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面槍擊連勝文 流彈導致無辜民眾死亡 過失致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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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面槍擊連勝文 流彈導致無辜民眾死亡 過失致死 ?

文章 billwin.tw »

刑法 276 條:

因過失致人於死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二千元以下罰金。

從事業務之人,因業務上之過失犯前項之罪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
役,得併科三千元以下罰金。

如果是醫師(從事業務之人), 因過失造成病人死亡, 這刑責可比「馬面」重啊 ~~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 ... 2/34223370

流彈害1死 輕判過失致死
2012年05月12日

黃運聖遭流彈擊中枉死,檢方起訴馬面殺人罪,但法院卻認為馬面是過失致死。對此律師廖修譽認為,馬面若持槍對台下群眾掃射,才會觸犯檢方所認定的殺人罪。但律師謝岳龍支持檢方看法,認為馬面持槍抵住連勝文頭部射擊,槍口朝台下人群,當然以殺人罪判刑。

廖修譽說,不論馬面想槍殺連勝文還是陳鴻源,他都應無槍殺黃的意圖,況且他槍口已抵住連的頭,沒料到會貫穿連的臉傷及旁人。因此他認為一審認定馬面害黃喪命是過失致死,上訴應會獲高院支持,頂多調整刑度。

當眾逞兇應判死

但謝岳龍說,未經許可持有制式槍彈刑責比持有改造槍彈重,就因制式槍彈穿透力強,很可能貫穿一人後再擊中第二人,馬面雖無槍殺黃的用意,但依他逞兇狀況,足可認定就算多死一人、馬面也無所謂,他因此認為應論處殺人罪。

至於院檢都認定連勝文被馬面錯認誤殺,謝岳龍指連、陳身高差太多,加上馬面開槍前一定會認人,怎可能台上換個位置就認錯,難怪連勝文不服氣。他建議連以原諒求輕判換取馬面說實話,否則很難找到連想要的水落石出。

記者黃哲民
汝等廣植德本。勿犯道禁。忍辱精進。慈心專一。齋戒清淨。一日一夜。勝在無量壽國為善百歲。所以者何。彼佛國土。皆積德眾善。無毫髮之惡。於此修善。十日十夜。勝於他方諸佛國中。為善千歲。所以者何。他方佛國。福德自然。無造惡之地。唯此世間。善少惡多。飲苦食毒。未嘗寧息。

佛說大乘無量壽莊嚴清淨平等覺經(如貧得寶第三十七)
施肇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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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馬面槍擊連勝文 流彈導致無辜民眾死亡 過失致死 ?

文章 施肇榮 »

從事業務之人的要求本來就比一般人高

所以沒事不要多救人

出了事還不能功過相抵

billwin.tw 寫:刑法 276 條:
因過失致人於死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二千元以下罰金。
從事業務之人,因業務上之過失犯前項之罪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
役,得併科三千元以下罰金。
如果是醫師(從事業務之人), 因過失造成病人死亡, 這刑責可比「馬面」重啊 ~~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 ... 2/34223370

流彈害1死 輕判過失致死
2012年05月12日

黃運聖遭流彈擊中枉死,檢方起訴馬面殺人罪,但法院卻認為馬面是過失致死。對此律師廖修譽認為,馬面若持槍對台下群眾掃射,才會觸犯檢方所認定的殺人罪。但律師謝岳龍支持檢方看法,認為馬面持槍抵住連勝文頭部射擊,槍口朝台下人群,當然以殺人罪判刑。

廖修譽說,不論馬面想槍殺連勝文還是陳鴻源,他都應無槍殺黃的意圖,況且他槍口已抵住連的頭,沒料到會貫穿連的臉傷及旁人。因此他認為一審認定馬面害黃喪命是過失致死,上訴應會獲高院支持,頂多調整刑度。

當眾逞兇應判死

但謝岳龍說,未經許可持有制式槍彈刑責比持有改造槍彈重,就因制式槍彈穿透力強,很可能貫穿一人後再擊中第二人,馬面雖無槍殺黃的用意,但依他逞兇狀況,足可認定就算多死一人、馬面也無所謂,他因此認為應論處殺人罪。

至於院檢都認定連勝文被馬面錯認誤殺,謝岳龍指連、陳身高差太多,加上馬面開槍前一定會認人,怎可能台上換個位置就認錯,難怪連勝文不服氣。他建議連以原諒求輕判換取馬面說實話,否則很難找到連想要的水落石出。

記者黃哲民
在目前高風險的時代,只願能:[北風北安全下庄]
huangjauw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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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馬面槍擊連勝文 流彈導致無辜民眾死亡 過失致死 ?

文章 huangjauwen »

拿槍射人的臉------流彈打到無辜的人死了
這就是過失致死耶!!!
鬼島的法律真是讓人長見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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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el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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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馬面槍擊連勝文 流彈導致無辜民眾死亡 過失致死 ?

文章 joelin »

昔日江南案
逞兇者還不是作作樣子
居然以愛國英雄自居

馬面輔選有功
當然要重重提起 輕輕放下
儒 學 身 能
道 修 靈 淨
佛 悟 心 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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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tac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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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馬面槍擊連勝文 流彈導致無辜民眾死亡 過失致死 ?

文章 hitachi »

就這樣了,又能如何
圖檔
附加檔案
421219_10150537165503434_583893433_9117303_1320037825_n.jpg
最後由 hitachi 於 週一 5月 14, 2012 10:54 pm 編輯,總共編輯了 1 次。
從臉書被關到現在
只能說江山代有才人出,小弟就潛在水裡按讚

忙著上班,教小孩
一不小心還升官了

終於比較有空一點點
慢慢地把文章搬進blogger
準備悄悄開張
醫聲論壇的日立大

我就直接DITTO了
醫界小兵fb關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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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馬面槍擊連勝文 流彈導致無辜民眾死亡 過失致死 ?

文章 billwin.tw »

剛好可以和這則新聞對比一下, 讓法官教我們什麼叫做業務過失致死

http://tw.news.yahoo.com/%E5%9C%8B%E5%8 ... 15720.html

國內首例?救護車禍病患死 司機入獄

東森新聞東森新聞 – 2012年3月24日 下午12:40

忙著送病患的救護車發生車禍,司機卻遭到判刑,而且不能緩刑,即將在26號入監服刑,這是九十六年七月屏東一輛救護車載病患要轉院,卻發生撞上客運車的意外,經過四年的審理,這名開救護車的劉姓司機,遭到判刑一年定讞,讓他覺得很哀怨,明明就是助人,卻沒能得到好下場,無奈說自己應該是國內第一個因為開救護車要入獄服刑的司機。

一張張的照片是屏東高樹鄉在九十六年七月,救護車和客運車發生車禍的畫面,當時救護車上頭還載有一名90歲的病患,要轉院到屏東另一家醫院,同時也有病患的女婿,沒想到這一起車禍發生後,病患在四天後過世,而女婿重傷變成植物人,也在兩年後過世,這讓病患家屬相當不滿,一狀告上法院,經過四年的審理,醫院也和病患家屬達成和解,但是救護車與客運車司機都以業務過失致死罪,分別判刑一年和一年兩個月。

救護車劉姓司機老婆:「我很委屈啦。」面對這樣的定讞結果,救護車劉姓司機老婆大聲抱不平,因為老公將在這個月26號入獄,劉姓司機老婆認為醫院沒有幫到忙,因為他們付出了18萬和解金給醫院,也有一張張簽收單,沒想到醫院和病患家署和解書上頭卻沒有載明劉姓司機的名字,會不會是因為這樣,法官在考量時才會判刑。

救護車劉姓司機老婆:「這樣構成同慶醫院詐欺,他騙了我們,所以我對這一點,非常不滿。」救護車劉姓司機:「救護車司機第一件發生車禍被關,和解還被關的啦。」病患家屬:「就已經和解了。」

面對這樣的結果,病患家屬也說並不知情,只說都已經過去了,不過以往開救護車運送傷患,發生車禍的判例,司機往往都是緩刑,現在劉姓司機得要入獄,這也創下的國內第一起,讓劉姓司機直說,這樣以後誰還敢開救護車。救護車劉姓司機:「自己安全排第一,救人才排第二啦。」

圖檔圖檔
汝等廣植德本。勿犯道禁。忍辱精進。慈心專一。齋戒清淨。一日一夜。勝在無量壽國為善百歲。所以者何。彼佛國土。皆積德眾善。無毫髮之惡。於此修善。十日十夜。勝於他方諸佛國中。為善千歲。所以者何。他方佛國。福德自然。無造惡之地。唯此世間。善少惡多。飲苦食毒。未嘗寧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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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馬面槍擊連勝文 流彈導致無辜民眾死亡 過失致死 ?

文章 forester »

在大街上拿槍掃射
只要沒瞄準特定人
殺死多少都算過失
果然是鬼島的判決
(怕怕) (怕怕) (怕怕)
圖檔把你打醒...都沒米下鍋了. 還想養狗!
X-M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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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馬面槍擊連勝文 流彈導致無辜民眾死亡 過失致死 ?

文章 X-MAN »

forester

在大街上拿槍掃射
只要沒瞄準特定人
殺死多少都算過失
果然是鬼島的判決
這樣有殺人的故意仍然是殺人罪.

連勝文案判過失致死是打擊錯誤,對連勝文本人是殺人未遂罪.
所以判24年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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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馬面槍擊連勝文 流彈導致無辜民眾死亡 過失致死 ?

文章 forester »

X-MAN 寫:
forester

在大街上拿槍掃射
只要沒瞄準特定人
殺死多少都算過失
果然是鬼島的判決
這樣有殺人的故意仍然是殺人罪.

連勝文案判過失致死是打擊錯誤,對連勝文本人是殺人未遂罪.
所以判24年徒刑.
只是試槍掃射
沒殺人的故意
(賊) (賊)
圖檔把你打醒...都沒米下鍋了. 還想養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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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馬面槍擊連勝文 流彈導致無辜民眾死亡 過失致死 ?

文章 g96510083 »

不確定故意

指對構成犯罪事實並未有具體確定之認識之謂。即聽天由命,任其發生之心態,此為刑法「間接故意」之規定,其情形有:未必故意:指行為人對於構成犯罪事實之發生與否雖無確定之認識,但其發生並不違背其本意之謂。即行為人雖非確定行為結果之必然發生,而係預見其發生,並且聽任事情之自然進展之情形。

在人潮洶湧的造勢場合開槍,如開槍未中或子彈穿透都可能造成除了目標外的其他人受傷或死亡
此情形並非開槍時所不能預見,馬面對第三者的死亡其實也可以用不確定故意來認定,成立殺人既遂
盡心盡力,沒人在意 掏心掏肺,當場作廢 江河日下,人心不古 依法看診,安全下庄
王維‧<酌酒與裴迪>
酌酒與君君自寬人情翻覆似波瀾。白首相知猶按劍,朱門先達笑彈冠。
草色全經細雨濕,花枝欲動春風寒。世事浮雲何足問不如高臥且加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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