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怎樣報導醫界?醫界專業的觀點在哪裡? 歡迎論述,讓真相更完整的呈現!
	版主: 版主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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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Vivian							
- 副院長級
  
- 文章: 15468
- 註冊時間: 週六 9月 26, 2009 10:09 am
- 表達感謝: 2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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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 Vivia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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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olo							
- 部長級
  
- 文章: 6719
- 註冊時間: 週一 9月 25, 2006 11:42 am
- 來自: Siny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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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 polo » 
			
			
			
			
			但法院卻認為,警方行使職權「應遵守比例原則,不得逾越必要程度」,警方有充分時間可勸導李男切勿酒後開車,但捨此不為,等候他駕車離開再予取締,
重點應該是這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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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orester							
- 榮譽院長級
  
- 文章: 41087
- 註冊時間: 週三 11月 01, 2006 10:26 am
- 來自: 台窩灣
- 擁有感謝: 5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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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 forester » 
			
			
			
			
			polo 寫:但法院卻認為,警方行使職權「應遵守比例原則,不得逾越必要程度」,警方有充分時間可勸導李男切勿酒後開車,但捨此不為,等候他駕車離開再予取締,
重點應該是這個
 
放過他
讓他繼續開
結果撞死路人
是否也要國賠路人?
因為
警察未阻卻違法
導致無辜第三者死亡
							
把你打醒...都沒米下鍋了. 還想養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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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oelin							
- 指導教授
  
- 文章: 9370
- 註冊時間: 週六 4月 14, 2007 11:1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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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 joelin » 
			
			
			
			
			如果
警方是用釣魚方式
引誘犯罪
當然就是 這樣判
但是
此例 警方並無引誘犯罪
而是等他違法 再取締
這樣判
>>>  可見法官   OOXX...
			
			
									
						
							儒 學 身 能
道 修 靈 淨
佛 悟 心 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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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orester							
- 榮譽院長級
  
- 文章: 41087
- 註冊時間: 週三 11月 01, 2006 10:26 am
- 來自: 台窩灣
- 擁有感謝: 5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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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 forester » 
			
			
			
			
			joelin 寫:如果
警方是用釣魚方式
引誘犯罪
當然就是 這樣判
但是
此例 警方並無引誘犯罪
而是等他違法 再取締
這樣判
>>>  可見法官   OOXX...
喝酒不違法
喝茫走路不違法
喝茫上車睡覺也不違法
他不開車前一切合法
法官要警察做什麼?
							
把你打醒...都沒米下鍋了. 還想養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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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mage
- 榮譽院長級
  
- 文章: 59129
- 註冊時間: 週四 3月 26, 2009 8:10 pm
- 來自: 集合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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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 image » 
			
			
			
			
			forester 寫:joelin 寫:如果
警方是用釣魚方式
引誘犯罪
當然就是 這樣判
但是
此例 警方並無引誘犯罪
而是等他違法 再取締
這樣判
>>>  可見法官   OOXX...
喝酒不違法
喝茫走路不違法
喝茫上車睡覺也不違法
他不開車前一切合法
法官要警察做什麼?
 
有合理懷疑就該上前盤查
比如看到人家手握刀在街上走...帶刀合法 難道等他砍人?
關鍵可能在:"李姓員警巡邏時,看見李姓男子從一家餐廳出來,認為李男有飲酒,等到他駕車離開餐廳後尾隨。"..看到看來酒醉的人要去取車 一上車就該盤查 不是等她發動再追...這其實已經把路上無辜路人置於險境 不是警察最合理最該做的做法
(誰叫警方要這樣供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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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in
- 榮譽院長級
  
- 文章: 34653
- 註冊時間: 週六 10月 13, 2012 8:39 am
- 表達感謝: 42 次
- 擁有感謝: 18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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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 min » 
			
			
			
			
			台灣的法官.要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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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jh							
- 院長級
  
- 文章: 29498
- 註冊時間: 週二 8月 05, 2008 11:39 am
- 來自: Taiwan Formosa
- 表達感謝: 3 次
- 擁有感謝: 28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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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 hjh » 
			
			
			
			
			醫院檢測發現,李男的血液酒精濃度為189.7mg/dl(換算呼氣酒測值約為0.9毫升),惟李妻與4名子女控訴警方,指警方尾隨追車,壓迫可能有酒駕、但尚未違反交通規則的駕駛人,使人驚慌失措出現違規反應,並向法院聲請國賠。
太扯了啦
他根本是公共危險罪的現行犯
還說什麼尚未違反交通規則???
胡說八道
會死是因為他自己喝酒還硬要開車好嗎?
難道他不知道我國禁止酒駕嗎 (當然知道,不然幹嘛逃)
難道他不知道酒駕也可能傷害到自己嗎 (當然知道,小學生都知道了)
當事人的責任在哪裡? 60%??
自己要拿性命開玩笑
憑什麼要納稅人賠他家屬?
 (被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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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lexhuang1961
- 部長級
  
- 文章: 7228
- 註冊時間: 週三 5月 16, 2007 5:1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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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 alexhuang1961 » 
			
			
			
			
			這跟廢死刑差不多  莫名其妙的判決  慷全民之慨  登山死 酒駕亡都國賠  以後出事 先申請國賠  打贏就賺到 
打輸了不起律師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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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oelin							
- 指導教授
  
- 文章: 9370
- 註冊時間: 週六 4月 14, 2007 11:12 pm
						
					
													
							
						
									
						文章
					
								由 joelin » 
			
			
			
			
			病歷上
有寫
抽菸喝酒吃冰榔者
事後 若得到相關疾病
都可告
醫師怎可不勸阻 !!
			
			
									
						
							儒 學 身 能
道 修 靈 淨
佛 悟 心 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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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mallant							
- 榮譽院長級
  
- 文章: 106579
- 註冊時間: 週一 3月 10, 2008 5:50 pm
- 表達感謝: 43 次
- 擁有感謝: 56 次
						
					
													
							
						
									
						文章
					
								由 smallant » 
			
			
			
			
			鬼島鬼事又一件
 (打小人)  (打小人)  (打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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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lexhuang1961
- 部長級
  
- 文章: 7228
- 註冊時間: 週三 5月 16, 2007 5:1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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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 alexhuang1961 » 
			
			
			
			
			joelin 寫:病歷上
有寫
抽菸喝酒吃冰榔者
事後 若得到相關疾病
都可告
醫師怎可不勸阻 !!
千萬記得 "病畜畫押蓋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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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owball							
- 副院長級
  
- 文章: 12088
- 註冊時間: 週日 8月 24, 2008 11:24 pm
- 表達感謝: 14 次
- 擁有感謝: 23 次
						
					
													
							
						
									
						文章
					
								由 mowball » 
			
			
			
			
			image 寫:forester 寫:joelin 寫:如果
警方是用釣魚方式
引誘犯罪
當然就是 這樣判
但是
此例 警方並無引誘犯罪
而是等他違法 再取締
這樣判
>>>  可見法官   OOXX...
喝酒不違法
喝茫走路不違法
喝茫上車睡覺也不違法
他不開車前一切合法
法官要警察做什麼?
 
有合理懷疑就該上前盤查
比如看到人家手握刀在街上走...帶刀合法 難道等他砍人?
關鍵可能在:"李姓員警巡邏時,看見李姓男子從一家餐廳出來,認為李男有飲酒,等到他駕車離開餐廳後尾隨。"..
看到看來酒醉的人要去取車 一上車就該盤查 不是等她發動再追...這其實已經把路上無辜路人置於險境 不是警察最合理最該做的做法
(誰叫警方要這樣供述...)
 
看到看來酒醉的人要去取車 一上車就該盤查--可以開單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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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su							
- 榮譽院長級
  
- 文章: 33560
- 註冊時間: 週三 8月 09, 2006 10:21 am
- 來自: 中部鄉下小地方
- 表達感謝: 3 次
- 擁有感謝: 48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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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 hsu » 
			
			
			
			
			沒有違法之前
警察有何資格干涉?
他喝醉了睡車上也行
只要不開車
這又不是用釣魚手法引誘犯罪
有沒搞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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