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 言 集]自我藥療與台灣的健保制度-參加「非處方藥政策 論壇」心得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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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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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醫 言 集]自我藥療與台灣的健保制度-參加「非處方藥政策 論壇」心得報告

文章 frog »

以後用藥師當醫師好了,但要負責寫藥歷,上傳至雲端,不能躲避醫療糾紛,藥物交叉反應也要負責。
Boog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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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冊時間: 週三 8月 06, 2008 9:0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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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醫 言 集]自我藥療與台灣的健保制度-參加「非處方藥政策 論壇」心得報告

文章 Boogy »

附 註
自從衛福部食藥署2015.01.17宣布:「為避免醫療資源浪
費,將推動「自我藥療」計畫,今年6月起,包含抗過敏、腸
胃藥、類固醇( 口內膏、鼻噴劑) 等13種輕症藥物,無須醫師
處方,民眾即可在藥師指示下自費購買。」之後,醫、藥界都
有不同的反應,有許多醫界先進在醫聲論壇、醫師情報交流站
等網路發表意見,大致可以歸納如下:
A. 若處方藥改為指示藥,民眾出了問題,能找藥師負責嗎?
還是民眾自認倒楣?出問題不知道誰要負責任 ?
B. 既然藥師想站在第一線負責治療成敗,那當然就必須被要
求進行「藥歷製作」,不然後續治療的單位哪能知道之前第
一線的藥師給了啥藥,該如何承接?
C. 2種(以上)指示用藥如何選擇與組合?之間會不會有藥品
交互作用?因為有「藥品選擇與組合」,其中的橋梁就是病
情判斷,如果這不是「診斷」,會是什麼?
D. 為避免藥師或藥劑生「詢問病患之情形」的「密醫」行為
危害民眾健康,指示用藥應明確區分「醫師級」指示用藥
與「藥師藥劑生級」的指示用藥,俾利保障民眾用藥安全,
否則將成密醫行為大開合法化之後門。2種(以上)指示用
藥之「組合餐包」,應限於醫師指示下使用;複方組成單顆
或單膠囊之「少量盒裝」,方得由藥局提供病患自由選購,
或由藥師藥劑生依其仿單或包裝上之說明指示下使用。
E. 其實一般感冒用藥改成指示用藥讓病人在藥局直接自費
買,對提昇總額應該會有一定的幫助。針對藥界「民眾自
我藥療」這種名稱,可以很簡單的利用藥界之前提到的「台
灣人用藥是美國人的六倍」這種聳動的言論來以子之矛攻
子之盾,如果開放民眾自我藥療的話,民眾用藥量不就要
變七倍八倍了?可以反擊的地方太多了啦,抓藥局濫賣處
方用藥就可以打趴一堆了。
F. 怎麼不說美國專科護理師可以開藥?甚至驗光師都可以開
藥?怎麼不說美國超市超商可以賣指示藥?學美國開放很
好?請從最普遍的超商賣藥做起。
G. 國人超愛到日本藥妝店買藥,有碰到任何日本藥師出來指
示指導?沒道理出國買藥就OK,回國就需要藥師指示?
H. 藥局沒有處方卻賣處方藥由來已久(如Viagra,Abx),如
果健保局真的有guts 不給付這些藥品,那也不錯,有藥師
的醫院與診所都可以賣自費藥品,而且點值可以提昇。
I. 會去藥局買藥的族群通常也不喜歡看醫師,藥局買藥錢不
會比大家收的掛號費少。
J. 超商還會給收據明細,藥局通常什麼都沒有。
K. 如果健保不給付PPI,胃鏡檢查率應該會大幅降低。但我想
此舉也會大幅減少意外發現初期胃癌的機會,造成後面更
多的癌症治療費用和死亡率。
(GOODJO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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