保署代位求償 (細則另外研擬)
老實說,公務員怠惰已久,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態下
代位求償能免則免,反正總額之下醫界最終會吞下去

但是對醫界來說,在總額架構下,不應吃到總額(應由健保署代位求償的案例)而吃到總額,就是醫界的損失
從另一方面來說,這只不過是回歸到健保署「保險公司」的角色罷了(而不光光只有官方的角色)
給對方多一點保險公司的責任與事情,相對上醫界被整的機會應該多少會少一點吧,我猜。

這一部分,應該強力要求健保署。而且公會或全聯會也應跟所屬會員宣導相關申報事宜。
以下是魯蛇的簽名檔
1. 先入為主
2. 斷章取義
3. 討論不提出確切數據
4. 只想辯贏
5. 用許多跟討論話題無關的語助詞,好顯示自己比較強
6. 否認做過的事情還說別人造假!? / 造假實例2
7. 超盧特攻隊實蹟 - 腦內想像來酸人反駁人實錄
8.
image 寫: 誰幫忙算算這樣多少...我數學不好
-- 引用來源
9. 趕快來看:[image 惡意抹黑他人實錄],秀下限無止盡,劣到極點!
10. 對秋焦之流,即便道歉也可以事後否認,其實無需期待對方會道歉。
頭像
邱展望
V1
V1
文章: 1551
註冊時間: 週五 8月 25, 2006 6:20 pm

Re: 開專版討論-104年基層總額協商成長率報告

文章 邱展望 »

邱展望 寫:人口老化,似乎未計入老人平均年齡上升及慢性病年輕化
其實陳宗獻等前輩已想到,也請學者寫好paper ,但是否應強力要求健保署明年就編列?
否則豈非作白工?
壞人卡
V3
V3
文章: 3015
註冊時間: 週五 11月 03, 2006 11:46 pm
來自: 桃花島 桃花村5號

Re: 開專版討論-104年基層總額協商成長率報告

文章 壞人卡 »

pipo 寫:另外,公會或全聯會應該向健保署要求,針對特定事件有特定代碼,以便健保署代位求償 (細則另外研擬)
老實說,公務員怠惰已久,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態下
代位求償能免則免,反正總額之下醫界最終會吞下去

但是對醫界來說,在總額架構下,不應吃到總額(應由健保署代位求償的案例)而吃到總額,就是醫界的損失
從另一方面來說,這只不過是回歸到健保署「保險公司」的角色罷了(而不光光只有官方的角色)
給對方多一點保險公司的責任與事情,相對上醫界被整的機會應該多少會少一點吧,我猜。

這一部分,應該強力要求健保署。而且公會或全聯會也應跟所屬會員宣導相關申報事宜。
(GOODJOB) (GOODJOB) (GOODJOB)
每週工時42小時 不要不如勞工了 (微笑)
頭像
hjh
院長級
院長級
文章: 27879
註冊時間: 週二 8月 05, 2008 11:39 am
來自: Taiwan Formosa
表達感謝: 2 次
擁有感謝: 15 次

Re: 開專版討論-104年基層總額協商成長率報告

文章 hjh »

推pipo大所建議「年中增加給付項目之預備金」和「新增代位求償代碼」

ps: 代位求償成功者應該一點一元
張孟源
公會及協會
文章: 347
註冊時間: 週日 8月 03, 2014 6:50 am

Re: 開專版討論-104年基層總額協商成長率報告

文章 張孟源 »

hjh 寫:推pipo大所建議「年中增加給付項目之預備金」和「新增代位求償代碼」

ps: 代位求償成功者應該一點一元
贊成hjh醫師、及pipo醫師,所建議「年中增加給付項目之預備金」。Good Idea.

(GOODJOB) (GOODJOB) (GOODJOB) (GOODJOB) (GOODJOB) (GOODJOB)

但實際上『年中增加給付項目』消費者往往主張已經在總額協商的一般預算給過了。

總額預算的背景說明如下:
就預算而言,總額協商的預算可分為三大區塊。
首先,『一般的服務預算』佔九成以上也就是我們通常認知的總額預算。
其次,『專款』屬於定額實報實銷。
最後,『其他 』也就是難以歸類的部分,如欲達成『年中增加給付項目之預備金』
必須事前將該預算放在『其他預算 』之中,絕對不可放在『一般的服務預算』,
否則這筆帳,怎麼算都算不清。


所以,醫界學會最重要的一件事,按二代健保的精神係
『收支連動,量入為出,珍惜健保。』
所以今年陳宗獻召委及全聯會將會主張,將新藥新科技,及B肝藥物等放在『其他預算 』。
但可想而知,消費者一定不會同意。


全聯會全國開業醫師的代表健保會委員加油。
中華民國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 秘書長 蔡明忠(彰化縣理事長)
中華民國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 常務理事 陳宗獻 (前台中縣理事長)
a4610
部長級
部長級
文章: 7929
註冊時間: 週二 5月 14, 2013 11:04 am

Re: 開專版討論-104年基層總額協商成長率報告

文章 a4610 »

給大家的努力拍手 按讚 (cheer) (GOODJOB)
頭像
邱展望
V1
V1
文章: 1551
註冊時間: 週五 8月 25, 2006 6:20 pm

Re: 開專版討論-104年基層總額協商成長率報告

文章 邱展望 »

張孟源 寫:
hjh 寫:推pipo大所建議「年中增加給付項目之預備金」和「新增代位求償代碼」

ps: 代位求償成功者應該一點一元
贊成hjh醫師、及pipo醫師,所建議「年中增加給付項目之預備金」。Good Idea.

(GOODJOB) (GOODJOB) (GOODJOB) (GOODJOB) (GOODJOB) (GOODJOB)

但實際上『年中增加給付項目』消費者往往主張已經在總額協商的一般預算給過了。

總額預算的背景說明如下:
就預算而言,總額協商的預算可分為三大區塊。
首先,『一般的服務預算』佔九成以上也就是我們通常認知的總額預算。
其次,『專款』屬於定額實報實銷。
最後,『其他 』也就是難以歸類的部分,如欲達成『年中增加給付項目之預備金』
必須事前將該預算放在『其他預算 』之中,絕對不可放在『一般的服務預算』,
否則這筆帳,怎麼算都算不清。


所以,醫界學會最重要的一件事,按二代健保的精神係
『收支連動,量入為出,珍惜健保。』
所以今年陳宗獻召委及全聯會將會主張,將新藥新科技,及B肝藥物等放在『其他預算 』。
但可想而知,消費者一定不會同意。


全聯會全國開業醫師的代表健保會委員加油。
中華民國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 秘書長 蔡明忠(彰化縣理事長)
中華民國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 常務理事 陳宗獻 (前台中縣理事長)
(GOODJOB) (GOODJOB) (GOODJOB)
頭像
mowball
副院長級
副院長級
文章: 11556
註冊時間: 週日 8月 24, 2008 11:24 pm
表達感謝: 9 次
擁有感謝: 20 次

Re: 開專版討論-104年基層總額協商成長率報告

文章 mowball »

把黑心食品列為總額增加事項


如果消基會代表敢反對
就說會公布消基會代表認為黑心食品不影響健康 (打小人)
頭像
yangzetyj
V1
V1
文章: 1372
註冊時間: 週四 1月 28, 2010 10:57 am

Re: 開專版討論-104年基層總額協商成長率報告

文章 yangzetyj »

或可要求黑心食品廠商罰款納入總額
加倍罰款
因為醫師沒有義務替這些黑心廠商產生的疾病來負擔 (不要啊) (不要啊)
醫師調劑權遭無理剝奪之時間: 1997 當時全國醫師公會理事長 吳坤光醫師

欺壓醫師吃到飽總額無下限點值實施時間:1998 當時答應的全國醫師公會理事長 :吳運東醫師 衛生署長 李明亮醫師

要歐洲品質 非洲給付 美國賠償 E04!
管灶祥
Clerk
文章: 4
註冊時間: 週五 8月 29, 2014 12:36 am

Re: 開專版討論-104年基層總額協商成長率報告

文章 管灶祥 »

首先,必須先替黃啟嘉副秘書長、蔡明忠秘書長、陳宗獻委員致十二萬分敬意 ! 還有諸位版大跟前輩 ,您們的仗義與堅持還有付出,明眼人都看的出來 !
台灣的醫療大環境正在崩壞中,若沒有您們的努力,恐怕崩壞地更加快速 !

其次,小弟不才,近日才加入醫聲論壇並且透過魏醫師幫忙進入秘密花園,因此今天才得以拜讀黃副簡報,深感您們的用心與專精。但我仔細地看投影片編排順序及內容,覺得有些建議,特地提出來請各位再看看,或可重新調整,若時間巳過小弟深感抱歉。當然若這是前輩另有深意,則另當別論。不論如何,小弟希望用行動來表達關心與支持,絕對沒有挑剔的意思,只希望砲口一致對外,謝謝 ! 以下是小弟的幾項建議:

(再次抱歉,初次發文,我本有擷取簡報資料編頁碼說明,但論壇好像無法貼圖,只好用純文字發表)

一、建議一:分二段重編頁碼
全部投影片張數在44張,扣除首頁及最末頁為42張。
綜觀全部內容,最主要是第3張「協商因素成長率」與第38張「專款項目(全年計畫經費)」,這二張等於是綱要,若希望聽講者可更清楚區分這二部份,建議乾脆分成二大段,甚至分開編頁碼。

二、建議二:協商因素成長率中部份項目無說明,慢性病說明卻很多
如圖是第3頁的簡報,我加上頁數標註。
(1)、品質保證保留款、其他議定項目:這些均無說明。但我很好奇,違規之扣款,不是違約院所巳經罰款?而大部份未違約院所為何因此總額要降低?再深思,違約院所的罰款是繳回健保局嗎?是繳回總額嗎?
(2)、就醫可近性(慢性病照護)的說明長達20頁。20頁巳經佔投影片半數,足以另開專文討論。而且在慢性病的文章內多次提到「扣除人口老化的影響」,不知是否人口老化的影響巳經在其他地方呈現?否則依資料提示結果,病患總人數或盛行率的上升,就足以推論慢性病的照護費用上升;甚至,直接以三高用藥統計金額/成長率也可以推論。不知是否另有深意?而且,光就慢性病費用成長這件事情,好像不需太多張投影片來說明。

三、建議三:專款項目中,說明順序調整,並補充「門診透析」至43頁
如圖是第38頁的簡報,我加上頁數
(1)資源不足地區改善方案:無說明
(2)醫療給付改善方案:第41頁;家醫整合性照護計畫:第40頁。建議對調
(3)缺「門診透析」:第43頁

四、建議四:
第7頁,預估因為降低血脂藥品門檻而產生的成長,採用的計算式是以「當次就醫有檢驗LDL的所有醫療費用」。由於政策是自102年8月1日起。第二段數據表示醫療費用較「同期」成長33%。第三段數據顯示醫療費用「全年」僅成長8%。(以上均依投影片資料)
(1)既然政策是8月起,增加費用的比較基礎應採8月以後,不論是月均、季均都可以,不要用102年「全年」,這樣等於把33%變8%。自已降低成長率。
(2)有檢驗LDL者,雖然可合理推測有使用降血脂藥品,但其所有醫療費用尚含括其他藥品。因此其總費用之成長率並不代表降血脂用藥費用的成長率。這部份為何不直接比較調出所有降血脂藥物費用的金額,或其成長率?或者前輩是另有深意嗎?

五、建議五:
專款項目,其他預期之法令或政策改變:Lucentis
個人非常認同多服務、多新加入藥必須要多付費。因此要給付新藥除非消費者願多付費,否則是消費者「不買」,而非醫界「不賣」。據此類推,任何屬於法令或政策改變的,應該都是專款項目?所以:院前診所、基層護理費、扶植弱勢科別、ICD-10,安全針具,可能應該都列為專款項目?

六、建議六:在健保費用外另外爭取預算。例如健保力推的VPN雲端藥歷,不應該使用健保費支出,即使是列在其他費用。建議改列為健保局或行政部門預算。ICD-10,安全針具,也必須是專款,預算來源也不應該是健保費。不過這部份能改列其他預算,巳經是前輩力爭的。要改列其他行政部門預算(例如國健局?),可能並非健保會所能決定,能否提監察院或行政訴願?否則,總額預算制,像是一碗牛肉麵。消費者付錢之後,再來要求加牛肉、加牛雜,還要送小菜。健保局與學者代表與消費者代表連成一氣,若不能對新藥新科技另外付費,這碗牛肉麵每年加料,這店只能靠施捨來維持不倒而巳。
回覆文章

回到「全聯會與各縣市醫師公會專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