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 寫:你是指我說謊嗎?好像不是啊 ~~階梯給付為什麼會低於單一價的200點?用點脊椎好嗎
每人每月平均申請大於2500張(大概) 才會低於200點..現在一萬三四千名開業醫 每人每月平均是1000張 大於2500張的個人(不是診所)有多少??
這樣如果還有要改回舊制的人...健保局派來的嗎?.. (賊)
打臉徹底一點好了(浪費我時間) 關鍵字稍微找一下 找到95年 除去精神科..
現在應該更低 因為每家人數減少
250點 只怕講少了 (挖鼻孔)
台北分局西醫基層總額95年第2季門診科別申報概況統計表
科別----- 平均每件診察費 --------- 平均每件診療費
9404~9406 9504~9506 成長率% 9404~9406 9504~9506 成長率%
家醫科 265.06 /275.92 4.10% 20.22 /21.37 5.68%
內科 264.64 /276.36 4.43% 76.80/ 77.47 0.87%
外科 247.10 /260.25 5.32% 283.22 /251.16 -11.32%
小兒科 246.56/ 260.43 5.63% 5.45/ 8.71 59.84%
婦產科 277.66 289.58 4.29% 107.18/ 98.47 -8.13%
耳鼻喉科 240.92/ 255.09 5.88% 41.27 /45.05 9.17%
眼科 253.35 /266.12 5.04% 151.57 /155.14 2.35%
皮膚科 214.86 /227.24 5.76% 46.99/ 49.11 4.51%
精神科 313.85 /302.42 -3.64% 157.04 /215.82 37.43%
復健科 220.37 /222.62 1.02% 875.90 /911.99 4.12%
合計 253.74 / 265.41 4.60% 64.95 / 70.69 8.83%
備註:1.資料來源:門診醫療服務點數清單
1. 拿出這些 garbage data 來分析,不僅浪費你的時間,也同樣浪費大家的時間,要說服你這些根本是 garbage data 更是浪費我的時間
拿點數來說嘴有意義嗎?給你500點,點值0.1,照你的邏輯來說,基層一點都沒有被剝削吧
用一個很簡單的邏輯,在合理門診量的階梯式給付,申報門診人次越多,平均診察費必然越少,健保合理門診量不限制醫師看診人次,健保醫療需求多少,醫界都必須承受,所以民國95年基層總共申報
120669(百萬點),民國102年基層總共申報
177697(百萬點)(
資料來源),可是民國95年第2季的點值多少?
0.939 資料來源 102年第2季點值
0.8233, 103年第2季預估
0.8283 資料來源
服務量越多,打的折扣越多,又不是在賣東西,勞力憑什麼可以打折?做的事越來越多,拿的錢沒有比較多搞不好還變少,這不是制度上的剝削是什麼?我在前面已經講的很清楚了,根本就不應該出現階梯式的給付,無上限的制度吸引醫師無窮盡的看診,才是造成點值低落的原因,連你在其他的討論串中也提出要"分科個人總額" (
viewtopic.php?f=38&t=101337 第21樓) ,怎麼這裡就忘了每位醫師的申報應該要有個頂?
從前面一路討論到後來,
你的邏輯變成是,只要基層平均申報診察費點數平均高於醫院,就不算是剝削,看來你對剝削的定義還真寬鬆。
2. 你前面的論述綜合上來說,就是以醫院的平均診察費低於基層的平均診察費,來證明基層的合理門診量制度不算剝削。而我單單只就合理門診量制度本身(不管醫院或基層)是剝削醫師的制度。
這兩者根本雞同鴨講,雞同鴨講的事可以一直吵,也算是您最大的本領。同樣的場景,也發生在討論合理量調整案的時候。所以才要你把數據的資料來源拿出來讓人家知道你在說什麼。
回過頭來說,你的論述還是同樣存在著問題,如果說,醫院的平均診察費低於基層的平均診察費,可以造成開院前診所的利基,如此那些財團怎麼那麼笨,到近幾年才開始著手開院前診所?應該早在十年前點值沒那麼難看的時候就該這麼做了,遇到的反彈也比較低啊
重點問題是在於錢、錢、錢,因為很重要,所以要講三次。財團想擴張,但是醫院總額有限、大型醫院設立也有限制,不可能讓財團在醫院這部份擴張,所以只好腦筋動到基層上頭了。
用醫院門診平均診察費低於基層平均診察費(還是點數哩),來證明這是財團想開院前診所的動機,豈不讓人笑掉大牙,醫院的住院診察費、高價檢查等等,跟醫院基層的平均診察費的差額比起來都不算什麼了,這是什麼邏輯?
3. 為了反院前診所,連單科多人診所一起打,更讓人不懂邏輯所在,這兩種是不同特性的個體,提出
第二張照打八折 第三張更少 第五張後一律三分之一合理量,還加上
多科多人診所不在此限的但書,這是什麼邏輯?要反院前診所,結果手段反到單科多人診所,院前診所根本沒有差別!?
每次提出看法都不前後思量一下到底合不合理,人家提出指正就開始鑽牛角尖,越鑽越偏,只為了想要辯贏。辯贏了對醫界整體也任何幫助嗎?
4. 以後自創新名詞之前請先定義一下,什麼叫分梯診療費?跟階梯式診療費有什麼不同,你還沒交代清楚。
5. 找一點資料說服別人叫浪費時間,看來我浪費的時間更多,難怪這麼魯蛇
備註:以後要打臉請附上資料來源,以免各說各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