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費生落跑罰1500萬 吳思瑤轟衛福部:這是奴隸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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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公費生落跑罰1500萬 吳思瑤轟衛福部:這是奴隸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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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ipo 寫:
image 寫: 你數學大概有什麼問題?

"證書由本部保管,並應依其未服務之年數除以應服務年數之比例,償還其在學期間所享受公費總金額之十倍罰款"

立委質詢的1500萬怎麼來的?=在學期間六年公費總金額(=A)X十倍=10A

所以A=150萬

六年150萬 相當於一年連學費大概花公費25萬

....(我寫的20萬加上學費 25萬不離譜 不過 200萬跟250萬 有差嗎? (爽) 重點在你說的無厘頭十倍!)

所以 如果照你無厘頭的新舊制自己腦補大結合 明朝的劍斬清朝的官 (爽) :不念依樣十倍罰款 也就是一年250萬

自己問自己答 中途輟學十倍罰款是你自己說的

你說"中斷學業大概也是十倍對付" (我一字未改) 不就大概是250萬?

自己PO文都搞不清有多離譜

好吧 ~~等著看有沒有不唸重考的(明年就可能有 搞不好不只一位) 要被罰250萬好了 (爽) (爽) 大概有人臉腫

自己的PO文
另外,中斷學業大概也是十倍對付

引言回覆:
公費學生肄業期間,被勒令退學、開除學籍或自動退學者,應償還其受領之公費。但有左列情形之一者,得免償還:
(一)死亡者。
(二)因重大疾病,或其他不可歸責於自己之事由致殘廢,而不能繼續完成學業者。
邏輯不好算術又.... (嘆息)
秋蕉流三寶師姊老毛病之四...只想辯贏
你說"中斷學業大概也是十倍對付"(我一字未改) 不就大概是250萬?
根本就變相承認我沒說250萬,明明就造假,凹的真難看,又秀了一次下限,ㄘㄟˋ ......

好啊,重點來了,
我認為中斷學業大概也是十倍對付
你該不會認為只是償還其受領之公費而已吧?
吵來吵去,差別不就在於認定中斷學業會不會需要償還十倍?

要不要賭賭看
你就賭中斷學業只需償還其受領之公費
我就賭中斷學業需要償還其受領之公費的倍數,等於違約需償還的倍數(為何不說十倍?因為條文還沒修正,違約賠十倍或許有變)
除非得免償還的兩個因素
賭輸的,就上繳2000元到醫聲論壇基金
敢不敢啊?

為了不要讓你覺得勝之不武,跟你講一下小道消息,這個部分我有打電話到醫事司問過了
敢不敢賭啊?
不然你說的十倍償還是多少?

十倍=250萬 因為一年25萬...這數字是偽福布的

你說十倍償還 不然你的十倍是多少?

賭可以啦 不過不要偷偷把十倍償還給成一倍償還 十跟一差很多ㄟ

如果是要重考得還25萬 大概政府發的錢跟代付的學費還給政府(那是我的納稅錢ㄟ) 一毛罰款也沒有 很合理~ 我幹嘛浪費時間回文?

賭吧

"賭中斷學業需償還其受領之公費之十倍
或中斷學業不需要償還其受領之公費的十倍

賭輸的,就上繳2000元到醫聲論壇基金
敢不敢啊?"

堅強點 不要PO文又改 (爽)


(先自問
萬一有公費醫師就學途中因個人因素或家庭因素中斷學業或轉學,是否也要罰十倍?(第4點)
然後自己引經據典回答
另外,中斷學業大概也是十倍對付
引言回覆:
公費學生肄業期間,被勒令退學、開除學籍或自動退學者,應償還其受領之公費。但有左列情形之一者,得免償還:
(一)死亡者。
(二)因重大疾病,或其他不可歸責於自己之事由致殘廢,而不能繼續完成學業者。
)

要改九倍八倍可以接受啦 十倍改一倍會不會太離譜了?

跟你說新舊制不能這樣套 一直只是說這個 三寶先生
頭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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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公費生落跑罰1500萬 吳思瑤轟衛福部:這是奴隸制度!

文章 hjh »

antonio 寫: 公費生的學力高低
我不覺得是問題
真的不行 就畢不了業了
在國內訓練沒什麼好擔心的
如果可能可以讀畢業的考生就允許其學醫
那醫師總額管制以及現行的升學制度就瓦解囉
考試制度的公平正義還是要顧
君不妨參考 147F ppbird大 的文章 (公費醫師受到衛生單位包含院長的主宰)
相信這只是其中一個梗... 不知還有多少梗
如果考生有門路有關係有高官大老在罩
就可以放心的去讀公費生... 儘管他只有 N 級分
其他考生只能不爽不要簽,否則就乖乖為國捐軀.....
這樣的制度好像不太對喔

ppbird 寫:http://www.mohw.gov.tw/CHT/DOMA/DM1_P.a ... c_no=48091
這是現行的分發要點 可以看到衛福部想修就修 愛怎麼修就怎麼修
重點是這跟我們當初入學時簽的合約""完全不一樣"" (打小人) (打小人)
裡面有一條規定是 分發後6個月 可以提出轉院或轉開業
BUT!! 轉院申請書卻需要"原院長"蓋章才能提出申請 爛缺的院長根本不可能放人走!! (打小人) (打小人)
公費生只能默默接受不合理的勞動環境跟薪資
完全不能不爽不要做!!!!!!!!!!! (打小人) (打小人)
所以署醫院長們就更加有恃無恐 反正公費生永遠跑不了......... (不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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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公費生落跑罰1500萬 吳思瑤轟衛福部:這是奴隸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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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jh 寫:
antonio 寫: 公費生的學力高低
我不覺得是問題
真的不行 就畢不了業了
在國內訓練沒什麼好擔心的
如果可能可以讀畢業的考生就允許其學醫
那醫師總額管制以及現行的升學制度就瓦解囉
考試制度的公平正義還是要顧
君不妨參考 147F ppbird大 的文章 (公費醫師受到衛生單位包含院長的主宰)
相信這只是其中一個梗... 不知還有多少梗
如果考生有門路有關係有高官大老在罩
就可以放心的去讀公費生... 儘管他只有 N 級分
其他考生只能不爽不要簽,否則就乖乖為國捐軀.....
這樣的制度好像不太對喔

ppbird 寫:http://www.mohw.gov.tw/CHT/DOMA/DM1_P.a ... c_no=48091
這是現行的分發要點 可以看到衛福部想修就修 愛怎麼修就怎麼修
重點是這跟我們當初入學時簽的合約""完全不一樣"" (打小人) (打小人)
裡面有一條規定是 分發後6個月 可以提出轉院或轉開業
BUT!! 轉院申請書卻需要"原院長"蓋章才能提出申請 爛缺的院長根本不可能放人走!! (打小人) (打小人)
公費生只能默默接受不合理的勞動環境跟薪資
完全不能不爽不要做!!!!!!!!!!! (打小人) (打小人)
所以署醫院長們就更加有恃無恐 反正公費生永遠跑不了......... (不要啊)
自費生依樣有特權 沒看到某大官小孩上醫學中心皮膚科....

台灣的總額管制是放在入學門檻跟教育訓練

跟香港類似

香港還比台灣更"離譜" 記得畢業證書換醫師證書 不用加國家考試...完全依賴前端中端管控 也沒聽說香港醫師程度不好(其實是很好 因為前端中端有在管)
pip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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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公費生落跑罰1500萬 吳思瑤轟衛福部:這是奴隸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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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ipo 寫:
image 寫: 你數學大概有什麼問題?

"證書由本部保管,並應依其未服務之年數除以應服務年數之比例,償還其在學期間所享受公費總金額之十倍罰款"

立委質詢的1500萬怎麼來的?=在學期間六年公費總金額(=A)X十倍=10A

所以A=150萬

六年150萬 相當於一年連學費大概花公費25萬

....(我寫的20萬加上學費 25萬不離譜 不過 200萬跟250萬 有差嗎? (爽) 重點在你說的無厘頭十倍!)

所以 如果照你無厘頭的新舊制自己腦補大結合 明朝的劍斬清朝的官 (爽) :不念依樣十倍罰款 也就是一年250萬

自己問自己答 中途輟學十倍罰款是你自己說的

你說"中斷學業大概也是十倍對付" (我一字未改) 不就大概是250萬?

自己PO文都搞不清有多離譜

好吧 ~~等著看有沒有不唸重考的(明年就可能有 搞不好不只一位) 要被罰250萬好了 (爽) (爽) 大概有人臉腫

自己的PO文
另外,中斷學業大概也是十倍對付

引言回覆:
公費學生肄業期間,被勒令退學、開除學籍或自動退學者,應償還其受領之公費。但有左列情形之一者,得免償還:
(一)死亡者。
(二)因重大疾病,或其他不可歸責於自己之事由致殘廢,而不能繼續完成學業者。
邏輯不好算術又.... (嘆息)
秋蕉流三寶師姊老毛病之四...只想辯贏
你說"中斷學業大概也是十倍對付"(我一字未改) 不就大概是250萬?
根本就變相承認我沒說250萬,明明就造假,凹的真難看,又秀了一次下限,ㄘㄟˋ ......

好啊,重點來了,
我認為中斷學業大概也是十倍對付
你該不會認為只是償還其受領之公費而已吧?
吵來吵去,差別不就在於認定中斷學業會不會需要償還十倍?

要不要賭賭看
你就賭中斷學業只需償還其受領之公費
我就賭中斷學業需要償還其受領之公費的倍數,等於違約需償還的倍數(為何不說十倍?因為條文還沒修正,違約賠十倍或許有變)
除非得免償還的兩個因素
賭輸的,就上繳2000元到醫聲論壇基金
敢不敢啊?

為了不要讓你覺得勝之不武,跟你講一下小道消息,這個部分我有打電話到醫事司問過了
敢不敢賭啊?
不然你說的十倍償還是多少?

十倍=250萬 因為一年25萬...這數字是偽福布的

你說十倍償還 不然你的十倍是多少?

賭可以啦 不過不要偷偷把十倍償還給成一倍償還 十跟一差很多ㄟ

如果是要重考得還25萬 大概政府發的錢跟代付的學費還給政府(那是我的納稅錢ㄟ) 一毛罰款也沒有 很合理~ 我幹嘛浪費時間回文?

賭吧

"賭中斷學業需償還其受領之公費之十倍
或中斷學業不需要償還其受領之公費的十倍

賭輸的,就上繳2000元到醫聲論壇基金
敢不敢啊?"

堅強點 不要PO文又改 (爽)


(先自問
萬一有公費醫師就學途中因個人因素或家庭因素中斷學業或轉學,是否也要罰十倍?(第4點)
然後自己引經據典回答
另外,中斷學業大概也是十倍對付
引言回覆:
公費學生肄業期間,被勒令退學、開除學籍或自動退學者,應償還其受領之公費。但有左列情形之一者,得免償還:
(一)死亡者。
(二)因重大疾病,或其他不可歸責於自己之事由致殘廢,而不能繼續完成學業者。
)

要改九倍八倍可以接受啦 十倍改一倍會不會太離譜了?

跟你說新舊制不能這樣套 一直只是說這個 三寶先生
三寶,那是在回你的問題啦
你搞不懂嗎?
前面已經講了幾次了

還亂改賭約
你就賭中斷學業只需償還其受領之公費
我就賭中斷學業需要償還其受領之公費的倍數,等於違約需償還的倍數(為何不說十倍?因為條文還沒修正,違約賠十倍或許有變)
除非得免償還的兩個因素
賭輸的,就上繳2000元到醫聲論壇基金
以上是我提的
"賭中斷學業需償還其受領之公費之十倍
中斷學業不需要償還其受領之公費的十倍
賭輸的,就上繳2000元到醫聲論壇基金
敢不敢啊?"
以上是你提的

差就在中斷學業需要償還其受領之公費的倍數,現在違約就是要罰十倍,你認為中斷學業不需要償還其受領之公費的十倍?
違約罰幾倍,中斷學業就要還幾倍,敢不敢賭?

有夠不要臉,你自己錯亂了還怪別人?
最後由 pipo 於 週三 4月 13, 2016 7:57 pm 編輯,總共編輯了 1 次。
以下是魯蛇的簽名檔
1. 先入為主
2. 斷章取義
3. 討論不提出確切數據
4. 只想辯贏
5. 用許多跟討論話題無關的語助詞,好顯示自己比較強
6. 否認做過的事情還說別人造假!? / 造假實例2
7. 超盧特攻隊實蹟 - 腦內想像來酸人反駁人實錄
8.
image 寫: 誰幫忙算算這樣多少...我數學不好
-- 引用來源
9. 趕快來看:[image 惡意抹黑他人實錄],秀下限無止盡,劣到極點!
10. 對秋焦之流,即便道歉也可以事後否認,其實無需期待對方會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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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公費生落跑罰1500萬 吳思瑤轟衛福部:這是奴隸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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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tonio 寫: 公費生這路 可以邊走邊改(至少十年後偏鄉有人去 後醫再少一年)
部長夠正派的話 把醫界意見納入考慮
也可以把簽約後的條件都慢慢調高呀
只要簽約兩方都同意條件就可以改
條件如果調高,公費生當然同意,但這對同屆考生不公平
等於圖利 N 級分 考生
違反一開始所謂不爽不要簽 (簽了就該負責) 的主要好處 -- 公平原則

if I were 高官大老或其好友,小孩今年是考生...
不多說,今年公費生簽的約就是拿專科後一律要發配太平島三十年
結果我小孩只 5 級分 就能學醫
明年條件再來「慢慢調高」.....
(眼汪汪)

so
即便政策不能一步到位
但至少也該優化到某個程度再說....
簡單講 經費預算先籌到
國庫有能力贊助偏鄉再說
不要硬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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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公費生落跑罰1500萬 吳思瑤轟衛福部:這是奴隸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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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ipo 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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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ipo 寫:
image 寫: 你數學大概有什麼問題?

"證書由本部保管,並應依其未服務之年數除以應服務年數之比例,償還其在學期間所享受公費總金額之十倍罰款"

立委質詢的1500萬怎麼來的?=在學期間六年公費總金額(=A)X十倍=10A

所以A=150萬

六年150萬 相當於一年連學費大概花公費25萬

....(我寫的20萬加上學費 25萬不離譜 不過 200萬跟250萬 有差嗎? (爽) 重點在你說的無厘頭十倍!)

所以 如果照你無厘頭的新舊制自己腦補大結合 明朝的劍斬清朝的官 (爽) :不念依樣十倍罰款 也就是一年250萬

自己問自己答 中途輟學十倍罰款是你自己說的

你說"中斷學業大概也是十倍對付" (我一字未改) 不就大概是250萬?

自己PO文都搞不清有多離譜

好吧 ~~等著看有沒有不唸重考的(明年就可能有 搞不好不只一位) 要被罰250萬好了 (爽) (爽) 大概有人臉腫

自己的PO文
另外,中斷學業大概也是十倍對付

引言回覆:
公費學生肄業期間,被勒令退學、開除學籍或自動退學者,應償還其受領之公費。但有左列情形之一者,得免償還:
(一)死亡者。
(二)因重大疾病,或其他不可歸責於自己之事由致殘廢,而不能繼續完成學業者。
邏輯不好算術又.... (嘆息)
秋蕉流三寶師姊老毛病之四...只想辯贏
你說"中斷學業大概也是十倍對付"(我一字未改) 不就大概是250萬?
根本就變相承認我沒說250萬,明明就造假,凹的真難看,又秀了一次下限,ㄘㄟˋ ......

好啊,重點來了,
我認為中斷學業大概也是十倍對付
你該不會認為只是償還其受領之公費而已吧?
吵來吵去,差別不就在於認定中斷學業會不會需要償還十倍?

要不要賭賭看
你就賭中斷學業只需償還其受領之公費
我就賭中斷學業需要償還其受領之公費的倍數,等於違約需償還的倍數(為何不說十倍?因為條文還沒修正,違約賠十倍或許有變)
除非得免償還的兩個因素
賭輸的,就上繳2000元到醫聲論壇基金
敢不敢啊?

為了不要讓你覺得勝之不武,跟你講一下小道消息,這個部分我有打電話到醫事司問過了
敢不敢賭啊?
不然你說的十倍償還是多少?

十倍=250萬 因為一年25萬...這數字是偽福布的

你說十倍償還 不然你的十倍是多少?

賭可以啦 不過不要偷偷把十倍償還給成一倍償還 十跟一差很多ㄟ

如果是要重考得還25萬 大概政府發的錢跟代付的學費還給政府(那是我的納稅錢ㄟ) 一毛罰款也沒有 很合理~ 我幹嘛浪費時間回文?

賭吧

"賭中斷學業需償還其受領之公費之十倍
或中斷學業不需要償還其受領之公費的十倍

賭輸的,就上繳2000元到醫聲論壇基金
敢不敢啊?"

堅強點 不要PO文又改 (爽)


(先自問
萬一有公費醫師就學途中因個人因素或家庭因素中斷學業或轉學,是否也要罰十倍?(第4點)
然後自己引經據典回答
另外,中斷學業大概也是十倍對付
引言回覆:
公費學生肄業期間,被勒令退學、開除學籍或自動退學者,應償還其受領之公費。但有左列情形之一者,得免償還:
(一)死亡者。
(二)因重大疾病,或其他不可歸責於自己之事由致殘廢,而不能繼續完成學業者。
)

要改九倍八倍可以接受啦 十倍改一倍會不會太離譜了?

跟你說新舊制不能這樣套 一直只是說這個 三寶先生
三寶,那是在回你的問題啦
你搞不懂嗎?
前面已經講了幾次了

你自己錯亂了還怪別人?
十倍不是我說的 這裡只有你說

不然你說的十倍償還是多少?

十倍=250萬 因為一年25萬...這數字是偽福布的

你說十倍償還 不然你的十倍是多少?

別用謾罵掩飾心虛 我會問到底

打賭也可以 十倍派VS非十倍派 (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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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公費生落跑罰1500萬 吳思瑤轟衛福部:這是奴隸制度!

文章 hjh »

image 寫: 自費生依樣有特權 沒看到某大官小孩上醫學中心皮膚科....
特權到處有
能擋盡量擋


不是因為到處有
所以隨便他

(眼汪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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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公費生落跑罰1500萬 吳思瑤轟衛福部:這是奴隸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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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jh 寫:
image 寫: 自費生依樣有特權 沒看到某大官小孩上醫學中心皮膚科....
特權到處有
能擋盡量擋


不是因為到處有
所以隨便他

(眼汪汪)
當然 但是跟公費與否是兩個議題

因為並非公費獨有
pip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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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公費生落跑罰1500萬 吳思瑤轟衛福部:這是奴隸制度!

文章 pipo »

image 寫:
pipo 寫:
image 寫:
pipo 寫:
秋蕉流三寶師姊老毛病之四...只想辯贏
你說"中斷學業大概也是十倍對付"(我一字未改) 不就大概是250萬?
根本就變相承認我沒說250萬,明明就造假,凹的真難看,又秀了一次下限,ㄘㄟˋ ......

好啊,重點來了,
我認為中斷學業大概也是十倍對付
你該不會認為只是償還其受領之公費而已吧?
吵來吵去,差別不就在於認定中斷學業會不會需要償還十倍?

要不要賭賭看
你就賭中斷學業只需償還其受領之公費
我就賭中斷學業需要償還其受領之公費的倍數,等於違約需償還的倍數(為何不說十倍?因為條文還沒修正,違約賠十倍或許有變)
除非得免償還的兩個因素
賭輸的,就上繳2000元到醫聲論壇基金
敢不敢啊?

為了不要讓你覺得勝之不武,跟你講一下小道消息,這個部分我有打電話到醫事司問過了
敢不敢賭啊?
不然你說的十倍償還是多少?

十倍=250萬 因為一年25萬...這數字是偽福布的

你說十倍償還 不然你的十倍是多少?

賭可以啦 不過不要偷偷把十倍償還給成一倍償還 十跟一差很多ㄟ

如果是要重考得還25萬 大概政府發的錢跟代付的學費還給政府(那是我的納稅錢ㄟ) 一毛罰款也沒有 很合理~ 我幹嘛浪費時間回文?

賭吧

"賭中斷學業需償還其受領之公費之十倍
或中斷學業不需要償還其受領之公費的十倍

賭輸的,就上繳2000元到醫聲論壇基金
敢不敢啊?"

堅強點 不要PO文又改 (爽)


(先自問
萬一有公費醫師就學途中因個人因素或家庭因素中斷學業或轉學,是否也要罰十倍?(第4點)
然後自己引經據典回答
另外,中斷學業大概也是十倍對付
引言回覆:
公費學生肄業期間,被勒令退學、開除學籍或自動退學者,應償還其受領之公費。但有左列情形之一者,得免償還:
(一)死亡者。
(二)因重大疾病,或其他不可歸責於自己之事由致殘廢,而不能繼續完成學業者。
)

要改九倍八倍可以接受啦 十倍改一倍會不會太離譜了?

跟你說新舊制不能這樣套 一直只是說這個 三寶先生
三寶,那是在回你的問題啦
你搞不懂嗎?
前面已經講了幾次了

你自己錯亂了還怪別人?
十倍不是我說的 這裡只有你說

不然你說的十倍償還是多少?

十倍=250萬 因為一年25萬...這數字是偽福布的

你說十倍償還 不然你的十倍是多少?

別用謾罵掩飾心虛 我會問到底

打賭也可以 十倍派VS非十倍派 (爽)
我講的不夠清楚嗎? (打小人)

老是犯三寶毛病 在打一次 (打小人)
以下是魯蛇的簽名檔
1. 先入為主
2. 斷章取義
3. 討論不提出確切數據
4. 只想辯贏
5. 用許多跟討論話題無關的語助詞,好顯示自己比較強
6. 否認做過的事情還說別人造假!? / 造假實例2
7. 超盧特攻隊實蹟 - 腦內想像來酸人反駁人實錄
8.
image 寫: 誰幫忙算算這樣多少...我數學不好
-- 引用來源
9. 趕快來看:[image 惡意抹黑他人實錄],秀下限無止盡,劣到極點!
10. 對秋焦之流,即便道歉也可以事後否認,其實無需期待對方會道歉。
pip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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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公費生落跑罰1500萬 吳思瑤轟衛福部:這是奴隸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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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則很簡單啦

違約罰幾倍,中斷學業就償還幾倍,現在是違約罰十倍,所以中斷學業就償還所領公費的十倍

敢不敢賭啦 (打小人)
最後由 pipo 於 週三 4月 13, 2016 8:08 pm 編輯,總共編輯了 1 次。
以下是魯蛇的簽名檔
1. 先入為主
2. 斷章取義
3. 討論不提出確切數據
4. 只想辯贏
5. 用許多跟討論話題無關的語助詞,好顯示自己比較強
6. 否認做過的事情還說別人造假!? / 造假實例2
7. 超盧特攻隊實蹟 - 腦內想像來酸人反駁人實錄
8.
image 寫: 誰幫忙算算這樣多少...我數學不好
-- 引用來源
9. 趕快來看:[image 惡意抹黑他人實錄],秀下限無止盡,劣到極點!
10. 對秋焦之流,即便道歉也可以事後否認,其實無需期待對方會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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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公費生落跑罰1500萬 吳思瑤轟衛福部:這是奴隸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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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age 寫: 當然 但是跟公費與否是兩個議題
因為並非公費獨有
本人上述所指的問題是公費獨有
這已經影響考生的錄取級分了
公費生問題變成是 自費生問題 + 公費生獨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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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公費生落跑罰1500萬 吳思瑤轟衛福部:這是奴隸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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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ipo 寫:
image 寫:
pipo 寫:
image 寫: 根本就變相承認我沒說250萬,明明就造假,凹的真難看,又秀了一次下限,ㄘㄟˋ ......

好啊,重點來了,
我認為中斷學業大概也是十倍對付
你該不會認為只是償還其受領之公費而已吧?
吵來吵去,差別不就在於認定中斷學業會不會需要償還十倍?

要不要賭賭看
你就賭中斷學業只需償還其受領之公費
我就賭中斷學業需要償還其受領之公費的倍數,等於違約需償還的倍數(為何不說十倍?因為條文還沒修正,違約賠十倍或許有變)
除非得免償還的兩個因素
賭輸的,就上繳2000元到醫聲論壇基金
敢不敢啊?

為了不要讓你覺得勝之不武,跟你講一下小道消息,這個部分我有打電話到醫事司問過了
敢不敢賭啊?
不然你說的十倍償還是多少?

十倍=250萬 因為一年25萬...這數字是偽福布的

你說十倍償還 不然你的十倍是多少?

賭可以啦 不過不要偷偷把十倍償還給成一倍償還 十跟一差很多ㄟ

如果是要重考得還25萬 大概政府發的錢跟代付的學費還給政府(那是我的納稅錢ㄟ) 一毛罰款也沒有 很合理~ 我幹嘛浪費時間回文?

賭吧

"賭中斷學業需償還其受領之公費之十倍
或中斷學業不需要償還其受領之公費的十倍

賭輸的,就上繳2000元到醫聲論壇基金
敢不敢啊?"

堅強點 不要PO文又改 (爽)


(先自問
萬一有公費醫師就學途中因個人因素或家庭因素中斷學業或轉學,是否也要罰十倍?(第4點)
然後自己引經據典回答
另外,中斷學業大概也是十倍對付
引言回覆:
公費學生肄業期間,被勒令退學、開除學籍或自動退學者,應償還其受領之公費。但有左列情形之一者,得免償還:
(一)死亡者。
(二)因重大疾病,或其他不可歸責於自己之事由致殘廢,而不能繼續完成學業者。
)

要改九倍八倍可以接受啦 十倍改一倍會不會太離譜了?

跟你說新舊制不能這樣套 一直只是說這個 三寶先生
三寶,那是在回你的問題啦
你搞不懂嗎?
前面已經講了幾次了

你自己錯亂了還怪別人?
十倍不是我說的 這裡只有你說

不然你說的十倍償還是多少?

十倍=250萬 因為一年25萬...這數字是偽福布的

你說十倍償還 不然你的十倍是多少?

別用謾罵掩飾心虛 我會問到底

打賭也可以 十倍派VS非十倍派 (爽)
我講的不夠清楚嗎? (打小人)

老是犯三寶毛病 在打一次 (打小人)[/quote]
你根本沒講

你說十倍償還 你的十倍是多少?
引言回覆:
萬一有公費醫師就學途中因個人因素或家庭因素中斷學業或轉學,是否也要罰十倍?(第4點)
引言回覆:
另外,中斷學業大概也是十倍對付
引言回覆:
公費學生肄業期間,被勒令退學、開除學籍或自動退學者,應償還其受領之公費。但有左列情形之一者,得免償還:
(一)死亡者。
(二)因重大疾病,或其他不可歸責於自己之事由致殘廢,而不能繼續完成學業者。
pip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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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公費生落跑罰1500萬 吳思瑤轟衛福部:這是奴隸制度!

文章 pipo »

image 寫: 你根本沒講

你說十倍償還 你的十倍是多少?
引言回覆:
萬一有公費醫師就學途中因個人因素或家庭因素中斷學業或轉學,是否也要罰十倍?(第4點)
引言回覆:
另外,中斷學業大概也是十倍對付
引言回覆:
公費學生肄業期間,被勒令退學、開除學籍或自動退學者,應償還其受領之公費。但有左列情形之一者,得免償還:
(一)死亡者。
(二)因重大疾病,或其他不可歸責於自己之事由致殘廢,而不能繼續完成學業者。
我已經定義很清楚了,你到現在還不知道?? (打小人)

十倍「其受領之公費」,可以嗎? (打小人)

公私立學雜費有差別,難道你要我講一個定數嗎? (打小人)
十倍「其受領之公費」很難懂嗎? (打小人)
沒領過公費的局外人,還硬要自以為是 (打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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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先入為主
2. 斷章取義
3. 討論不提出確切數據
4. 只想辯贏
5. 用許多跟討論話題無關的語助詞,好顯示自己比較強
6. 否認做過的事情還說別人造假!? / 造假實例2
7. 超盧特攻隊實蹟 - 腦內想像來酸人反駁人實錄
8.
image 寫: 誰幫忙算算這樣多少...我數學不好
-- 引用來源
9. 趕快來看:[image 惡意抹黑他人實錄],秀下限無止盡,劣到極點!
10. 對秋焦之流,即便道歉也可以事後否認,其實無需期待對方會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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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公費生落跑罰1500萬 吳思瑤轟衛福部:這是奴隸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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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ipo 寫:規則很簡單啦

違約罰幾倍,中斷學業就償還幾倍,現在是違約罰十倍,所以中斷學業就償還所領公費的十倍

敢不敢賭啦,三寶
三寶 你說花的公費的十倍?

好啊

對根本沒經濟能力的學生下這種重手 我不相信偽福布不會被轟成馬蜂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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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公費生落跑罰1500萬 吳思瑤轟衛福部:這是奴隸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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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ipo 寫:
image 寫: 你根本沒講

你說十倍償還 你的十倍是多少?
引言回覆:
萬一有公費醫師就學途中因個人因素或家庭因素中斷學業或轉學,是否也要罰十倍?(第4點)
引言回覆:
另外,中斷學業大概也是十倍對付
引言回覆:
公費學生肄業期間,被勒令退學、開除學籍或自動退學者,應償還其受領之公費。但有左列情形之一者,得免償還:
(一)死亡者。
(二)因重大疾病,或其他不可歸責於自己之事由致殘廢,而不能繼續完成學業者。
我已經定義很清楚了,你到現在還不知道?? (打小人)

十倍「其受領之公費」,可以嗎? (打小人)
是嘛

可是你說不是250萬 也不是20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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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公費生落跑罰1500萬 吳思瑤轟衛福部:這是奴隸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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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ipo 寫:
image 寫: 你根本沒講

你說十倍償還 你的十倍是多少?
引言回覆:
萬一有公費醫師就學途中因個人因素或家庭因素中斷學業或轉學,是否也要罰十倍?(第4點)
引言回覆:
另外,中斷學業大概也是十倍對付
引言回覆:
公費學生肄業期間,被勒令退學、開除學籍或自動退學者,應償還其受領之公費。但有左列情形之一者,得免償還:
(一)死亡者。
(二)因重大疾病,或其他不可歸責於自己之事由致殘廢,而不能繼續完成學業者。
我已經定義很清楚了,你到現在還不知道?? (打小人)

十倍「其受領之公費」,可以嗎? (打小人)

公私立學雜費有差別,難道你要我講一個定數嗎? (打小人)
十倍「其受領之公費」很難懂嗎? (打小人)
沒領過公費的局外人,還硬要自以為是 (打小人)
是喔 那立委的認知 怎麼只有1500萬這個數字?

3. 受領公費待遇年數:醫學系公費學生肄業期間受領公費待遇年數為 6 年,受領公費
待遇項目,包括學雜費、膳食費、書籍費、住宿費、制服費等。

5. 不履約之規定:醫學系公費學生於規定之服務期間,不履行其服務義務者,除醫師
證書由本部保管,並應依其未服務之年數除以應服務年數之比例,償還其在學期間
所享受公費總金額之十倍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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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公費生落跑罰1500萬 吳思瑤轟衛福部:這是奴隸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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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jh 寫:
image 寫: 當然 但是跟公費與否是兩個議題
因為並非公費獨有
本人上述所指的問題是公費獨有
這已經影響考生的錄取級分了
公費生問題變成是 自費生問題 + 公費生獨有問題
比例問題吧 兩個不一定贏一個

自費生無限制科別 熱門科的可近性更高
pip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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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公費生落跑罰1500萬 吳思瑤轟衛福部:這是奴隸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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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age 寫:
pipo 寫:規則很簡單啦

違約罰幾倍,中斷學業就償還幾倍,現在是違約罰十倍,所以中斷學業就償還所領公費的十倍

敢不敢賭啦,三寶
三寶 你說花的公費的十倍?

好啊

對根本沒經濟能力的學生下這種重手 我不相信偽福布不會被轟成馬蜂窩
就等你這一句

不然在便宜你一點好了
針對105年入學的公費醫學生
我就賭中斷學業需要償還其受領之公費的倍數,等於違約需償還的倍數
你的條件就寬一點,償還其受領之公費的倍數,小於違約需償還的倍數
排除得免償還的兩個因素
對於根本不懂公費生制度的你來說,夠便宜你了吧

敢不敢賭?
輸的要捐2000元到醫聲論壇基金
另外,由於你的條件較寬鬆,相對上,輸的話,我要你公開道歉!!
在醫聲論壇上,以另開新主題的方式,為你在這一討論串對我稱呼「三寶」道歉!(這還不包括過去你對我的惡意抹黑、羞辱等等)
敢不敢賭?


對公費生制度一無所知的你,根本就不知道簽約還需要有保人,當然會一廂情願(你以為...)認為政府不會對根本沒經濟能力的學生下這種重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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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公費生落跑罰1500萬 吳思瑤轟衛福部:這是奴隸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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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ipo 寫:
image 寫: 你根本沒講

你說十倍償還 你的十倍是多少?
引言回覆:
萬一有公費醫師就學途中因個人因素或家庭因素中斷學業或轉學,是否也要罰十倍?(第4點)
引言回覆:
另外,中斷學業大概也是十倍對付
引言回覆:
公費學生肄業期間,被勒令退學、開除學籍或自動退學者,應償還其受領之公費。但有左列情形之一者,得免償還:
(一)死亡者。
(二)因重大疾病,或其他不可歸責於自己之事由致殘廢,而不能繼續完成學業者。
我已經定義很清楚了,你到現在還不知道?? (打小人)

十倍「其受領之公費」,可以嗎? (打小人)

公私立學雜費有差別,難道你要我講一個定數嗎? (打小人)
十倍「其受領之公費」很難懂嗎? (打小人)
沒領過公費的局外人,還硬要自以為是 (打小人)
是喔 那立委的認知 怎麼只有1500萬這個數字?

3. 受領公費待遇年數:醫學系公費學生肄業期間受領公費待遇年數為 6 年,受領公費
待遇項目,包括學雜費、膳食費、書籍費、住宿費、制服費等。

5. 不履約之規定:醫學系公費學生於規定之服務期間,不履行其服務義務者,除醫師
證書由本部保管,並應依其未服務之年數除以應服務年數之比例,償還其在學期間
所享受公費總金額之十倍罰款。
立委撿一個最大數字講,不行嗎?

如果知道自己有很多不懂,可以用問的,別不懂裝懂還要跟人家硬辯
更何況你把重點放在這邊根本搞錯方向
就算醫學生給他一年領25萬好了,六年150萬,違約要罰1500萬,合理嗎?<-這才是重點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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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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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公費生落跑罰1500萬 吳思瑤轟衛福部:這是奴隸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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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ipo 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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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ipo 寫:規則很簡單啦

違約罰幾倍,中斷學業就償還幾倍,現在是違約罰十倍,所以中斷學業就償還所領公費的十倍

敢不敢賭啦,三寶
三寶 你說花的公費的十倍?

好啊

對根本沒經濟能力的學生下這種重手 我不相信偽福布不會被轟成馬蜂窩
就等你這一句

不然在便宜你一點好了
針對105年入學的公費醫學生
我就賭中斷學業需要償還其受領之公費的倍數,等於違約需償還的倍數
你的條件就寬一點,償還其受領之公費的倍數,小於違約需償還的倍數
排除得免償還的兩個因素
對於根本不懂公費生制度的你來說,夠便宜你了吧

敢不敢賭?
輸的要捐2000元到醫聲論壇基金
另外,由於你的條件較寬鬆,相對上,輸的話,我要你公開道歉!!
在醫聲論壇上,以另開新主題的方式,為你對我稱呼「三寶」道歉!(這還不包括過去你對我的惡意抹黑、羞辱等等)
敢不敢賭?


對公費生制度一無所知的你,根本就不知道簽約還需要有保人,當然會一廂情願(你以為...)認為政府不會對根本沒經濟能力的學生下這種重手
就十倍嗎?

OK 若明年有人想重考 我想看看最後會不會真的賠政府250萬 (爽)

當然 你的羞辱 依樣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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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公費生落跑罰1500萬 吳思瑤轟衛福部:這是奴隸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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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ipo 寫:
image 寫:
是喔 那立委的認知 怎麼只有1500萬這個數字?

3. 受領公費待遇年數:醫學系公費學生肄業期間受領公費待遇年數為 6 年,受領公費
待遇項目,包括學雜費、膳食費、書籍費、住宿費、制服費等。

5. 不履約之規定:醫學系公費學生於規定之服務期間,不履行其服務義務者,除醫師
證書由本部保管,並應依其未服務之年數除以應服務年數之比例,償還其在學期間
所享受公費總金額之十倍罰款。
立委撿一個最大數字講,不行嗎?

如果知道自己有很多不懂,可以用問的,別不懂裝懂還要跟人家硬辯
更何況你把重點放在這邊根本搞錯方向
就算醫學生給他一年領25萬好了,六年150萬,違約要罰1500萬,合理嗎?<-這才是重點好嗎
啼笑皆非

一個對有能力年收入兩百萬的主治醫師都不合理的賠償數目 對根本沒有謀生能力的窮學生 不會更不合理嗎?......我說的一直是這個

罰VS 因為VS的年收入有兩百萬

可是對學生下重手?因為他要重考 就罰他250萬?他家可能只是個小攤販 250萬是逼她去死嗎?

壹週刊 蘋果 每家電子媒體...應該很樂意報導一個徬徨無助的大一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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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公費生落跑罰1500萬 吳思瑤轟衛福部:這是奴隸制度!

文章 pip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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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ipo 寫:
image 寫: 你根本沒講

你說十倍償還 你的十倍是多少?
引言回覆:
萬一有公費醫師就學途中因個人因素或家庭因素中斷學業或轉學,是否也要罰十倍?(第4點)
引言回覆:
另外,中斷學業大概也是十倍對付
引言回覆:
公費學生肄業期間,被勒令退學、開除學籍或自動退學者,應償還其受領之公費。但有左列情形之一者,得免償還:
(一)死亡者。
(二)因重大疾病,或其他不可歸責於自己之事由致殘廢,而不能繼續完成學業者。
我已經定義很清楚了,你到現在還不知道?? (打小人)

十倍「其受領之公費」,可以嗎? (打小人)
是嘛

可是你說不是250萬 也不是200萬?
我再說一次,醫學院公立跟私立的學雜費有差別
因此公費生領的公費也不一樣多
所以條文不會明白的講說政府會給你多少錢,只提到學雜費、膳食費、書籍費、住宿費、制服費等
至於「學雜費、膳食費、書籍費、住宿費、制服費」夠不夠用,那就另當別論了
管理規則裡提到違約或中斷就學的賠償,就是以所領的公費多少當依據
以前是領多少賠多少,違約賠了也不給醫師證書
105年公告的是領多少賠所領的十倍,違約賠了十倍還是不給醫師證書
搞懂了嗎?
其他公費醫師下鄉的種種,你又懂多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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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討論不提出確切數據
4. 只想辯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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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否認做過的事情還說別人造假!? / 造假實例2
7. 超盧特攻隊實蹟 - 腦內想像來酸人反駁人實錄
8.
image 寫: 誰幫忙算算這樣多少...我數學不好
-- 引用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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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公費生落跑罰1500萬 吳思瑤轟衛福部:這是奴隸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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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ipo 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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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ipo 寫:
我已經定義很清楚了,你到現在還不知道?? (打小人)

十倍「其受領之公費」,可以嗎? (打小人)
是嘛

可是你說不是250萬 也不是200萬?
我再說一次,醫學院公立跟私立的學雜費有差別
因此公費生領的公費也不一樣多
所以條文不會明白的講說政府會給你多少錢,只提到學雜費、膳食費、書籍費、住宿費、制服費等
至於「學雜費、膳食費、書籍費、住宿費、制服費」夠不夠用,那就另當別論了
管理規則裡提到違約或中斷就學的賠償,就是以所領的公費多少當依據
以前是領多少賠多少,違約賠了也不給醫師證書
105年公告的是領多少賠所領的十倍,違約賠了十倍還是不給醫師證書
搞懂了嗎?
其他公費醫師下鄉的種種,你又懂多少了?
我講的是不太可能對學生下重手 搞清楚

因為一個19歲小孩想重考 甚至對念醫志趣不合 賠他用掉的預算就好... 罰他250萬?!他家可能只是個小攤販 250萬是要逼一個19歲學生去死嗎?
pip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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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公費生落跑罰1500萬 吳思瑤轟衛福部:這是奴隸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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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喔 那立委的認知 怎麼只有1500萬這個數字?

3. 受領公費待遇年數:醫學系公費學生肄業期間受領公費待遇年數為 6 年,受領公費
待遇項目,包括學雜費、膳食費、書籍費、住宿費、制服費等。

5. 不履約之規定:醫學系公費學生於規定之服務期間,不履行其服務義務者,除醫師
證書由本部保管,並應依其未服務之年數除以應服務年數之比例,償還其在學期間
所享受公費總金額之十倍罰款。
立委撿一個最大數字講,不行嗎?

如果知道自己有很多不懂,可以用問的,別不懂裝懂還要跟人家硬辯
更何況你把重點放在這邊根本搞錯方向
就算醫學生給他一年領25萬好了,六年150萬,違約要罰1500萬,合理嗎?<-這才是重點好嗎
啼笑皆非

一個對有能力年收入兩百萬的主治醫師都不合理的賠償數目 對根本沒有謀生能力的窮學生 不會更不合理嗎?......我說的一直是這個

罰VS 因為VS去指定服務醫院領低薪 跟去開業去走自費甚至只是去私立醫學中心的收入 六年下來可能確實差到一千多萬

可是對學生下重手?因為他要重考 就罰他250萬?

壹週刊 蘋果 每家電子媒體...應該很樂意報導一個徬徨無助的大一學生
等一下,現在是怎樣?不敢賭了?
難道你現在才要說你不知道105年的制度是如何的不合理嗎?

你把1500萬算成公自費的「價差」??別搞笑好嗎?
這裡除了你之外,好像到目前為止沒有人把這1500萬當做是公自費的「價差」啊

更何況,我107樓已經把新制的條文秀給你看,你也引用過了
不履約之規定:醫學系公費學生於規定之服務期間,不履行其服務義務者,除醫師
證書由本部保管,並應依其未服務之年數除以應服務年數之比例,償還其在學期間
所享受公費總金額之十倍罰款
你該不會沒看到吧?
上面的算法是這樣,假使這個公費醫師A還公費還到一半,覺得被凹個很慘,連醫師都不想做了,
好,政府跟A清算,A公費還了2年,還有4年沒還,當初在學領公費共150萬(假設好了)
總共要還 4/6*150*10=1000 萬元
這樣清楚了嗎?可不是啥「價差」耶
我還一直以為你都知道耶,拜託你,那你吵什麼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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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斷章取義
3. 討論不提出確切數據
4. 只想辯贏
5. 用許多跟討論話題無關的語助詞,好顯示自己比較強
6. 否認做過的事情還說別人造假!? / 造假實例2
7. 超盧特攻隊實蹟 - 腦內想像來酸人反駁人實錄
8.
image 寫: 誰幫忙算算這樣多少...我數學不好
-- 引用來源
9. 趕快來看:[image 惡意抹黑他人實錄],秀下限無止盡,劣到極點!
10. 對秋焦之流,即便道歉也可以事後否認,其實無需期待對方會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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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公費生落跑罰1500萬 吳思瑤轟衛福部:這是奴隸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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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已經定義很清楚了,你到現在還不知道?? (打小人)

十倍「其受領之公費」,可以嗎? (打小人)
是嘛

可是你說不是250萬 也不是200萬?
我再說一次,醫學院公立跟私立的學雜費有差別
因此公費生領的公費也不一樣多
所以條文不會明白的講說政府會給你多少錢,只提到學雜費、膳食費、書籍費、住宿費、制服費等
至於「學雜費、膳食費、書籍費、住宿費、制服費」夠不夠用,那就另當別論了
管理規則裡提到違約或中斷就學的賠償,就是以所領的公費多少當依據
以前是領多少賠多少,違約賠了也不給醫師證書
105年公告的是領多少賠所領的十倍,違約賠了十倍還是不給醫師證書
搞懂了嗎?
其他公費醫師下鄉的種種,你又懂多少了?
我講的是不太可能對學生下重手 搞清楚

因為一個19歲小孩想重考 甚至對念醫志趣不合 賠他用掉的預算就好... 罰他250萬?!他家可能只是個小攤販 250萬是要逼一個19歲學生去死嗎?
你才知道喔

這小攤販可能沒錢,找的保人也不是啥有錢人家
所以這19歲小孩就得被逼著一直念公費,家人、保人都會給他壓力,反正「念醫師以後賺大錢啊」「繼續給我念啊」,「好好的醫學系為什麼不念呢?」,好慘喔~~

拜託你好嗎,違約賠十倍本來就很不合理,我從前面就一直提到了
以下是魯蛇的簽名檔
1. 先入為主
2. 斷章取義
3. 討論不提出確切數據
4. 只想辯贏
5. 用許多跟討論話題無關的語助詞,好顯示自己比較強
6. 否認做過的事情還說別人造假!? / 造假實例2
7. 超盧特攻隊實蹟 - 腦內想像來酸人反駁人實錄
8.
image 寫: 誰幫忙算算這樣多少...我數學不好
-- 引用來源
9. 趕快來看:[image 惡意抹黑他人實錄],秀下限無止盡,劣到極點!
10. 對秋焦之流,即便道歉也可以事後否認,其實無需期待對方會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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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公費生落跑罰1500萬 吳思瑤轟衛福部:這是奴隸制度!

文章 image »

pipo 寫:
image 寫:
pipo 寫:
image 寫:
pipo 寫:
我已經定義很清楚了,你到現在還不知道?? (打小人)

十倍「其受領之公費」,可以嗎? (打小人)
是嘛

可是你說不是250萬 也不是200萬?
我再說一次,醫學院公立跟私立的學雜費有差別
因此公費生領的公費也不一樣多
所以條文不會明白的講說政府會給你多少錢,只提到學雜費、膳食費、書籍費、住宿費、制服費等
至於「學雜費、膳食費、書籍費、住宿費、制服費」夠不夠用,那就另當別論了
管理規則裡提到違約或中斷就學的賠償,就是以所領的公費多少當依據
以前是領多少賠多少,違約賠了也不給醫師證書
105年公告的是領多少賠所領的十倍,違約賠了十倍還是不給醫師證書
搞懂了嗎?
其他公費醫師下鄉的種種,你又懂多少了?
我講的是不太可能對學生下重手 搞清楚

因為一個19歲小孩想重考 甚至對念醫志趣不合 賠他用掉的預算就好... 罰他250萬?!他家可能只是個小攤販 250萬是要逼一個19歲學生去死嗎?
你才知道喔

這小攤販可能沒錢,找的保人也不是啥有錢人家
所以這19歲小孩就得被逼著一直念公費,家人、保人都會給他壓力,反正「念醫師以後賺大錢啊」「繼續給我念啊」,「好好的醫學系為什麼不念呢?」,好慘喔~~

拜託你好嗎,違約賠十倍本來就很不合理,我從前面就一直提到了
所以偽福布一定得修正

不能把學生當成主治醫師來治 尤其是剛入學的 他不能對念醫沒興趣嗎

所以你扯的十倍罰款 19歲學生罰250萬 比主治醫師的1500萬還不合理

我賭的是學生會修正 或許一起下修或許只有19歲學生下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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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公費生落跑罰1500萬 吳思瑤轟衛福部:這是奴隸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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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ipo 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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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ipo 寫:
image 寫:
是喔 那立委的認知 怎麼只有1500萬這個數字?

3. 受領公費待遇年數:醫學系公費學生肄業期間受領公費待遇年數為 6 年,受領公費
待遇項目,包括學雜費、膳食費、書籍費、住宿費、制服費等。

5. 不履約之規定:醫學系公費學生於規定之服務期間,不履行其服務義務者,除醫師
證書由本部保管,並應依其未服務之年數除以應服務年數之比例,償還其在學期間
所享受公費總金額之十倍罰款。
立委撿一個最大數字講,不行嗎?

如果知道自己有很多不懂,可以用問的,別不懂裝懂還要跟人家硬辯
更何況你把重點放在這邊根本搞錯方向
就算醫學生給他一年領25萬好了,六年150萬,違約要罰1500萬,合理嗎?<-這才是重點好嗎
啼笑皆非

一個對有能力年收入兩百萬的主治醫師都不合理的賠償數目 對根本沒有謀生能力的窮學生 不會更不合理嗎?......我說的一直是這個

罰VS 因為VS去指定服務醫院領低薪 跟去開業去走自費甚至只是去私立醫學中心的收入 六年下來可能確實差到一千多萬

可是對學生下重手?因為他要重考 就罰他250萬?

壹週刊 蘋果 每家電子媒體...應該很樂意報導一個徬徨無助的大一學生
等一下,現在是怎樣?不敢賭了?
難道你現在才要說你不知道105年的制度是如何的不合理嗎?

你把1500萬算成公自費的「價差」??別搞笑好嗎?
這裡除了你之外,好像到目前為止沒有人把這1500萬當做是公自費的「價差」啊

更何況,我107樓已經把新制的條文秀給你看,你也引用過了
不履約之規定:醫學系公費學生於規定之服務期間,不履行其服務義務者,除醫師
證書由本部保管,並應依其未服務之年數除以應服務年數之比例,償還其在學期間
所享受公費總金額之十倍罰款
你該不會沒看到吧?
上面的算法是這樣,假使這個公費醫師A還公費還到一半,覺得被凹個很慘,連醫師都不想做了,
好,政府跟A清算,A公費還了2年,還有4年沒還,當初在學領公費共150萬(假設好了)
總共要還 4/6*150*10=1000 萬元
這樣清楚了嗎?可不是啥「價差」耶
我還一直以為你都知道耶,拜託你,那你吵什麼啊?
200樓回了 眼鏡要重配了
就十倍嗎?

OK 若明年有人想重考 我想看看最後會不會真的賠政府250萬 (爽)

當然 你的羞辱 依樣道歉
pip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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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公費生落跑罰1500萬 吳思瑤轟衛福部:這是奴隸制度!

文章 pipo »

image 寫:
pipo 寫:
image 寫:
pipo 寫:規則很簡單啦

違約罰幾倍,中斷學業就償還幾倍,現在是違約罰十倍,所以中斷學業就償還所領公費的十倍

敢不敢賭啦,三寶
三寶 你說花的公費的十倍?

好啊

對根本沒經濟能力的學生下這種重手 我不相信偽福布不會被轟成馬蜂窩
就等你這一句

不然在便宜你一點好了
針對105年入學的公費醫學生
我就賭中斷學業需要償還其受領之公費的倍數,等於違約需償還的倍數
你的條件就寬一點,償還其受領之公費的倍數,小於違約需償還的倍數
排除得免償還的兩個因素
對於根本不懂公費生制度的你來說,夠便宜你了吧

敢不敢賭?
輸的要捐2000元到醫聲論壇基金
另外,由於你的條件較寬鬆,相對上,輸的話,我要你公開道歉!!
在醫聲論壇上,以另開新主題的方式,為你對我稱呼「三寶」道歉!(這還不包括過去你對我的惡意抹黑、羞辱等等)
敢不敢賭?


對公費生制度一無所知的你,根本就不知道簽約還需要有保人,當然會一廂情願(你以為...)認為政府不會對根本沒經濟能力的學生下這種重手
就十倍嗎?

OK 若明年有人想重考 我想看看最後會不會真的賠政府250萬 (爽)

當然 你的羞辱 依樣道歉
不,如果是這樣的話,條件必須改為

針對105年入學的公費醫學生
我就賭中斷學業需要償還其受領之公費的倍數,等於違約需償還的倍數
你的條件中斷學業需償還其受領之公費
排除得免償還的兩個因素
就這樣

輸的要捐2000元到醫聲論壇基金
另外,輸的人在醫聲論壇上,以另開新主題的方式,向對方為稱呼其「三寶」而道歉!

ok嗎?反正你的認知就是這樣「中斷學業需償還其受領之公費」,不是嗎?
最後由 pipo 於 週三 4月 13, 2016 9:11 pm 編輯,總共編輯了 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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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image 寫: 誰幫忙算算這樣多少...我數學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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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趕快來看:[image 惡意抹黑他人實錄],秀下限無止盡,劣到極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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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ip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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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公費生落跑罰1500萬 吳思瑤轟衛福部:這是奴隸制度!

文章 pipo »

image 寫: 所以偽福布一定得修正

不能把學生當成主治醫師來治 尤其是剛入學的 他不能對念醫沒興趣嗎

所以你扯的十倍罰款 19歲學生罰250萬 比主治醫師的1500萬還不合理

我賭的是學生會修正 或許一起下修或許只有19歲學生下修
這不是「簽了就要承受」這一派的說法及看法嗎?

一起下修或許可能,但不太可能單為19歲學生下修
原因為何?19歲下修,20歲為何不能下修?
「公費生入學前不想清楚,佔用公費醫學生一個名額,走一個公費醫師,後面搞不好會走一大串,當然不能說走就走」 衛福部的人就是這樣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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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image 寫: 誰幫忙算算這樣多少...我數學不好
-- 引用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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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toni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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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7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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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公費生落跑罰1500萬 吳思瑤轟衛福部:這是奴隸制度!

文章 antonio »

hjh 寫:
image 寫: 自費生依樣有特權 沒看到某大官小孩上醫學中心皮膚科....
特權到處有
能擋盡量擋


不是因為到處有
所以隨便他

(眼汪汪)
哈~~
看到全聯會某大頭的嘴臉
地方醫師公會跟醫院的大主任的波波兒女
大大還是願意挺身抵抗特權 讓人佩服

我認為特權極小化的狀況
如果有利於醫療人力的分配 還是可行的
"水清抓無魚"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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