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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審查]爭議審議會竟說審查共識不能參考!!!

發表於 : 週五 3月 07, 2014 4:39 pm
image
newshine 寫:
image 寫:
newshine 寫:GBS說
再吵下去就直接推論人計酬
(omg) (omg) (omg)
正是醫院想要的

我看基層還是趕快推基層分科總額(推基層個人總額會有前述的點值低效應) 推分科是橫切 總比論人計酬直切給醫院好 (omg)
醫院想要的不是這個
想要的是
基層醫療總額被合併到醫院總額去

所以可能先推門診總額
把醫院的門診納入基層總額之後

再慢慢地蠶食總額
這樣很危險 因為基層都是自己當老闆 會比醫院雇員更認真打拼 除非能在診療費點數上動手腳

論人計酬就好了 以基層看小病為由切比原來更小一塊給基層不就好了

Re: [審查]爭議審議會竟說審查共識不能參考!!!

發表於 : 週日 4月 20, 2014 9:11 am
邱展望
1)小病開指示用藥,早在101年就被李蜀平公然拿走
醫界到最近才知覺,可喜可賀
2) 其實審查醫師大多是同業很溫和良善具同理心
但總有【極少數人】因
(1)個性偏執,以己度人,預設人性本惡,這些多非公會推薦,而是健保局自聘
(2)小兒科或婦產科轉家醫科,無內科觀念,並以高血壓與小兒藥比價,自訂一些很奇怪共識,又很前輩有時講不通

但基本上現好像絕大多數應不會亂刪,就我所見

Re: [審查]爭議審議會竟說審查共識不能參考!!!

發表於 : 週四 4月 24, 2014 12:55 am
Felix
我家的初審抽審醫師:10次就有5次的核刪理由與審查共識的規定相左....

不過如果依照審查共識而被核刪,申覆爭審大約可要回6~7成

也就是,在我家:初審與複審不依據審查共識,大約分別是50%,35%這比率不低吧

Re: [審查]爭議審議會竟說審查共識不能參考!!!

發表於 : 週四 4月 24, 2014 1:04 am
Felix
可以把初審與審查共識規定,貼在論壇由全體醫師投票決定複審結果嘛(公開化)
只要多數人覺得該過或該刪就把結果通知健保局.
受審者或健保局不得再有異議

Re: [審查]爭議審議會竟說審查共識不能參考!!!

發表於 : 週四 4月 24, 2014 2:11 am
邱展望
Felix 寫:可以把初審與審查共識規定,貼在論壇由全體醫師投票決定複審結果嘛(公開化)
只要多數人覺得該過或該刪就把結果通知健保局.
受審者或健保局不得再有異議
不是網路上到處都是嘛?
1020207 全民健康保險 西醫基層醫療費用 審查注意事項
http://www.nhi.gov.tw/Resource/bulletin ... %BC%8F.pdf

Re: [審查]爭議審議會竟說審查共識不能參考!!!

發表於 : 週四 4月 24, 2014 2:12 am
邱展望
Felix 寫:可以把初審與審查共識規定,貼在論壇由全體醫師投票決定複審結果嘛(公開化)
只要多數人覺得該過或該刪就把結果通知健保局.
受審者或健保局不得再有異議
不是網路上到處都是嘛?
1020207 全民健康保險 西醫基層醫療費用 審查注意事項
http://www.nhi.gov.tw/Resource/bulletin ... %BC%8F.pdf

Re: [審查]爭議審議會竟說審查共識不能參考!!!

發表於 : 週四 4月 24, 2014 9:08 am
Felix
可以用醫聲論壇全體醫師投票表決,來代替申覆爭審嘛(公開化)

Re: [審查]爭議審議會竟說審查共識不能參考!!!

發表於 : 週四 4月 24, 2014 10:36 am
hjh
Felix 寫:可以用醫聲論壇全體醫師投票表決,來代替申覆爭審嘛(公開化)
是可以試試看
但無法律效力,對傲慢政府尤其無效...
且不同科別,專業不同,比較難審出個什麼



審查共識最主要的目的是用來限縮健保給付,並藉此保障支付,
因為健保給付幾乎是空白授權,其範圍遠大於健保支付能力,
健保給付範圍 > 審查共識允許範圍 > 健保支付能力
所以理論上如果審查共識設計的好,使後兩項相近,點值就可以趨近於一,
枉顧共識不合群愛衝量的就砍給他死。
此方唯一缺點是介於前兩項之間的範圍,健保是有給付的
所以這範圍內無法叫病人自費
所以根本之道還是直接限縮健保給付範圍... 但這需要政客同意... 很難
修改審查共識只要同儕自己來,比較容易

但現在的情況不是,審查共識不夠嚴謹,未能確實支撐點值,
以致於審查醫師的核刪必須比共識還嚴格,各自心裡各有標準,
如此一來臨床醫師變成無所適從,即便縮到共識內還是被砍假的,那何必縮?
於是惡性循環,大家沒點值只好衝量,共識形同虛設!點值兵敗如山倒

所以誠摯建議審查醫師不該枉顧共識!
請審查醫師務必遵照審查共識來審,若共識不夠嚴格,請開會修改共識,
不然健保給付條件這麼鬆,大家亂衝一通,核刪了半天也提升不了多少點值,何苦呢!?

Re: [審查]爭議審議會竟說審查共識不能參考!!!

發表於 : 週四 4月 24, 2014 8:02 pm
jacobs
(壓力) (壓力) (怕怕)

Re: [審查]爭議審議會竟說審查共識不能參考!!!

發表於 : 週一 8月 04, 2014 11:40 pm
od1118
早習慣了,附教科書,付審查標準都沒用。

Re: [審查]爭議審議會竟說審查共識不能參考!!!

發表於 : 週三 8月 06, 2014 12:38 am
邱展望
hjh 寫:
Felix 寫:可以用醫聲論壇全體醫師投票表決,來代替申覆爭審嘛(公開化)
是可以試試看
但無法律效力,對傲慢政府尤其無效...
且不同科別,專業不同,比較難審出個什麼



審查共識最主要的目的是用來限縮健保給付,並藉此保障支付,
因為健保給付幾乎是空白授權,其範圍遠大於健保支付能力,
健保給付範圍 > 審查共識允許範圍 > 健保支付能力
所以理論上如果審查共識設計的好,使後兩項相近,點值就可以趨近於一,
枉顧共識不合群愛衝量的就砍給他死。
此方唯一缺點是介於前兩項之間的範圍,健保是有給付的
所以這範圍內無法叫病人自費
所以根本之道還是直接限縮健保給付範圍... 但這需要政客同意... 很難
修改審查共識只要同儕自己來,比較容易

但現在的情況不是,審查共識不夠嚴謹,未能確實支撐點值,
以致於審查醫師的核刪必須比共識還嚴格,各自心裡各有標準,
如此一來臨床醫師變成無所適從,即便縮到共識內還是被砍假的,那何必縮?
於是惡性循環,大家沒點值只好衝量,共識形同虛設!點值兵敗如山倒

所以誠摯建議審查醫師不該枉顧共識!
請審查醫師務必遵照審查共識來審,若共識不夠嚴格,請開會修改共識,
不然健保給付條件這麼鬆,大家亂衝一通,核刪了半天也提升不了多少點值,何苦呢!?
審查醫師基本上應不會亂刪, 若甲真的亂刪, 你儘管申覆, 還不行爭議, 我不相信現在這麼嚴格, 還有審畢抽審防亂刪, 還有不自愛的審醫
但"審查醫師的核刪必須比共識還嚴格"應不致於, 否則診察費浮動點值何至<0.9
至於"各自心裡各有標準"真的存在, 明明共識簡表原則不刪, 但某冷門科醫界大老, 至今醫學會仍自己公開堅持刪簡表 我私下勸很多次但無效, 真的不瞭解他在想什麼???!!!!

Re: [審查]爭議審議會竟說審查共識不能參考!!!

發表於 : 週四 8月 07, 2014 11:22 am
hjh
邱展望 寫:審查醫師基本上應不會亂刪, 若甲真的亂刪, 你儘管申覆, 還不行爭議, 我不相信現在這麼嚴格, 還有審畢抽審防亂刪, 還有不自愛的審醫
但"審查醫師的核刪必須比共識還嚴格"應不致於, 否則診察費浮動點值何至<0.9
閉門造車言猶在耳
在此向前輩稟報
審查大人明知符合共識
申復+爭審還是硬不還錢
這邊附上小店與頂樓類似的遭遇 (每年都出現好幾例)

圖檔


(打小人) (打小人) (打小人) (怒火中燒) (怒火中燒) (怒火中燒)


至於為何如此還是 < 0.9
原因很可能是, 1. 總額太低,2. 病人太愛掛號。
總額從來就是政治總額,根本不是看實際需求。
健保也一向鼓勵病人濫用,只對醫療端下重手,卻讓病人方便當隨便,
點值就慘兮兮。

這種比共識還嚴格的審查法,只會讓點值更糟,
審查大人自己都不尊重共識,叫院所怎會聽話?院所當然衝量來彌補啦!
相信共識而自宮的院所等於把自己當白癡啊。
若大大有機會與審查大人聊聊,請務必苦勸之,
若覺得共識還是太鬆,可開會修改共識,而不是各自隨意亂砍。
感激不盡。
(眼汪汪) (眼汪汪)

Re: [審查]爭議審議會竟說審查共識不能參考!!!

發表於 : 週四 8月 07, 2014 2:56 pm
邱展望
hjh 寫:
邱展望 寫:審查醫師基本上應不會亂刪, 若甲真的亂刪, 你儘管申覆, 還不行爭議, 我不相信現在這麼嚴格, 還有審畢抽審防亂刪, 還有不自愛的審醫
但"審查醫師的核刪必須比共識還嚴格"應不致於, 否則診察費浮動點值何至<0.9
閉門造車言猶在耳
在此向前輩稟報
審查大人明知符合共識
申復+爭審還是硬不還錢
這邊附上小店與頂樓類似的遭遇 (每年都出現好幾例)

圖檔


(打小人) (打小人) (打小人) (怒火中燒) (怒火中燒) (怒火中燒)


至於為何如此還是 < 0.9
原因很可能是, 1. 總額太低,2. 病人太愛掛號。
總額從來就是政治總額,根本不是看實際需求。
健保也一向鼓勵病人濫用,只對醫療端下重手,卻讓病人方便當隨便,
點值就慘兮兮。

這種比共識還嚴格的審查法,只會讓點值更糟,
審查大人自己都不尊重共識,叫院所怎會聽話?院所當然衝量來彌補啦!
相信共識而自宮的院所等於把自己當白癡啊。

若大大有機會與審查大人聊聊,請務必苦勸之,
若覺得共識還是太鬆,可開會修改共識,而不是各自隨意亂砍。
感激不盡。
(眼汪汪) (眼汪汪)
閣下所言,有點因警察執法不公,社會貧富不均,所以我只好ㄧ不作二不休,犯案就乾脆要作就作大案子才不是白癡???
這算什麼邏輯,可見ㄧ般,難怪你會被刪

Re: [審查]爭議審議會竟說審查共識不能參考!!!

發表於 : 週五 8月 08, 2014 9:31 am
hjh
邱展望 寫:閣下所言,有點因警察執法不公,社會貧富不均,所以我只好ㄧ不作二不休,犯案就乾脆要作就作大案子才不是白癡???
這算什麼邏輯,可見ㄧ般,難怪你會被刪
本人正是守規矩的白癡
所以上篇才求大大去苦勸審查者
怎麼大大反而如此說法??
在下與樓主照片中受害人被違反共識亂砍是事實
申復爭議皆不成
已附上照片
大大到底眼睛有沒有張開? 怎麼全部跳過?
反是大大上篇這說法未免自欺欺人:
邱展望 寫:審查醫師基本上應不會亂刪, 若甲真的亂刪, 你儘管申覆, 還不行爭議, 我不相信現在這麼嚴格, 還有審畢抽審防亂刪, 還有不自愛的審醫
不相信?
不懂大大一味偏袒審醫的說法,目的何在
不惜罵受害同儕去包庇部分不肖審醫
字體放大比較愉悅?
請正視問題,想想如何解決審醫濫刪吧,蒙上眼睛就以為看不見?
在論壇講這種「難怪你會被刪」的x話,一付事不關己,這種邏輯,可見一斑。

反映事實,無端被批,真倒楣。
(無盡漩渦) (被咬了) (石化) (omg)

Re: [審查]爭議審議會竟說審查共識不能參考!!!

發表於 : 週五 8月 08, 2014 3:22 pm
genius.kid
審查共識是誰定的
沒辦法出來說些什麼嗎
醫師公會應該內部協調一下爭審會跟制定審查共識的人員嘛
不然我們這些小咖怎麼辦 怎麼做事嘛

Re: [審查]爭議審議會竟說審查共識不能參考!!!

發表於 : 週五 8月 08, 2014 3:52 pm
邱展望
1)審醫不公,我就告他,沒什好猶豫,
我也曾告過,健保局馬上撤回胡亂公文,並說請當什麼也沒發生過,從此再也不敢亂找麻煩
2) 我覺得只要行的正,有理走遍天下,絕不要怕麻煩
3) 整體環境大家ㄧ起努力去改善,
個別不公,抱怨沒有用,就是據理力爭,難到黑的都能講白,那就司法,媒體,訴諸社會
4) 我講的是醫界還是要自省及自律,不管個別或群體,不然無法去面對社會大眾,尤其是今年

Re: [審查]爭議審議會竟說審查共識不能參考!!!

發表於 : 週五 8月 08, 2014 4:10 pm
邱展望
不去告的人才是包辟審醫,怎可顛倒是非?
我反覺得只抱怨不去糾正不肖審醫才奇怪?

Re: [審查]爭議審議會竟說審查共識不能參考!!!

發表於 : 週五 8月 08, 2014 4:21 pm
虎克
那就提出行政訴訟,讓真相昭顯於所有相關的人員。
看看是健保總額給付有理,還是醫師開藥治療無理?

Re: [審查]爭議審議會竟說審查共識不能參考!!!

發表於 : 週五 8月 08, 2014 4:29 pm
hjh
邱展望 寫:1)審醫不公,我就告他,沒什好猶豫,
我也曾告過,健保局馬上撤回胡亂公文,並說請當什麼也沒發生過,從此再也不敢亂找麻煩
2) 我覺得只要行的正,有理走遍天下,絕不要怕麻煩
3) 整體環境大家ㄧ起努力去改善,
個別不公,抱怨沒有用,就是據理力爭,難到黑的都能講白,那就司法,媒體,訴諸社會
4) 我講的是醫界還是要自省及自律,不管個別或群體,不然無法去面對社會大眾,尤其是今年
大大所言甚是
(GOODJOB) (cheer)


當然不會不告,收集案例中。用告告告來解決,非長久之計。
只是提醒「不自愛的審醫」是有的,不能小覷此事。

Re: [審查]爭議審議會竟說審查共識不能參考!!!

發表於 : 週五 8月 08, 2014 4:32 pm
邱展望
目前為止,好像從沒告輸過
保括什"門前藥局"-ㄧ場醫師公會糊塗帳,
那有莫名奇妙,動不動就"認罪協商"的
那可是有前科的耶,我是勝訴的
但我仍堅信大多數醫師及審醫是善良的

Re: [審查]爭議審議會竟說審查共識不能參考!!!

發表於 : 週五 8月 08, 2014 4:37 pm
邱展望
hjh 寫:
邱展望 寫:1)審醫不公,我就告他,沒什好猶豫,
我也曾告過,健保局馬上撤回胡亂公文,並說請當什麼也沒發生過,從此再也不敢亂找麻煩
2) 我覺得只要行的正,有理走遍天下,絕不要怕麻煩
3) 整體環境大家ㄧ起努力去改善,
個別不公,抱怨沒有用,就是據理力爭,難到黑的都能講白,那就司法,媒體,訴諸社會
4) 我講的是醫界還是要自省及自律,不管個別或群體,不然無法去面對社會大眾,尤其是今年
大大所言甚是
(GOODJOB) (cheer)


當然不會不告,收集案例中。用告告告來解決,非長久之計。
只是提醒「不自愛的審醫」是有的,不能小覷此事。
您放心,告幾次,公務人員就不敢亂搞了

Re: [審查]爭議審議會竟說審查共識不能參考!!!

發表於 : 週五 8月 08, 2014 4:40 pm
genius.kid
我很想告告看耶
可是我是法律白癡
能不能請問
如果爭議審議沒過 要如何告?
要請律師嗎
是告誰 告見保局 或審查醫師
我要出庭嗎
要很多錢嗎
謝謝分享經驗

Re: [審查]爭議審議會竟說審查共識不能參考!!!

發表於 : 週五 8月 08, 2014 6:07 pm
邱展望
1) 我告健保局下公文的行政人員,及病人
結果病人也去告健保局,還沒出庭,他就撤回公文
2) 醫藥分業,寫ㄧ篇文章給檢查官,他就不起訴了
------至今我堅信:有理走遍天下
因我個性絕不做非法的事
若真有錯,也勇於認錯,絕不硬ㄠ

Re: [審查]爭議審議會竟說審查共識不能參考!!!

發表於 : 週六 8月 09, 2014 7:57 pm
Felix
亂刪的審查醫師應該有退場機制吧!
初審與複審被核刪金額差異>50%三次以上,永不得擔任審查醫師,或者,亂刪的金額算成該審查醫師的


審查共識不是法規命令
那健保局自己發怖的"支付標準與審查注意事項"呢?
健保局聘請的審查醫師不是有訓練過嘛?難道沒有發給審查醫師"支付標準與審查注意事項"嘛?
明知"支付標準與審查注意事項"有給付,卻故意去核刪放大,而使第一線醫師不敢開立合理正當的檢查用藥.
難道這些審查醫師都沒有罪嘛?

Re: [審查]爭議審議會竟說審查共識不能參考!!!

發表於 : 週六 8月 09, 2014 9:16 pm
邱展望
初審,覆審根本不同人,醫師都自主性很強不受初審影響,照理要兩人都認為該刪也很難,事出應有因,是否可提出供大家討論???

Re: [審查]爭議審議會竟說審查共識不能參考!!!

發表於 : 週日 8月 10, 2014 12:01 am
邱展望
上次有提到各區覆審成功率約20%,故不可能達50%,且好像這種審醫下次是不會被聘的。
聽說之前有ㄧ曾常被核刪醫師極力爭取加入審醫,本因申報太多長期被抽審而未錄取,恰後因陰錯陽差後補成了審醫,沒想到到處報復同業,亂核刪左鄰右舍,沒多久就被取消資格了。 有沒有可能恰被這種瘋狗咬到???

Re: [審查]爭議審議會竟說審查共識不能參考!!!

發表於 : 週日 8月 10, 2014 12:07 am
邱展望
目前新北市,至少板橋區同業許多人有加入社群,遇分區總額開會徵求提案時,會員有招遇不公或疑惑,皆可直接透過該區委員提案。
若有板橋區有此需求,請告知代為轉告

Re: [審查]爭議審議會竟說審查共識不能參考!!!

發表於 : 週日 8月 10, 2014 7:23 am
邱展望
健保局的給付規定在健保局網站http://www.nhi.gov.tw/webdata/webdata.a ... &WD_ID=710
閣下請勿只會看診,基本的常識只靠哇哇叫
完全不管遊戲規則,整天閉門造車
活在世上,就算在死,也要搞清楚病因吧?!

Re: [審查]爭議審議會竟說審查共識不能參考!!!

發表於 : 週日 8月 10, 2014 7:27 am
邱展望
前已貼過,任何審醫規範,網路上都有,雖我們都是個體戶,但非漠不關心,施有意義的力,不會胡亂抱怨

Re: [審查]爭議審議會竟說審查共識不能參考!!!

發表於 : 週一 8月 11, 2014 5:45 pm
a4610
邱展望 寫:1) 我告健保局下公文的行政人員,及病人
結果病人也去告健保局,還沒出庭,他就撤回公文
2) 醫藥分業,寫ㄧ篇文章給檢查官,他就不起訴了
------至今我堅信:有理走遍天下
因我個性絕不做非法的事
若真有錯,也勇於認錯,絕不硬ㄠ
(GOODJOB)
告的內容可以PM做個參考嗎?
多謝 (跪拜禮ne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