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代健保/學者:不可無所不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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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代健保/學者:不可無所不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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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代健保/學者:不可無所不保


【經濟日報╱記者楊毅/台北報導】 2010.05.22

二代健保法案論壇昨(21)日在政大公企中心舉行,政治大學教授陳純一(左起)、政治大學副教授廖元豪、立法委員陳節如、台北醫學大學副教授楊哲銘針對二代健保的涉外法制進行討論。


立法院衛環委員會20日通過「二代健保法草案」初審,不過,對於二代健保的法制改革,是否回應大法官會議所做成的解釋,學者昨(21)日認為,目前二代健保仍有不足之處,政府應針對「保險」本質改善,千萬不可「無所不保」,才是健保可長可久之對策。

政治大學法學中心與公企中心昨(21)舉辦「二代健保法案論壇」,邀請包括第六屆司法院大法官暨政治大學法學院教授施文森、台北醫學大學醫務管理學系副教授楊哲銘及政治大學法學院副教授孫迺翊等人與會,針對「大法官會議健保相關解釋及二代健保相關法制之改革」進行討論。

施文森表示,每次遇到重大災情或疫情,政府往往在展開救災的同時,即行宣布減免災區或疫區居民應繳納的保費,無視於健保法第40條的「不保規定」,也就是健保必須繳交保費後,被保險人才能獲得保障的特質。

施文森強調,健保屬於「社會保險」,有對價機制的關係,與「社會救濟」或「社會扶助」不同,政府官員不可每次在災害發生時,就將「免保費」,當成「非常時期」的手段。他說,「不能讓其他非災區的民眾共同負擔」,否則根據常態及商業保險承保理念而設計的全民健保,將難以平衡收支。

此外,施文森指出,健保既然為社會保險,就應該明確規範承保及給付範圍,健保所提供的保障,應該以「基本醫療」和「國民生存權」為限,不能「無所不保」,並留部分給予商業健康保險經營,大法官釋字第524號對此也有完整的解釋。

楊哲銘表示,二代健保基於「量能負擔」原則,關注於費率及費基的調整,以進行財務改革,但這樣的做法是否合乎憲法,仍有待商榷。

他建議,政府除調整費率及費基,來改善健保財務缺口外,還可朝向轉診制度的設計、給付範圍與支付標準等方向來思考。

至於追討健保呆帳方面,施文森指出,雖然二代健保法已增訂第57條,明定健保求償權享有優先普通債權的效力,但他建議,應賦予對被追償者的一切財產取得「物權優先」,以防止被追償者脫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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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s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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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二代健保/學者:不可無所不保

文章 hsu »

每次重大災害
理應由政府救濟的
卻都賴到健保頭上
二代健保再給它胡搞下去
大概可以變成政府的無限卡了

健保法 第 40 條 因戰爭變亂,或經行政院認定並由政府專款補助之重大疫情及嚴重之地震、風災、水災、火災等天災所致之保險事故,不適用本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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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ang0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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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二代健保/學者:不可無所不保

文章 yang0945 »

hsu 寫:每次重大災害
理應由政府救濟的
卻都賴到健保頭上
二代健保再給它胡搞下去
大概可以變成政府的無限卡了

健保法 第 40 條 因戰爭變亂,或經行政院認定並由政府專款補助之重大疫情及嚴重之地震、風災、水災、火災等天災所致之保險事故,不適用本保險。
再加上施行總額支付
就是健保A醫師 ,政府帶頭A醫師 ,
是不是也該強迫上個倫理課程法律學分
目前卻只有醫師被強迫上倫理法律學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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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wba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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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二代健保/學者:不可無所不保

文章 mowball »

hsu 寫:每次重大災害
理應由政府救濟的
卻都賴到健保頭上
二代健保再給它胡搞下去
大概可以變成政府的無限卡了

健保法 第 40 條 因戰爭變亂,或經行政院認定並由政府專款補助之重大疫情及嚴重之地震、風災、水災、火災等天災所致之保險事故,不適用本保險。
重大天災
應該獨立出健保總額之外
由第2預備金支應醫療費
否則根本是A醫生,降低點值 (打小人)
施肇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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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二代健保/學者:不可無所不保

文章 施肇榮 »

政府A民眾、醫師
醫師不懂健保
乖乖被A不出聲

多聽、多思考
健保並不是不好
只是醫師自己要懂得主張
在目前高風險的時代,只願能:[北風北安全下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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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malla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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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二代健保/學者:不可無所不保

文章 smallant »

政客以"醫德"大帽子壓
記者以"A嫌疑犯"姦

醫師如何翻身
熊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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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二代健保/學者:不可無所不保

文章 熊哥 »

施肇榮 寫:政府A民眾、醫師
醫師不懂健保
乖乖被A不出聲

多聽、多思考
健保並不是不好
只是醫師自己要懂得主張
不是不懂主張, 只是一開口就被醫德先生打敗...這社會太虛偽, 民眾以為上市場A蔥A蒜, 理所當然....當醫師的就該賠錢承受, 不然沒醫德...
最後由 熊哥 於 週六 5月 22, 2010 10:58 am 編輯,總共編輯了 1 次。
傳說中的杜老爺是也 ! http://mypaper.pchome.com.tw/bear1002
施肇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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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二代健保/學者:不可無所不保

文章 施肇榮 »

smallant 寫:政客以"醫德"大帽子壓
記者以"A嫌疑犯"姦

醫師如何翻身
依法守法即可
在目前高風險的時代,只願能:[北風北安全下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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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二代健保/學者:不可無所不保

文章 hsu »

熊哥 寫:
施肇榮 寫:政府A民眾、醫師
醫師不懂健保
乖乖被A不出聲

多聽、多思考
健保並不是不好
只是醫師自己要懂得主張
不是不懂主張, 只是醫開口就被醫德先生打敗...這社會太虛偽, 民眾以為上市場A蔥A蒜, 裡所當然....當醫師的就該賠錢承受, 不然沒醫德...
掌握媒體資源者還是佔優勢
而媒體又是很嗜血的
不夠聳動沒人看
如施大這般勇敢出頭的有幾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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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肇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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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二代健保/學者:不可無所不保

文章 施肇榮 »

hsu 寫:
熊哥 寫:
施肇榮 寫:政府A民眾、醫師
醫師不懂健保
乖乖被A不出聲

多聽、多思考
健保並不是不好
只是醫師自己要懂得主張
不是不懂主張, 只是醫開口就被醫德先生打敗...這社會太虛偽, 民眾以為上市場A蔥A蒜, 裡所當然....當醫師的就該賠錢承受, 不然沒醫德...
掌握媒體資源者還是佔優勢
而媒體又是很嗜血的
不夠聳動沒人看
如施大這般勇敢出頭的有幾多人
敢出頭、想出頭的人很多
但是沒有背後許多醫師幫忙蒐集、提供資料
就算有匹夫之勇也成不了氣候
只要大家多了解、凝聚共識、口徑一致、不自私
應該沒有解決不了的問題
在目前高風險的時代,只願能:[北風北安全下庄]
leilan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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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二代健保/學者:不可無所不保

文章 leilani »

mowball 寫:
hsu 寫:每次重大災害
理應由政府救濟的
卻都賴到健保頭上
二代健保再給它胡搞下去
大概可以變成政府的無限卡了

健保法 第 40 條 因戰爭變亂,或經行政院認定並由政府專款補助之重大疫情及嚴重之地震、風災、水災、火災等天災所致之保險事故,不適用本保險。
重大天災
應該獨立出健保總額之外
由第2預備金支應醫療費
否則根本是A醫生,降低點值 (打小人)
請問施大,
那88水災有沒有造成「點值下降」
有沒有政府應該補助點值
應該補多少
該由「那個單位」向政府主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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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二代健保/學者:不可無所不保

文章 鳴人 »

施肇榮 寫:政府A民眾、醫師
醫師不懂健保
乖乖被A不出聲

多聽、多思考
健保並不是不好
只是醫師自己要懂得主張
施大,學者這番話
正是對涂大委員的提案
最好的反對立論啊!
卡卡西老師說:
果然是意外性第一的忍者啊!
施肇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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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二代健保/學者:不可無所不保

文章 施肇榮 »

leilani 寫:
mowball 寫:
hsu 寫:每次重大災害
理應由政府救濟的
卻都賴到健保頭上
二代健保再給它胡搞下去
大概可以變成政府的無限卡了

健保法 第 40 條 因戰爭變亂,或經行政院認定並由政府專款補助之重大疫情及嚴重之地震、風災、水災、火災等天災所致之保險事故,不適用本保險。
重大天災
應該獨立出健保總額之外
由第2預備金支應醫療費
否則根本是A醫生,降低點值 (打小人)
請問施大,
那88水災有沒有造成「點值下降」
有沒有政府應該補助點值
應該補多少
該由「那個單位」向政府主張??
昨天全聯會以新選出理監事幹部的名義
去拜訪立院黨團
所以無法參加

晚上有參加政大會議的幹部有談及88水災的問題
想當有趣
但是沒有確切證據的事
目前無法討論
在目前高風險的時代,只願能:[北風北安全下庄]
施肇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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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10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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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二代健保/學者:不可無所不保

文章 施肇榮 »

鳴人 寫:
施肇榮 寫:政府A民眾、醫師
醫師不懂健保
乖乖被A不出聲

多聽、多思考
健保並不是不好
只是醫師自己要懂得主張
施大,學者這番話
正是對涂大委員的提案
最好的反對立論啊!
他提的法案已被刪除
在目前高風險的時代,只願能:[北風北安全下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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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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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二代健保/學者:不可無所不保

文章 鳴人 »

施肇榮 寫:
鳴人 寫:
施肇榮 寫:政府A民眾、醫師
醫師不懂健保
乖乖被A不出聲

多聽、多思考
健保並不是不好
只是醫師自己要懂得主張
施大,學者這番話
正是對涂大委員的提案
最好的反對立論啊!
他提的法案已被刪除
感謝施大!
卡卡西老師說:
果然是意外性第一的忍者啊!
施肇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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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二代健保/學者:不可無所不保

文章 施肇榮 »

鳴人 寫:
施肇榮 寫:
鳴人 寫:
施肇榮 寫:政府A民眾、醫師
醫師不懂健保
乖乖被A不出聲

多聽、多思考
健保並不是不好
只是醫師自己要懂得主張
施大,學者這番話
正是對涂大委員的提案
最好的反對立論啊!
他提的法案已被刪除
感謝施大!
這要謝幕後許多提供資料的大大
在目前高風險的時代,只願能:[北風北安全下庄]
歌劇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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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3932
註冊時間: 週日 1月 21, 2007 6:56 pm

Re: 二代健保/學者:不可無所不保

文章 歌劇迷 »

smallant 寫:政客以"醫德"大帽子壓
記者以"A嫌疑犯"姦

醫師如何翻身
這就是道德的可怕,與厲害之處。

當法律判決書動輒以道德大帽子責備犯罪者--而非以法律解釋/懲罰實際犯行......

當法界人士竟然以被害人半夜出去逛街隱射該受害人罪有應得--而不是就法論法.....

台灣其實已經是前獨裁的國家。

因為,被道德凌駕的法律,將因不同的人解釋而異。


看醫師與健保的互動,不以法律觀點,卻以醫德來鉗制醫師.........醫師的悲慘下場早可預見。
"No one can make you feel inferior without your consent."--Eleanor Roosevelt
gkl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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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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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二代健保/學者:不可無所不保

文章 gkl123 »

(打小人)
dtemer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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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二代健保/學者:不可無所不保

文章 dtemer92 »

學者:不可無所不保!!

GOAT: 我國健保有總額預算制度, 所以要保多少都沒有關係
changweichieh
Intern
Intern
文章: 22
註冊時間: 週日 5月 16, 2010 12:04 pm

Re: 二代健保/學者:不可無所不保

文章 changweichieh »

健保虧損有一部分原因是長官沒擔當!
台灣長期媒體治國
長期民意代表亂呼巄
造成整個扭曲....
舉個例子
急診常有酒醉的人叫119送來
只是頭暈!!(喝太多)
一天3-4次叫119
消防隊也不敢不送.....
怕又給冠上救人不力,官僚殺人的帽子(即使知道他是常客常喝醉常將救護車當小黃)....鄉愿
那送來急診室知道是酒醉亂事,留觀發酒瘋....後來又告醫院沒幫他治療
醫院長官會如何處理.......

我們的健保啥都包.....
酒醉車禍的常需花費一大筆醫藥費
又是全民買單
自己危險行為是不是該自己負一些責任
至少喝酒前會想到吧!
媒體治國,專業踐踏,長官不挺,碁層完蛋! (打小人) (打小人)
TC
副院長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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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12435
註冊時間: 週六 7月 08, 2006 9:27 pm

Re: 二代健保/學者:不可無所不保

文章 TC »

那以後會不會變成這樣 :
醫 : "你這個是小病, 健保不給付喔."
病 : "你敢打包票說我是小病?"

醫師看診已經很辛苦了, 還要充當健保局酷吏. 每天為了替健保局省錢還要跟病患討價還價.

再不然就是咳嗽感冒, 用"氣喘積重狀態"申報...., "小病"不見了...
(現在就已經有案例, 一般人"輕病住院", 整筆放大核刪, 集團高官(家人)腰扭傷卻可以住院好幾天.)

應該學學國外由病人跟保險單位接洽理賠, 而不是由醫師一人分飾好幾種身份.
頭像
DR.HSU
Angel
Angel
文章: 20167
註冊時間: 週六 7月 08, 2006 8:45 pm

Re: 二代健保/學者:不可無所不保

文章 DR.HSU »

TC 寫:那以後會不會變成這樣 :
醫 : "你這個是小病, 健保不給付喔."
病 : "你敢打包票說我是小病?"

醫師看診已經很辛苦了, 還要充當健保局酷吏. 每天為了替健保局省錢還要跟病患討價還價.

再不然就是咳嗽感冒, 用"氣喘積重狀態"申報...., "小病"不見了...
(現在就已經有案例, 一般人"輕病住院", 整筆放大核刪, 集團高官(家人)腰扭傷卻可以住院好幾天.)

應該學學國外由病人跟保險單位接洽理賠, 而不是由醫師一人分飾好幾種身份.
又要簽約了.又來不及了.
有生之年大概看不到了. (眼汪汪)
健保給付及醫院敍薪制度,讓部份醫師認為多開藥多做檢查處置,自己的 薪水便可以增加。忽略了對病患真正有益的治療。
較好的醫療制度應該讓醫師的業績與薪水脫勾。這樣醫師在診治病患時才不會因為自己的經濟考量而迷失了醫師應該執行的正確治療。

常態性抽審時,一般按規矩申報的小診所常受無妄之災,因為審查醫師為了有核刪業績,就會想盡辦法從雞蛋中挑石頭,因而造成嚴重不合理的核刪案件。
所以說穿了,常態性抽審只是個自欺欺人的樣板戲碼。刪者心虛,被刪者憤怒。
fat
V1
V1
文章: 1618
註冊時間: 週二 4月 21, 2009 10:09 pm

Re: 二代健保/學者:不可無所不保

文章 fat »

應該學學國外由病人跟保險單位接洽理賠, 而不是由醫師一人分飾好幾種身份.
i can't agree more (GOODJOB)
頭像
DR.HSU
Angel
Angel
文章: 20167
註冊時間: 週六 7月 08, 2006 8:45 pm

Re: 二代健保/學者:不可無所不保

文章 DR.HSU »

要從修健保法著手啦!年輕輩醫師加油吧!那是你們日後的活路.

老一輩醫師大概幫不上忙別指望他們了.自己站出來吧!
健保給付及醫院敍薪制度,讓部份醫師認為多開藥多做檢查處置,自己的 薪水便可以增加。忽略了對病患真正有益的治療。
較好的醫療制度應該讓醫師的業績與薪水脫勾。這樣醫師在診治病患時才不會因為自己的經濟考量而迷失了醫師應該執行的正確治療。

常態性抽審時,一般按規矩申報的小診所常受無妄之災,因為審查醫師為了有核刪業績,就會想盡辦法從雞蛋中挑石頭,因而造成嚴重不合理的核刪案件。
所以說穿了,常態性抽審只是個自欺欺人的樣板戲碼。刪者心虛,被刪者憤怒。
施肇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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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時間: 週四 10月 26, 2006 11:4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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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二代健保/學者:不可無所不保

文章 施肇榮 »

dtemer92 寫:學者:不可無所不保!!
GOAT: 我國健保有總額預算制度, 所以要保多少都沒有關係
以下是我託人在政大第三次研討會所提的問題 :
(相同問題,我也向KMT黨團提出質疑)

1.立法院一讀通過以下的條文,對被保險人之醫療服務,
倘若經保險人事前審查認定不符合本法規定者,
以附件新聞而言,對於民眾是否有利。
2.在健保法下,保險醫事服務機構對被保險人提供之醫療服務,
是否被限制為無償。
3.被保險人可否放棄健保身分,以自費身分就醫,
保險醫事服務機構可否對其提供自費醫療服務,
可有違反健保契約之虞。


第五十一條
保險醫事服務機構對被保險人之醫療服務,
保險人審查認定不符合本法規定者,
其費用不得向被保險人收取。



http://fclma.org/ShowPost/10969.aspx
【記者王文玲、詹建富/台北報導】
陳姓老翁因腦部腫瘤到萬芳、台大醫院檢查,醫院為他向中央健保局專案申請以電腦刀放射治療都遭駁回;陳不服提行政訴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為健保局不能空言批駁醫師的專業判斷,判決健保局敗訴。

健保專案申請給付必須由醫院提出,一旦健保局駁回,病患往往無從救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為這樣會損害病患的權益,作出罕見的判決,要求健保局台北分局應給付陳姓老翁廿四萬八千餘元手術費。

健保局醫務管理處經理蔡淑鈴表示,電腦刀需經專案申請,陳姓老翁不符適應症,當時委託不少民代說項,但健保局請四名審查醫師委員評斷,都駁回申請;將在收到判決書後與律師研究,再上訴至最高行政法院。

七十七歲陳姓老翁五年前因常頭暈目眩昏倒,經基隆醫院發現有二點五公分的腦下垂體腫瘤,轉到台大醫院切除,但又復發,前年七月到台北市立萬芳醫院及台大醫院檢查,醫院為他專案申請電腦刀治療,健保局審查駁回。

四個月後,陳姓老翁的腫瘤增大,且有出血現象,決定自費在萬芳醫院施行手術,再向全民健保審議委員會爭取給付,仍被駁回,提行政訴訟。健保局先主張法院應程序駁回,因為兩家醫院都沒有提申復,陳姓老翁無權起訴。

但合議庭認為,陳姓老翁是本案的利害關係人,不能因為現行救濟程序有欠缺,損害陳姓老翁的訴訟權益。

台大醫院也向合議庭明白指出,陳姓老翁的腫瘤病況符合全民健保費用支付標準。判決指出,健保局沒有提出醫學專業上的證據,來證明台大醫院的認定有誤,難認其判斷持平、公允,。因此撤銷健保局的處分,應核付陳已付的手術費用。
【 2009-08-20 / 聯合報 /A12 版 / 社會】
在目前高風險的時代,只願能:[北風北安全下庄]
Boog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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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二代健保/學者:不可無所不保

文章 Boogy »

歌劇迷 寫:
smallant 寫:政客以"醫德"大帽子壓
記者以"A嫌疑犯"姦

醫師如何翻身
這就是道德的可怕,與厲害之處。

當法律判決書動輒以道德大帽子責備犯罪者--而非以法律解釋/懲罰實際犯行......

當法界人士竟然以被害人半夜出去逛街隱射該受害人罪有應得--而不是就法論法.....

台灣其實已經是前獨裁的國家。

因為,被道德凌駕的法律,將因不同的人解釋而異。


看醫師與健保的互動,不以法律觀點,卻以醫德來鉗制醫師.........醫師的悲慘下場早可預見。
+1

(GOODJOB)

這就是, 為何中國帝王多遵從儒家思想; 用莫名其妙的道德觀, 強調君君臣臣父父子子.
春秋戰國時代百家爭鳴, 儒家思想只是帝王術的一種,
用道德,禮儀規範的大名; 愚民老百姓, 令其乖乖守法,
老百姓們,就是要聽從上位的;
而最上位的, 就是帝王我.

善用論語孟子, 美其名, 教化百姓 ; 實際上, 只是它的統治工具而已.

不要再被"醫德", 兩個字給箝制住了!
施肇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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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二代健保/學者:不可無所不保

文章 施肇榮 »

Boogy 寫:
歌劇迷 寫:
smallant 寫:政客以"醫德"大帽子壓
記者以"A嫌疑犯"姦
醫師如何翻身
這就是道德的可怕,與厲害之處。
當法律判決書動輒以道德大帽子責備犯罪者--而非以法律解釋/懲罰實際犯行......
當法界人士竟然以被害人半夜出去逛街隱射該受害人罪有應得--而不是就法論法.....
台灣其實已經是前獨裁的國家。
因為,被道德凌駕的法律,將因不同的人解釋而異。
看醫師與健保的互動,不以法律觀點,卻以醫德來鉗制醫師.........醫師的悲慘下場早可預見。
+1
(GOODJOB)
這就是, 為何中國帝王多遵從儒家思想; 用莫名其妙的道德觀, 強調君君臣臣父父子子.
春秋戰國時代百家爭鳴, 儒家思想只是帝王術的一種,
用道德,禮儀規範的大名; 愚民老百姓, 令其乖乖守法,
老百姓們,就是要聽從上位的;
而最上位的, 就是帝王我.
善用論語孟子, 美其名, 教化百姓 ; 實際上, 只是它的統治工具而已.
不要再被"醫德", 兩個字給箝制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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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temer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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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1096
註冊時間: 週五 12月 11, 2009 8:33 pm

Re: 二代健保/學者:不可無所不保

文章 dtemer92 »

施大...
結論是...?? ... @@"
施肇榮 寫:
dtemer92 寫:學者:不可無所不保!!
GOAT: 我國健保有總額預算制度, 所以要保多少都沒有關係
以下是我託人在政大第三次研討會所提的問題 :
(相同問題,我也向KMT黨團提出質疑)

1.立法院一讀通過以下的條文,對被保險人之醫療服務,
倘若經保險人事前審查認定不符合本法規定者,
以附件新聞而言,對於民眾是否有利。
2.在健保法下,保險醫事服務機構對被保險人提供之醫療服務,
是否被限制為無償。
3.被保險人可否放棄健保身分,以自費身分就醫,
保險醫事服務機構可否對其提供自費醫療服務,
可有違反健保契約之虞。


第五十一條
保險醫事服務機構對被保險人之醫療服務,
保險人審查認定不符合本法規定者,
其費用不得向被保險人收取。



http://fclma.org/ShowPost/10969.aspx
【記者王文玲、詹建富/台北報導】
陳姓老翁因腦部腫瘤到萬芳、台大醫院檢查,醫院為他向中央健保局專案申請以電腦刀放射治療都遭駁回;陳不服提行政訴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為健保局不能空言批駁醫師的專業判斷,判決健保局敗訴。

健保專案申請給付必須由醫院提出,一旦健保局駁回,病患往往無從救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為這樣會損害病患的權益,作出罕見的判決,要求健保局台北分局應給付陳姓老翁廿四萬八千餘元手術費。

健保局醫務管理處經理蔡淑鈴表示,電腦刀需經專案申請,陳姓老翁不符適應症,當時委託不少民代說項,但健保局請四名審查醫師委員評斷,都駁回申請;將在收到判決書後與律師研究,再上訴至最高行政法院。

七十七歲陳姓老翁五年前因常頭暈目眩昏倒,經基隆醫院發現有二點五公分的腦下垂體腫瘤,轉到台大醫院切除,但又復發,前年七月到台北市立萬芳醫院及台大醫院檢查,醫院為他專案申請電腦刀治療,健保局審查駁回。

四個月後,陳姓老翁的腫瘤增大,且有出血現象,決定自費在萬芳醫院施行手術,再向全民健保審議委員會爭取給付,仍被駁回,提行政訴訟。健保局先主張法院應程序駁回,因為兩家醫院都沒有提申復,陳姓老翁無權起訴。

但合議庭認為,陳姓老翁是本案的利害關係人,不能因為現行救濟程序有欠缺,損害陳姓老翁的訴訟權益。

台大醫院也向合議庭明白指出,陳姓老翁的腫瘤病況符合全民健保費用支付標準。判決指出,健保局沒有提出醫學專業上的證據,來證明台大醫院的認定有誤,難認其判斷持平、公允,。因此撤銷健保局的處分,應核付陳已付的手術費用。
【 2009-08-20 / 聯合報 /A12 版 / 社會】
施肇榮
公會及協會
文章: 10178
註冊時間: 週四 10月 26, 2006 11:49 pm
來自: 台北市

Re: 二代健保/學者:不可無所不保

文章 施肇榮 »

dtemer92 寫:施大...
結論是...?? ... @@"
施肇榮 寫:
dtemer92 寫:學者:不可無所不保!!
GOAT: 我國健保有總額預算制度, 所以要保多少都沒有關係
以下是我託人在政大第三次研討會所提的問題 :
(相同問題,我也向KMT黨團提出質疑)

1.立法院一讀通過以下的條文,對被保險人之醫療服務,
倘若經保險人事前審查認定不符合本法規定者,
以附件新聞而言,對於民眾是否有利。
2.在健保法下,保險醫事服務機構對被保險人提供之醫療服務,
是否被限制為無償。
3.被保險人可否放棄健保身分,以自費身分就醫,
保險醫事服務機構可否對其提供自費醫療服務,
可有違反健保契約之虞。
第五十一條
保險醫事服務機構對被保險人之醫療服務,
保險人審查認定不符合本法規定者,
其費用不得向被保險人收取。
有回應但無結論
回答如下 :

施醫師您好:

有關您欲詢問99年5月21日二代健保法案論壇與會學者的問題:
二代健保法草案第51條對民眾是否有利?
是否與釋字524號解釋有違背?

因李醫師提前離席,因此由我代為詢問第二場的與會學者 ─
政大法律系孫迺翊副教授、施文森教授、劉宗德教授及台北醫學大學醫管系楊哲銘副教授。

最後由主持人,也就是劉宗德教授回答,說明如下:

1.劉教授並未就二代健保法草案第51條對民眾是否有利?
是否與釋字524號解釋有違背?
作出回應。

2.劉教授認為保險人有權認定哪些醫療服務符合或不符合規定;
保險醫事服務機構只能於符合規定之範圍內提供醫療服務

3.劉教授認為保險醫事服務機構與被保險人間成立民事法律關係


看到以上的回答
就算是中文
一般人也是有看沒有懂
在目前高風險的時代,只願能:[北風北安全下庄]
頭像
邱展望
V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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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1551
註冊時間: 週五 8月 25, 2006 6:20 pm

Re: 二代健保/學者:不可無所不保

文章 邱展望 »

健保一招走15年, 醫界被軟土深掘
健保財務的迷思
【邱展望】 【2006/08/21 民生報】

八月初,中央健保局的「健保費率精算報告」出爐,預告明年勢將調漲費率至5%以上;一如往常,披著唐三藏僧袍外衣的「民間監督健保聯盟」再次催動「醫療浪費未根絕、藥價黑洞未解決、A健保未禁絕」的「三言『絕』句」──成為調漲健保費的緊箍咒;同樣扮演百變孫悟空的行政院長蘇貞昌馬上跳出來反對下屬豬八戒(裡外不是人的健保局)辛苦研算的精算報告,真可謂保官媚民,當機立斷。
...................................................
但當民國92年醫界點值被大量削減後,依法,健保局與醫界承接總額預算者「雙方」應就給付範圍展開檢討補救,以防次年重演;不料,健保局卻吃定了醫療院所,拉出簽約甲乙雙方以外的費協會作擋箭牌。導致93、94年舊戲重演,誰能不說「健保局吃定醫界」?

健保總額成了全民醫療「無限暢飲」的護身符,也是病患對救治自己的醫者最難以理解仇報心態,甚至某聯盟發言人還酸溜溜地說:「醫師的生活水準依然跟以前一樣好。」

健保費率本是保險人(機構)和被保險人兩者之間要自行解決的,醫療院所不過是醫療服務提供者;但每當民眾拒漲健保費,就拿「醫療浪費未根絕、藥價黑洞未解決、A健保未禁絕」的「三言『絕』句」頂健保局;每當健保局不用「心」管理,卻又意圖調漲保費,就拿醫界又被擠出多少油脂當砲灰來羞辱。

「健保精神」原是疾病風險的分擔,而非財產的重分配,但演變至今,幾乎成了另一種「所得稅」。「醫病共治」與「權責相符」的健康管理,才是長久之計,現在卻變成醫界單向要對病人健康管理,病人配不配合卻與健保費高低完全無關;被保險人不用會白白損失的錯覺,導致慢性病患雖依醫囑照常拿藥,但回家之後是否按時服藥,卻又是另一回事。

全球化的今日,台灣醫療由於健保的醫療市場獨佔性,醫療行為的「單價」(點值浮動)竟成了健保主客體間的籌碼,似將取決於「健保費率」可否上漲。...........。(作者為開業醫師)
似乎依然言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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