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頁 (共 1 頁)

本會提出2代健保修法7項建議---全聯會聲明稿

發表於 : 週五 11月 26, 2010 8:47 pm
newshine
http://www.tma.tw/meeting/meeting_01_in ... te_id=3519

健保給付包山包海,依法應調整保險費率而未調整,造成健保收入長期小於支出,且每年總額費用協商也無法反映實際醫療費用支出,雖然健保屢獲高達8成以上的民眾滿意度,但犧牲的卻是為了堅持提供優良醫療品質的台灣醫界。當此正值二代健保修法協商階段,醫師公會全聯會提出2代健保7項建議,為民眾就醫權益及醫療品質把關,捍衛台灣民眾醫療平等的權益。
  
一、為全民健保之健全運作,對等架構重於組織合併。本會主張監理會中「保險付費者代表」及「保險醫事服務提供者代表」名額應相同,以落實對等協商原則,確保民眾就醫權益及品質。【立法院審查會第5條】

二、考量台灣目前民眾就醫自由、未落實轉診制度、總額預算不足,在未有完整配套措施下,為避免影響新醫療科技及新藥之引進,影響民眾醫療品質,建議不予增訂有關「論人計酬」規定。【立法院審查會第44條】

三、新科技、高價藥品及特材之價格昂貴,考量健保資源有限,保險人無法適時予以收載。因現行並無差額負擔之法源依據,實務上常發生病患要求使用尚未納入給付之品項時仍須全額負擔,並不合理,本會支持差額負擔入法,並建議保險人訂定給付上限應與醫事服務機構代表協商。【立法院審查會第45條】

四、建議健保給付範圍應「正面表列」,以確保總額預算足以支應。若正面表列有實務上困難,應維持賦予主管機關公告不給付服務及藥品之權利;否則當新醫療科技、新藥品、新特材不斷納入健保給付下,無異要求醫療院所承擔點值折付之風險,不符公平正義。【立法院審查會第51條】

五、「藥費目標總額」下,其超出目標時的處理方式,除了藥費1點1元之外,都是由醫界與其他醫療團體完全概括承受超支的財務風險,未盡合理;在藥費目標制總額下,許多服務可能將受排擠,例如新藥引進可能被拒,影響新藥引進速度及醫療品質,造成民眾權益受損。醫院與基層總額間基礎費用的計算及流動問題也無法切割。全聯會認為不宜實施「藥費目標總額」。【立法院審查會第62條】;另建議配合已實施9年總額現行制度,分地區訂定「醫院」、「基層診所」之門診及住院費用之分配比率【立法院審查會第61條】。

六、實務上,於急診或門診進行之檢驗(查)(如胃鏡、喉鏡…)時,發現有異狀時應即時處置(如:切除胃部息肉、取出咽喉異物…),若要求醫師先開處置單予病人,反增添病人就醫不便及醫療過程之非必要手續,對住院病人亦會造成不便。因此,勿強制規定「醫療院所於診療病人後『應』交付處方予病人,於服務機構檢驗、檢查、處置或調劑」。【立法院審查會第72條】

七、在總額支付制度下,院所若違規,則形同偷拿了自家兄弟的物品,影響的是兄弟的原有權利,意思是說由大多數守法醫師概括承受點值下降的結果,而非影響其他一般人的原有權利。因此,本會堅決反對「違規扣款金額自下年度總額費用扣除」入法;若被保險人違規,亦應公告其姓名及違法事實。【立法院審查會第82條】

Re: 本會提出2代健保修法7項建議---全聯會聲明稿

發表於 : 週五 11月 26, 2010 10:34 pm
jack001
(GOODJOB) 希望以上建議能夠實現,加油

Re: 本會提出2代健保修法7項建議---全聯會聲明稿

發表於 : 週六 11月 27, 2010 6:15 pm
yapi
(GOODJOB)

Re: 本會提出2代健保修法7項建議---全聯會聲明稿

發表於 : 週六 11月 27, 2010 6:59 pm
鳴人
看來是沒人理了! (阿飄)

Re: 本會提出2代健保修法7項建議---全聯會聲明稿

發表於 : 週六 11月 27, 2010 7:44 pm
brian1968
(cheer) (cheer) (cheer)

Re: 本會提出2代健保修法7項建議---全聯會聲明稿

發表於 : 週六 11月 27, 2010 11:19 pm
Thanatos
加油 (GOODJOB)

Re: 本會提出2代健保修法7項建議---全聯會聲明稿

發表於 : 週日 11月 28, 2010 6:36 pm
brian1968
(cheer) (GOODJOB) (cheer) (GOODJOB) (樂奔) (cheer) (GOODJOB)

Re: 本會提出2代健保修法7項建議---全聯會聲明稿

發表於 : 週日 11月 28, 2010 8:16 pm
newshine
再來就看立法院的關係了
(壓力) (壓力) (壓力)

Re: 本會提出2代健保修法7項建議---全聯會聲明稿

發表於 : 週日 11月 28, 2010 10:54 pm
dr_mark89
寫給自己人看摸頭用的吧

這招我看多了

大家還是各自努力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