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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審查]爭議審議會竟說審查共識不能參考!!!
				發表於 : 週二 3月 04, 2014 6:50 pm
				由 MK
				Spy給的
如圖
01.jpg
02.jpg
03.jpg
 
			 
			
					
				Re: [審查]爭議審議會竟說審查共識不能參考!!!
				發表於 : 週二 3月 04, 2014 6:58 pm
				由 smallant
				(壓力)  (壓力)  (壓力)
			 
			
					
				Re: [審查]爭議審議會竟說審查共識不能參考!!!
				發表於 : 週二 3月 04, 2014 6:59 pm
				由 mowball
				健保局連依據都沒寫出來,只說醫師無正當理由
連健保局自己訂的審查共識都不是正當理由
那請問健保局有為各項醫療準則一一立法嗎??
			 
			
					
				Re: [審查]爭議審議會竟說審查共識不能參考!!!
				發表於 : 週二 3月 04, 2014 7:03 pm
				由 sephy
				欲刪之案件,何患無辭
			 
			
					
				Re: [審查]爭議審議會竟說審查共識不能參考!!!
				發表於 : 週二 3月 04, 2014 7:11 pm
				由 auricle
				健保表示: 老子要砍就是要砍 , 跟我講那些543 沒用啦 !
			 
			
					
				Re: [審查]爭議審議會竟說審查共識不能參考!!!
				發表於 : 週二 3月 04, 2014 7:16 pm
				由 lupin
				翻譯:
審查共識是醫師定出來的,醫師在G8S眼中就是俗辣,俗辣定的東西老子怎麼會當一回事?
			 
			
					
				Re: [審查]爭議審議會竟說審查共識不能參考!!!
				發表於 : 週二 3月 04, 2014 7:21 pm
				由 mhsing
				這些G8G狗屁倒灶的事
一般社會大眾都不知道
醫界有沒有合法的管道
把這些都公佈出來? (打小人)  (打小人)  (打小人)
			 
			
					
				Re: [審查]爭議審議會竟說審查共識不能參考!!!
				發表於 : 週二 3月 04, 2014 8:40 pm
				由 tsmc
				爺們就是要砍
 (爽)  (爽)  (爽)
			 
			
					
				Re: [審查]爭議審議會竟說審查共識不能參考!!!
				發表於 : 週二 3月 04, 2014 10:16 pm
				由 min
				tsmc 寫:爺們就是要砍
 (爽)  (爽)  (爽)
爺說的才算?
 
			
					
				Re: [審查]爭議審議會竟說審查共識不能參考!!!
				發表於 : 週二 3月 04, 2014 10:47 pm
				由 fancia
				唯一的審查依據是健保局的嘴吧?!
			 
			
					
				Re: [審查]爭議審議會竟說審查共識不能參考!!!
				發表於 : 週二 3月 04, 2014 11:34 pm
				由 Eurodin
				沒有按照審查共識開藥者砍!
按照審查共識開藥了,還是被砍!
去找爭議審議申訴!爭審會告訴你說:沒有所謂的審查共識!所以砍你!
結論:開這個藥就是會被砍,管你有沒有符合規範!請下次不要再開!
			 
			
					
				Re: [審查]爭議審議會竟說審查共識不能參考!!!
				發表於 : 週三 3月 05, 2014 1:15 am
				由 hjh
				mowball 寫:連健保局自己訂的審查共識都不是正當理由
設計對白:不是我訂的.... 那是你們醫界自己訂的喔....  嚕啦啦嚕啦啦嚕啦嚕啦咧...
 (水草舞)  (樂奔)  (石化)
健保明文規定如此如此條件可以給藥的... 都照樣會被砍了
何況只是個審查共識
而且共識對審查醫師本來就沒有約束力
有些審查醫師也會對部分共識持保留態度
甚者  有的共識也不明確  只說最高可以報到這樣  沒說可一律這樣報
說會盡量這樣審  沒說保證一定這樣審
能奈他何??
只是本案審查專家回覆竟如此直言不諱
似乎有點衝動
審查醫師不照共識來審..... 這會創造問題
就是臨床醫師會無所適從
申報縮到你共識範圍內也被砍...  那何必要縮?  
乾脆隨心情申報就好了...  縮了也是白縮
審查的目的是要恐嚇臨床醫師縮手... 以保障點值
亂砍反會造成亂報....  那怎麼保障點值??
請各位審查專家要三思啊!!
 
			
					
				Re: [審查]爭議審議會竟說審查共識不能參考!!!
				發表於 : 週三 3月 05, 2014 7:13 am
				由 kwojohn
				hjh 寫:mowball 寫:連健保局自己訂的審查共識都不是正當理由
設計對白:不是我訂的.... 那是你們醫界自己訂的喔....  嚕啦啦嚕啦啦嚕啦嚕啦咧...
 (水草舞)  (樂奔)  (石化)
健保明文規定如此如此條件可以給藥的... 都照樣會被砍了
何況只是個審查共識
而且共識對審查醫師本來就沒有約束力
有些審查醫師也會對部分共識持保留態度
甚者  有的共識也不明確  只說最高可以報到這樣  沒說可一律這樣報
說會盡量這樣審  沒說保證一定這樣審
能奈他何??
只是本案審查專家回覆竟如此直言不諱
似乎有點衝動
審查醫師不照共識來審..... 這會創造問題
就是臨床醫師會無所適從
申報縮到你共識範圍內也被砍...  那何必要縮?  
乾脆隨心情申報就好了...  縮了也是白縮
審查的目的是要恐嚇臨床醫師縮手... 以保障點值
亂砍反會造成亂報....  那怎麼保障點值??
請各位審查專家要三思啊!!
 
以後就依教科書...該做的做該報的報...
抽審直接付上教科書... (打小人)
 
			
					
				Re: [審查]爭議審議會竟說審查共識不能參考!!!
				發表於 : 週四 3月 06, 2014 9:19 am
				由 mdma
				以爭審角度來講,所附上的「審查共識」只是貴區的「共識」,最高爭審當然未必買帳
問題是,貴區審查、申覆兩位醫師都不同意申請,顯然不再是「共識」,似乎貴區診協必須重新共識一番
			 
			
					
				Re: [審查]爭議審議會竟說審查共識不能參考!!!
				發表於 : 週四 3月 06, 2014 9:33 am
				由 newshine
				在健保體系裡面
本來就沒有所謂的審查共識
至少在檯面上沒有
 (壓力)  (壓力)  (壓力)
			 
			
					
				Re: [審查]爭議審議會竟說審查共識不能參考!!!
				發表於 : 週四 3月 06, 2014 9:37 am
				由 lupin
				newshine 寫:在健保體系裡面
本來就沒有所謂的審查共識
至少在檯面上沒有
 (壓力)  (壓力)  (壓力)
匿名的審查,只有老子爽不爽的問題,沒有任何規則
 
			
					
				Re: [審查]爭議審議會竟說審查共識不能參考!!!
				發表於 : 週四 3月 06, 2014 12:24 pm
				由 image
				分科總額吧
分科總額比較好控制不暴量 不暴量下非法律(專業的審查共識應該是醫學會自己討論後擬出來的吧?!抽審標準至少是健保局自己印給我們的)的審查共識更容易完全落實
			 
			
					
				Re: [審查]爭議審議會竟說審查共識不能參考!!!
				發表於 : 週四 3月 06, 2014 9:42 pm
				由 MK
				image 寫:分科總額吧
分科總額比較好控制不暴量 不暴量下非法律(專業的審查共識應該是醫學會自己討論後擬出來的吧?!抽審標準至少是健保局自己印給我們的)的審查共識更容易完全落實
個人總額不是更好!?
之前的討論:
viewtopic.php?f=31&t=56656
做完自己的額度,就休息
既可保障醫師,又可以避免醫院開診所,搶基層總額
ps.
聽說最近有不少醫院要開診所了...各區都一樣... 
			
					
				Re: [審查]爭議審議會竟說審查共識不能參考!!!
				發表於 : 週四 3月 06, 2014 9:46 pm
				由 lupin
				MK 寫:image 寫:分科總額吧
分科總額比較好控制不暴量 不暴量下非法律(專業的審查共識應該是醫學會自己討論後擬出來的吧?!抽審標準至少是健保局自己印給我們的)的審查共識更容易完全落實
個人總額不是更好!?
之前的討論:
viewtopic.php?f=31&t=56656
做完自己的額度,就休息
既可保障醫師,又可以避免醫院開診所,搶基層總額
ps.
聽說最近有不少醫院要開診所了...各區都一樣... 
牙科個人總額行之有年
 
			
					
				Re: [審查]爭議審議會竟說審查共識不能參考!!!
				發表於 : 週四 3月 06, 2014 10:02 pm
				由 image
				MK 寫:image 寫:分科總額吧
分科總額比較好控制不暴量 不暴量下非法律(專業的審查共識應該是醫學會自己討論後擬出來的吧?!抽審標準至少是健保局自己印給我們的)的審查共識更容易完全落實
個人總額不是更好!?
之前的討論:
viewtopic.php?f=31&t=56656
做完自己的額度,就休息
既可保障醫師,又可以避免醫院開診所,搶基層總額
ps.
聽說最近有不少醫院要開診所了...各區都一樣... 
個人總額基層點值會很低 跟分科總額的效果相反
 
			
					
				Re: [審查]爭議審議會竟說審查共識不能參考!!!
				發表於 : 週四 3月 06, 2014 10:18 pm
				由 kwojohn
				lupin 寫:MK 寫:image 寫:分科總額吧
分科總額比較好控制不暴量 不暴量下非法律(專業的審查共識應該是醫學會自己討論後擬出來的吧?!抽審標準至少是健保局自己印給我們的)的審查共識更容易完全落實
個人總額不是更好!?
之前的討論:
viewtopic.php?f=31&t=56656
做完自己的額度,就休息
既可保障醫師,又可以避免醫院開診所,搶基層總額
ps.
聽說最近有不少醫院要開診所了...各區都一樣... 
牙科個人總額行之有年
 
 
 
			
					
				Re: [審查]爭議審議會竟說審查共識不能參考!!!
				發表於 : 週五 3月 07, 2014 10:24 am
				由 hjh
				image 寫:MK 寫:image 寫:分科總額吧
分科總額比較好控制不暴量 不暴量下非法律(專業的審查共識應該是醫學會自己討論後擬出來的吧?!抽審標準至少是健保局自己印給我們的)的審查共識更容易完全落實
個人總額不是更好!?
之前的討論:
viewtopic.php?f=31&t=56656
做完自己的額度,就休息
既可保障醫師,又可以避免醫院開診所,搶基層總額
 
個人總額基層點值會很低 跟分科總額的效果相反
 
願聞其詳....
 
			
					
				Re: [審查]爭議審議會竟說審查共識不能參考!!!
				發表於 : 週五 3月 07, 2014 10:49 am
				由 image
				hjh 寫:image 寫:MK 寫:image 寫:分科總額吧
分科總額比較好控制不暴量 不暴量下非法律(專業的審查共識應該是醫學會自己討論後擬出來的吧?!抽審標準至少是健保局自己印給我們的)的審查共識更容易完全落實
個人總額不是更好!?
之前的討論:
viewtopic.php?f=31&t=56656
做完自己的額度,就休息
既可保障醫師,又可以避免醫院開診所,搶基層總額
 
個人總額基層點值會很低 跟分科總額的效果相反
 
願聞其詳....
 
假設感冒科定個人總額50萬點 那單人診所50萬以下 30 40都會衝到接近50萬點(因為個人總額會伴隨未超過基本上不抽審的優惠)  
50幾~60幾的可能自認倒楣 少做一點  但60幾以上~90幾的一定不甘心 去醫院找人(基層突然又多幾千人)..然後用延長看診時間等方法衝刺到接近一百
雙人的也是 只是基準改成100
 
			
					
				Re: [審查]爭議審議會竟說審查共識不能參考!!!
				發表於 : 週五 3月 07, 2014 11:59 am
				由 hjh
				假設我本來80...  不甘心... 然後去醫院找人...... 
這樣自己也還是50.... 沒爽到.....  那何必去醫院找人?
與其去找人,是不是開始像牙醫那樣,拼自費吧?
			 
			
					
				Re: [審查]爭議審議會竟說審查共識不能參考!!!
				發表於 : 週五 3月 07, 2014 3:43 pm
				由 MK
				image 寫:hjh 寫:image 寫:MK 寫:image 寫:分科總額吧
分科總額比較好控制不暴量 不暴量下非法律(專業的審查共識應該是醫學會自己討論後擬出來的吧?!抽審標準至少是健保局自己印給我們的)的審查共識更容易完全落實
個人總額不是更好!?
之前的討論:
viewtopic.php?f=31&t=56656
做完自己的額度,就休息
既可保障醫師,又可以避免醫院開診所,搶基層總額
 
個人總額基層點值會很低 跟分科總額的效果相反
 
願聞其詳....
 
假設感冒科定個人總額50萬點 那單人診所50萬以下 30 40都會衝到接近50萬點(因為個人總額會伴隨未超過基本上不抽審的優惠)  
50幾~60幾的可能自認倒楣 少做一點  但60幾以上~90幾的一定不甘心 去醫院找人(基層突然又多幾千人)..然後用延長看診時間等方法衝刺到接近一百
雙人的也是 只是基準改成100
 
既然是[個人總額]
就表示這時候,醫院這一位醫師的總額得挪到基層來了
 
			
					
				Re: [審查]爭議審議會竟說審查共識不能參考!!!
				發表於 : 週五 3月 07, 2014 3:56 pm
				由 image
				MK 寫:image 寫:hjh 寫:image 寫:
個人總額基層點值會很低 跟分科總額的效果相反
 
願聞其詳....
 
假設感冒科定個人總額50萬點 那單人診所50萬以下 30 40都會衝到接近50萬點(因為個人總額會伴隨未超過基本上不抽審的優惠)  
50幾~60幾的可能自認倒楣 少做一點  但60幾以上~90幾的一定不甘心 去醫院找人(基層突然又多幾千人)..然後用延長看診時間等方法衝刺到接近一百
雙人的也是 只是基準改成100
 
既然是[個人總額]
就表示這時候,醫院這一位醫師的總額得挪到基層來了
 
啊 原來如此...總額一起算 可惜這個實現的可能...應該幾乎不用考慮(雖然我也很想啊~)
醫院總額成長率遠高於基層  幹嘛沒事一起算總額 等於減少成長率還限制醫院員額控管及人力調度的能力~搬石頭砸自己的腳順遍綁手綁腳
(要我開醫院也不想 當然反過來基層很想....)
醫院要的"個人總額" 是病人的(論人計酬)
 
			
					
				Re: [審查]爭議審議會竟說審查共識不能參考!!!
				發表於 : 週五 3月 07, 2014 4:01 pm
				由 image
				hjh 寫:假設我本來80...  不甘心... 然後去醫院找人...... 
這樣自己也還是50.... 沒爽到.....  那何必去醫院找人?
與其去找人,是不是開始像牙醫那樣,拼自費吧?
多做的20萬給他 頂多多割個不到十萬的肉就可以了 不然自己要割20幾萬的肉 哪個比較痛呢?何況80萬的根基都是自己薪薪苦苦打下的....
(而且還可以少看幾節及節稅...)
 
			
					
				Re: [審查]爭議審議會竟說審查共識不能參考!!!
				發表於 : 週五 3月 07, 2014 4:04 pm
				由 newshine
				
			 
			
					
				Re: [審查]爭議審議會竟說審查共識不能參考!!!
				發表於 : 週五 3月 07, 2014 4:06 pm
				由 image
				newshine 寫:GBS說
再吵下去就直接推論人計酬
 
 
   
  
 
正是醫院想要的
我看基層還是趕快推基層分科總額(推基層個人總額會有前述的點值低效應) 推分科是橫切 總比論人計酬直切給醫院好 

 
			
					
				Re: [審查]爭議審議會竟說審查共識不能參考!!!
				發表於 : 週五 3月 07, 2014 4:16 pm
				由 newshine
				image 寫:newshine 寫:GBS說
再吵下去就直接推論人計酬
 
 
   
  
 
正是醫院想要的
我看基層還是趕快推基層分科總額(推基層個人總額會有前述的點值低效應) 推分科是橫切 總比論人計酬直切給醫院好 

 
醫院想要的不是這個
想要的是
基層醫療總額被合併到醫院總額去
所以可能先推門診總額
把醫院的門診納入基層總額之後
再慢慢地蠶食總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