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崩潰: 碉堡內的閒聊」之十: 願意自費也沒東西的時代,即將來臨
發表於 : 週六 5月 25, 2013 11:10 pm
「醫療崩潰: 碉堡內的閒聊」之十: 願意自費也沒東西的時代,即將來臨
我們來談健保的給付和支付
這個很難談,小弟一直想談,但一直沒有好方法
今天,我來試試看
有給付是「健保局說你可以吃」
沒給付是「健保局說你不可以吃」
有支付是「健保局說他會付錢」
沒支付是「健保局說他不會付錢」
繞口令?? 不是
沒給付的東西,你還是可以要
只是健保「講明」不出錢,
你要,請自己付錢
有給付的東西,你也可以要
「一般情形」他會付錢
而這個「一般情形」就是問題所在
假如醫院是家餐廳
今天如果「龍蝦不給付」
你比較容易吃到
可是要自己出錢
因為老闆給你龍蝦,你給他錢
沒有「賴帳」的問題
但是今天如果「龍蝦有給付」
你可以吃不用付錢,健保局會「處理」
但是「健保局不一定會付錢」
「健保局就算同意付錢,常常也是八折而已」
於是,「健保有給付龍蝦」以後
老闆看到需要龍蝦的人
第一個念頭不是「這個龍蝦對人有多好」
而是「給他龍蝦吃,會不會被健保局賴帳」
於是「健保有給付,進貨價大於售價八成」的東西
做一個,賠一個……只能不做
「健保有給付,但不太想支付」的東西
也就是「你可以用,但健保不會付錢給醫院」的東西
賠的更大,也不能做
對病人來說
「他有沒有得到最重要,醫師、醫院能不能請到錢,不關他的事」
這當然沒錯,也是健保局最邪惡的地方
(更邪惡的是消基會,這個另篇再談)
問題是
醫院請不到錢,就會扣醫師的錢
就勞務方面,醫師就是做白工
對病人來說
「他有沒有得到最重要,醫師會不會被扣錢,不關他的事」
這也沒錯
但就因為這兩個「不關他的事」
會實質上傷害醫師(幾乎到害死的程度)
就在「病人、家屬們認為不關他的事」的同時
醫師對於「健保可能不會支付」的事,
也就是「健保會賴帳」的事
通常就不幹了…
如果你的反應是「沒醫德,無恥,人命關天…」
我只能說
「就算你討厭醫師,認為醫師一毛錢都不該領
醫院、診所還有很多其他員工
做藥的、做醫材的、送貨的,也該領錢吧…
水、電、房租也都得給新台票
如果醫師都做義工,能做多久…
如果都是無給職,能撐多久…」
於是有些家屬會說:「醫師,有沒有更好的東西,自費也沒關係」
簽了切結書,合情合理
自費買龍蝦,沒人有意見了吧!!
錯!!
這裡是我今天要說的重點
就是有人簽了切結書後
龍蝦也吃了,就回頭去找健保局理論
「為什麼我吃龍蝦要自己付錢」
問題是,給付和支付的問題很難解釋
健保局懶得解釋,又不敢得罪民眾
(民眾沒要到錢,不滿意,下一步就是找民意代表)
健保局最「簡單」的做法就是
「叫醫院把錢還給民眾」
最終結果是
民眾沒付錢、龍蝦吃掉了
健保局也沒付錢
所以錢是誰出的呢……
不是醫院,就是醫師
有些情況下,健保局不但不付,
還會倒罰醫師100隻!!
這種事情多了
你買得到龍蝦嗎??
醫師愈來愈了解「健保的規定」之後
只要是健保說「病人可以用」的東西
我一定不會讓病人自費
什麼切結書的,都是狗屁
就算「在場」的家屬再誠懇
永遠都有「當時不在場」的家屬向健保局投訴
一投訴就是一筆「醫師的罰款」
那不讓病人自費,
一但用了,「健保局不一定會付錢」啊…
病人有需要,醫師又沒把握會不會被罰
就只能說
「這裡沒有」或是「我不會,你去問問別人吧」
想自費??
健保局的兩面手法,讓你連門都沒有…
善有善報,惡有惡報
這是大家都能接受的概念
就「個人造業個人擔」嘛
公平!
但是因為別人的惡行
而讓自己權益受損,
我相信就不是一般人能接受的
健保局愛面子,愛當好人
當然對民眾說「我什麼都有,你什麼都可以用」
問題是
你當一個醫師,你應該知道
很多東西雖然「健保局說民眾可以用」
但是面對醫師時,「健保局擺明了不會付錢」
健保局擺明了不付錢的東西
你醫師還拿給病人用,
那當然得承擔被賴帳的風險
(對於健保局願意付錢的東西
他是按慣例賴帳兩成)
其實用健保的東西比較簡單
特別是「有白紙黑字」規定的高價物品
只要符合規定,大致不會被賴
被賴了,還可以和健保局「乞求」一些回來
反而是病人自費比較麻煩
特別是有給付的東西
只要病人去吵,醫師一定被婊
(重大傷病卡也是,另篇再談)
嫖完不給錢,就不算嫖了…
於是「健保給付的範圍」愈大
可以自費的東西就愈少
對醫師們的建議
第一、
你要深入了解健保的規定
合規定的不一定拿的到錢
不合規定的,則一定拿不到錢
一定拿不到錢的事,你想做? 想當大善人
可以,用自己的錢剛剛好
出來吵,其他醫師也沒必要挺你…
(有趣的是,你自己出錢,病人還以為是健保的德政,哈!)
第二、
「健保說他有給付」的東西
你千萬不要叫病人自費
什麼切結書都是騙人的
你沒把握請得到錢,也就是「沒把握健保局會支付」
就別拿出來用了,
用了,就是「醫師自費請客」
不是病人自費
第三、
基於醫學倫理、司法要求
你也不能說沒這個東西
你只能說
「我認為病人不適用」、「我不會」、「盧我沒用」
然後讓病人走
病人運氣好,就會找到個「願意自掏腰包請客的醫師」
(當然時間久了,這種醫師就被台灣的醫療環境淘汱了)
第四、
病人如果對你說「健保局說我可以用」
一樣
看到「公文」才算數
而且也不要以為有公文就無敵了
有了公文一樣可能會被刪(就是被賴帳),
只是你申覆回來的機會高一點
好啦,我知道解釋這個東西吃力不討好
卻是「健保帶來醫療崩潰」的關鍵點之一
(還有其他關鍵點)
還是得有人解釋
但是我相信,
台灣有很多比我更聰明人,
有一天會有更簡單的說明出現
那才是大家的福氣
我們來談健保的給付和支付
這個很難談,小弟一直想談,但一直沒有好方法
今天,我來試試看
有給付是「健保局說你可以吃」
沒給付是「健保局說你不可以吃」
有支付是「健保局說他會付錢」
沒支付是「健保局說他不會付錢」
繞口令?? 不是
沒給付的東西,你還是可以要
只是健保「講明」不出錢,
你要,請自己付錢
有給付的東西,你也可以要
「一般情形」他會付錢
而這個「一般情形」就是問題所在
假如醫院是家餐廳
今天如果「龍蝦不給付」
你比較容易吃到
可是要自己出錢
因為老闆給你龍蝦,你給他錢
沒有「賴帳」的問題
但是今天如果「龍蝦有給付」
你可以吃不用付錢,健保局會「處理」
但是「健保局不一定會付錢」
「健保局就算同意付錢,常常也是八折而已」
於是,「健保有給付龍蝦」以後
老闆看到需要龍蝦的人
第一個念頭不是「這個龍蝦對人有多好」
而是「給他龍蝦吃,會不會被健保局賴帳」
於是「健保有給付,進貨價大於售價八成」的東西
做一個,賠一個……只能不做
「健保有給付,但不太想支付」的東西
也就是「你可以用,但健保不會付錢給醫院」的東西
賠的更大,也不能做
對病人來說
「他有沒有得到最重要,醫師、醫院能不能請到錢,不關他的事」
這當然沒錯,也是健保局最邪惡的地方
(更邪惡的是消基會,這個另篇再談)
問題是
醫院請不到錢,就會扣醫師的錢
就勞務方面,醫師就是做白工
對病人來說
「他有沒有得到最重要,醫師會不會被扣錢,不關他的事」
這也沒錯
但就因為這兩個「不關他的事」
會實質上傷害醫師(幾乎到害死的程度)
就在「病人、家屬們認為不關他的事」的同時
醫師對於「健保可能不會支付」的事,
也就是「健保會賴帳」的事
通常就不幹了…
如果你的反應是「沒醫德,無恥,人命關天…」
我只能說
「就算你討厭醫師,認為醫師一毛錢都不該領
醫院、診所還有很多其他員工
做藥的、做醫材的、送貨的,也該領錢吧…
水、電、房租也都得給新台票
如果醫師都做義工,能做多久…
如果都是無給職,能撐多久…」
於是有些家屬會說:「醫師,有沒有更好的東西,自費也沒關係」
簽了切結書,合情合理
自費買龍蝦,沒人有意見了吧!!
錯!!
這裡是我今天要說的重點
就是有人簽了切結書後
龍蝦也吃了,就回頭去找健保局理論
「為什麼我吃龍蝦要自己付錢」
問題是,給付和支付的問題很難解釋
健保局懶得解釋,又不敢得罪民眾
(民眾沒要到錢,不滿意,下一步就是找民意代表)
健保局最「簡單」的做法就是
「叫醫院把錢還給民眾」
最終結果是
民眾沒付錢、龍蝦吃掉了
健保局也沒付錢
所以錢是誰出的呢……
不是醫院,就是醫師
有些情況下,健保局不但不付,
還會倒罰醫師100隻!!
這種事情多了
你買得到龍蝦嗎??
醫師愈來愈了解「健保的規定」之後
只要是健保說「病人可以用」的東西
我一定不會讓病人自費
什麼切結書的,都是狗屁
就算「在場」的家屬再誠懇
永遠都有「當時不在場」的家屬向健保局投訴
一投訴就是一筆「醫師的罰款」
那不讓病人自費,
一但用了,「健保局不一定會付錢」啊…
病人有需要,醫師又沒把握會不會被罰
就只能說
「這裡沒有」或是「我不會,你去問問別人吧」
想自費??
健保局的兩面手法,讓你連門都沒有…
善有善報,惡有惡報
這是大家都能接受的概念
就「個人造業個人擔」嘛
公平!
但是因為別人的惡行
而讓自己權益受損,
我相信就不是一般人能接受的
健保局愛面子,愛當好人
當然對民眾說「我什麼都有,你什麼都可以用」
問題是
你當一個醫師,你應該知道
很多東西雖然「健保局說民眾可以用」
但是面對醫師時,「健保局擺明了不會付錢」
健保局擺明了不付錢的東西
你醫師還拿給病人用,
那當然得承擔被賴帳的風險
(對於健保局願意付錢的東西
他是按慣例賴帳兩成)
其實用健保的東西比較簡單
特別是「有白紙黑字」規定的高價物品
只要符合規定,大致不會被賴
被賴了,還可以和健保局「乞求」一些回來
反而是病人自費比較麻煩
特別是有給付的東西
只要病人去吵,醫師一定被婊
(重大傷病卡也是,另篇再談)
嫖完不給錢,就不算嫖了…
於是「健保給付的範圍」愈大
可以自費的東西就愈少
對醫師們的建議
第一、
你要深入了解健保的規定
合規定的不一定拿的到錢
不合規定的,則一定拿不到錢
一定拿不到錢的事,你想做? 想當大善人
可以,用自己的錢剛剛好
出來吵,其他醫師也沒必要挺你…
(有趣的是,你自己出錢,病人還以為是健保的德政,哈!)
第二、
「健保說他有給付」的東西
你千萬不要叫病人自費
什麼切結書都是騙人的
你沒把握請得到錢,也就是「沒把握健保局會支付」
就別拿出來用了,
用了,就是「醫師自費請客」
不是病人自費
第三、
基於醫學倫理、司法要求
你也不能說沒這個東西
你只能說
「我認為病人不適用」、「我不會」、「盧我沒用」
然後讓病人走
病人運氣好,就會找到個「願意自掏腰包請客的醫師」
(當然時間久了,這種醫師就被台灣的醫療環境淘汱了)
第四、
病人如果對你說「健保局說我可以用」
一樣
看到「公文」才算數
而且也不要以為有公文就無敵了
有了公文一樣可能會被刪(就是被賴帳),
只是你申覆回來的機會高一點
好啦,我知道解釋這個東西吃力不討好
卻是「健保帶來醫療崩潰」的關鍵點之一
(還有其他關鍵點)
還是得有人解釋
但是我相信,
台灣有很多比我更聰明人,
有一天會有更簡單的說明出現
那才是大家的福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