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依法截肢談「防衛性醫療」,民眾無感?? 截了當然無感
發表於 : 週一 7月 02, 2012 7:05 pm
95年台上字第219號判決﹝相當因果關係→中斷﹞
醫院之醫療行為介入時,是否中斷因果關係,應視情形而定,倘被害人所受傷害,原不足引起死亡之結果,嗣因醫療錯誤為死亡之獨立原因時,其因果關係中斷;如被害人係因行為人之傷害行為引發疾病,嗣因該疾病致死,縱醫師有消極之醫療延誤,而未及治癒,乃醫師是否應另負過失責任問題,與其行為無影響,其傷害行為與死亡結果仍有因果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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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訴人上開毆擊之傷害行為,與發生邱○○之死亡結果間,具有相當因果關係,台北市立仁愛醫院醫師是否有延誤醫療,並不影響上訴人之傷害行為與邱○○死亡結果之間的因果關係之判斷等情,乃本於調查所得心證,定其取捨,為原審採證、認事之職權行使,核與採證法則,尚無違背,不容漫事爭辯。
醫院之醫療行為介入時,是否中斷因果關係,應視情形而定,倘被害人所受傷害,原不足引起死亡之結果,嗣因醫療錯誤為死亡之獨立原因時,其因果關係中斷;如被害人係因行為人之傷害行為引發疾病,嗣因該疾病致死,縱醫師有消極之醫療延誤,而未及治癒,乃醫師是否應另負過失責任問題,與其行為無影響,其傷害行為與死亡結果仍有因果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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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訴人上開毆擊之傷害行為,與發生邱○○之死亡結果間,具有相當因果關係,台北市立仁愛醫院醫師是否有延誤醫療,並不影響上訴人之傷害行為與邱○○死亡結果之間的因果關係之判斷等情,乃本於調查所得心證,定其取捨,為原審採證、認事之職權行使,核與採證法則,尚無違背,不容漫事爭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