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沒除罪化 只是合理化 /廖國棟/立法委員、婦產科醫師(重傷害越罰越重3年變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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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lciu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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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沒除罪化 只是合理化 /廖國棟/立法委員、婦產科醫師(重傷害越罰越重3年變5年)

文章 Calcium »

http://news.chinatimes.com/forum/110514 ... 00548.html

2012-11-29 01:31 中國時報 【廖國棟/立法委員、婦產科醫師】
 近來各媒體大幅報導四大皆空及偏鄉醫師荒,其理由與醫療糾紛頻傳有關,甚至將解套方案誤導為醫療法修正除罪化,筆者身為偏鄉基層醫師,也作為醫療法修正案的提案委員,需嚴正澄清醫療法修正所追求的目標,並非醫療糾紛除罪化,而是刑事構成要件合理化!

 依據《醫師法》第二十一條及《醫療法》第二十七條,顯見醫師或醫療機構基於照顧國民健康的責任,不論所面對的醫療風險有多大,都必須強制提供醫療服務,不得有任意選擇病患或拒絕風險的空間,這是醫療業與一般行業最大的差異所在。

 再看衛生署統計,衛生署醫事審議委員會醫師鑑定小組光是受理鑑定案件數,就從民國七十六年一四五件,激增至民國九十八年高達五四六件,民國九十九年雖略有下降,但也有四八○件申請鑑定的驚人數量。以台灣在亞洲擁有第二高零歲平均餘命的醫療水準,卻換來全世界最高的醫師遭起訴的比例,難怪越來越沒有醫生願意選擇高風險科別!

 以國際立法例而言,德國刑法對醫事人員有重大過失再論刑事處分的概念。韓國刑法第二六六條第二項特別強調於醫師過失致傷的適用情形,同時於第二六八條針對重大過失致死傷罪,規範刑度為五年以下禁錮。日本刑法亦有重大過失概念,就行為人重大過失致死或傷時,將刑罰等同於業務過失致死或致傷情形。

 本次醫療法修正,就是援引先進國家的法律概念,再考量醫事人員強迫面臨醫療風險的特性,把刑責限定在醫事人員嚴重違反醫療常規時為限。至於若醫事人員若嚴重違反醫療常規的過失導致病患受傷害時,則最重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這樣的刑期,比目前刑法第二八四條的業務過失重傷害罪最重本刑三年以下更加重二年刑期,故《醫療法》修正從來沒有要求除罪化,而是構成要件及刑責合理化!

 醫事人員因具專業能力,應負起更大的注意義務,因此修法後的刑責比起普通刑法不降反升;但醫療的風險與其他行業不同,若未違反醫療常規,實在不應動輒以刑相逼,這才是醫療法修正的核心概念,絕不能以除罪化來誤導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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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盡漩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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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p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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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醫療沒除罪化 只是合理化 /廖國棟/立法委員、婦產科醫師(重傷害越罰越重3年變5年)

文章 lupin »

考量到醫療糾紛受難者所承受的傷痛,我認為對醫師應以唯一死刑論處才合理。
人生有三苦:
一苦是,你得不到,所以你覺得痛苦;
二苦是,你付出了許多代價,得到了,卻不過如此,所以你覺得痛苦;
三苦是,你輕易放棄了,後來卻發現,原來它在你生命中是那麼重要,所以你覺得痛苦
oldm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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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醫療沒除罪化 只是合理化 /廖國棟/立法委員、婦產科醫師(重傷害越罰越重3年變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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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吧

別抱希望啦 (阿飄)
g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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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醫療沒除罪化 只是合理化 /廖國棟/立法委員、婦產科醫師(重傷害越罰越重3年變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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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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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肇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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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醫療沒除罪化 只是合理化 /廖國棟/立法委員、婦產科醫師(重傷害越罰越重3年變5年)

文章 施肇榮 »

lupin 寫:考量到醫療糾紛受難者所承受的傷痛,我認為對醫師應以唯一死刑論處才合理。
+1000000

這樣醫師才能夠理性的量力救人

能力不足的,舉例:偶,只能依法轉診
在目前高風險的時代,只願能:[北風北安全下庄]
v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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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醫療沒除罪化 只是合理化 /廖國棟/立法委員、婦產科醫師(重傷害越罰越重3年變5年)

文章 vs »

lupin 寫:考量到醫療糾紛受難者所承受的傷痛,我認為對醫師應以唯一死刑論處才合理。
您怎麼可以說出仇醫教母心裡想說

又不敢公開說出口的話!?

(眼汪汪)
◆鬼島『呼醫死基金會』仇醫教母 希望全民告死台灣醫師,全民仇恨台灣醫師(這樣別人才不會認為她瘋了,心理變態),就算告不倒也不讓台灣醫師賺到錢,最好全部財產替人民交保費或被健保扣光罰光,然後不准哀不准反抗,否則就是沒醫德應弔銷醫師執照!不是這樣嗎? 希望事實沒被說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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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醫師悲慘食物鍊
仇醫基金會-(吃)->嗜血媒體-(吃)->民粹政府-(吃)->醫界無間道-(吃)->可憐小醫師(醫療崩壞)
長期跟仇醫教母裡應外合的大老,你的心態是怎樣? 現在改革成醫療崩壞您還滿意嗎? 請鬼拿藥單, 您連人或鬼都分不清楚了,還能鑑別診斷嗎?
醫界同胞要團結,團結真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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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醫療沒除罪化 只是合理化 /廖國棟/立法委員、婦產科醫師(重傷害越罰越重3年變5年)

文章 lupin »

vs 寫:
lupin 寫:考量到醫療糾紛受難者所承受的傷痛,我認為對醫師應以唯一死刑論處才合理。
您怎麼可以說出仇醫教母心裡想說
又不敢公開說出口的話!?
(眼汪汪)
仇醫教母只想凌遲醫師,不會要醫師死光。
醫師真的死光了,教母生病時有醫師救嗎?再笨的人聽到上面這句都會楞一下
人生有三苦:
一苦是,你得不到,所以你覺得痛苦;
二苦是,你付出了許多代價,得到了,卻不過如此,所以你覺得痛苦;
三苦是,你輕易放棄了,後來卻發現,原來它在你生命中是那麼重要,所以你覺得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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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j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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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醫療沒除罪化 只是合理化 /廖國棟/立法委員、婦產科醫師(重傷害越罰越重3年變5年)

文章 hjh »

lupin 寫:考量到醫療糾紛受難者所承受的傷痛,我認為對醫師應以唯一死刑論處才合理。
這招真的好
這招下去
很多醫師醫院都會退出健保
然後會一堆病人捧錢跪求醫師「冒死相救」
舉例來說,要生小孩的,先備個幾十萬再去求醫師接生,不然出生率大概會回到數十年前。
那些罵人沒醫德的屁話都可以消聲了,XX會的那批人都可以匿跡了,
每位醫師都「冒死相救」,還有什麼好抱怨的。
醫師視死如歸,奧客們也不必恐嚇取財了,人肉鹹鹹送你。
做個幾年就可以退休了,真正的安全下莊。
(樂奔) (樂奔) (樂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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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tac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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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醫療沒除罪化 只是合理化 /廖國棟/立法委員、婦產科醫師(重傷害越罰越重3年變5年)

文章 hitachi »

施肇榮 寫:
lupin 寫:考量到醫療糾紛受難者所承受的傷痛,我認為對醫師應以唯一死刑論處才合理。
+1000000

這樣醫師才能夠理性的量力救人

能力不足的,舉例:偶,只能依法轉診
唯一死刑還不夠
還應該「無給職」,再加上「只要填表申請,就發執照一張」……
從臉書被關到現在
只能說江山代有才人出,小弟就潛在水裡按讚

忙著上班,教小孩
一不小心還升官了

終於比較有空一點點
慢慢地把文章搬進blogger
準備悄悄開張
醫聲論壇的日立大

我就直接DITTO了
醫界小兵fb關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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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AUCHI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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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醫療沒除罪化 只是合理化 /廖國棟/立法委員、婦產科醫師(重傷害越罰越重3年變5年)

文章 YAUCHIU »

hjh 寫:
lupin 寫:考量到醫療糾紛受難者所承受的傷痛,我認為對醫師應以唯一死刑論處才合理。
這招真的好
這招下去
很多醫師醫院都會退出健保
然後會一堆病人捧錢跪求醫師「冒死相救」
舉例來說,要生小孩的,先備個幾十萬再去求醫師接生,不然出生率大概會回到數十年前。
那些罵人沒醫德的屁話都可以消聲了,XX會的那批人都可以匿跡了,
每位醫師都「冒死相救」,還有什麼好抱怨的。
醫師視死如歸,奧客們也不必恐嚇取財了,人肉鹹鹹送你。
做個幾年就可以退休了,真正的安全下莊。
(樂奔) (樂奔) (樂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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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隨緣。
莫聽穿林打葉聲,何妨吟嘯且徐行。竹杖芒鞋輕勝馬,誰怕?
一簑煙雨任平生。抖峭春風吹酒醒,微冷,山頭斜照卻相迎。
回首向來蕭瑟處,歸去,也無風雨也無晴。
flankkim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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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醫療沒除罪化 只是合理化 /廖國棟/立法委員、婦產科醫師(重傷害越罰越重3年變5年)

文章 flankkimo »

我沒害人,卻因人而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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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anato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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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醫療沒除罪化 只是合理化 /廖國棟/立法委員、婦產科醫師(重傷害越罰越重3年變5年)

文章 Thanatos »

flankkimo 寫:我沒害人,卻因人而死
悲 (不要啊)

人生哪有辦得完
知是夢幻哪來坎
理上辦事存善念
忽然夢了記得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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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rma
R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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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醫療沒除罪化 只是合理化 /廖國棟/立法委員、婦產科醫師(重傷害越罰越重3年變5年)

文章 derma »

lupin 寫:考量到醫療糾紛受難者所承受的傷痛,我認為對醫師應以唯一死刑論處才合理。
(GOODJO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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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醫療沒除罪化 只是合理化 /廖國棟/立法委員、婦產科醫師(重傷害越罰越重3年變5年)

文章 e42166 »

施肇榮 寫:
lupin 寫:考量到醫療糾紛受難者所承受的傷痛,我認為對醫師應以唯一死刑論處才合理。
+1000000

這樣醫師才能夠理性的量力救人

能力不足的,舉例:偶,只能依法轉診
(裝死) (裝死) (裝死)
本人金北目非醫師,發言純屬北七虛構不實言論,非論壇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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