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放寬「使用劑型」到底有沒有成功?
發表於 : 週五 4月 01, 2016 7:52 pm
【重要訊息】衛福部疾病管制署採納本會建議: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擴大使用「劑型與條件」
中華民國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
重 要 訊 息
105.4.1
衛福部疾病管制署採納本會建議:
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擴大使用「劑型與條件」
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接受本會建議,以正式公文回覆有關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之相關使用規定,包括(1)凡病人經醫師診察研判符合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使用條件者,無須先自費進行快篩,醫師即可依其專業判斷病人狀況,開立適當之公費藥劑(克流感或瑞樂沙)予病人使用。(2)自本年3月11日起,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擴大使用條件,將「高燒持續48小時之類流感患者」修正為「出現發燒等症狀之類流感患者」。(3)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擴大使用條件之適用期限,由原訂105年3月31日延長至105年4月30日止。
http://www.tma.tw/meeting/meeting_01_in ... te_id=6319
中華民國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
重 要 訊 息
105.4.1
衛福部疾病管制署採納本會建議:
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擴大使用「劑型與條件」
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接受本會建議,以正式公文回覆有關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之相關使用規定,包括(1)凡病人經醫師診察研判符合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使用條件者,無須先自費進行快篩,醫師即可依其專業判斷病人狀況,開立適當之公費藥劑(克流感或瑞樂沙)予病人使用。(2)自本年3月11日起,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擴大使用條件,將「高燒持續48小時之類流感患者」修正為「出現發燒等症狀之類流感患者」。(3)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擴大使用條件之適用期限,由原訂105年3月31日延長至105年4月30日止。
http://www.tma.tw/meeting/meeting_01_in ... te_id=6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