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風與太陽-從ptt網友回應看法界的傲慢和我對ptt的失望
發表於 : 週四 8月 18, 2011 5:14 pm
原本的計畫是這樣,推出「愚公移山」修法
和「冷涼卡好」的法學教育
等於是兩條不一樣的路,讓台灣來選
本來還蠻期待計畫可以上ptt-gossip,結果有點失望
這個禮拜過去,所有「法」字輩的收信單位都不回信
單是不回信就可以覺得他們傲慢了
不過網友可能覺得我意氣用事
那我就用ptt某網友的回文來討論一下法界的傲慢
一、這位網友討論的只有善良薩馬利亞人法理
但他沒有分刑事、民事責任
沒有分輕過失和重大過失
不論他說的對不對,至少是「不用心」的回文
一個好的立法是很細緻的,
刑民責全免、或是免刑責留下民事責任
意義就不同,不是「免責」兩字可交代
而民事責任一部分可用保險處理
事實上「被救而受損害之人」,反而會因為
「去刑化前提下,健全的保險和民事責任制度」
不用經過漫長的訟訴過程,提早得到補償
除非台灣「被救而受損害之人」都是想看施救人被關
或是台灣「法界」為了收入和權力,喜歡看人被告
那我就無話可說
二、這個網友也有提到「保證人」的概念
但是仍然沒有論壇網友整理的好
保證人地位(作為義務):
(1) 法令規定: 對父母子女的撫養義務等等
(2) 密切之共同生活關係(有緊密之信賴感,如親屬、同居人)
(3) 自願承擔義務: 依契約:醫療契約屬之
依無因管理:飛機上多管閒事的醫師屬之
(4) 危險共同體(如登山隊員之間)
(5) 危險前行為
不用心的回文,自然沒有教育的意義
三、他有提到急迫危難,
也就是我們所說的「擺著不管可能會死」
他以我的四個例子內,唯一不是「急迫危難」的做他的例子
故意忽視其他三例,只能說是「法庭玩法高手」
卻不能說是善心之人,眼前只有勝負沒有公益
四、有償無償的部分,自然可調整民事責任
民事責任確立了,這個「償」才能夠談
如果拿100元,難道就該負責賠1000萬嗎??
如果真要如此,也該由保險的方式來處理
也說收費時,就該多收「保費」
另外注意,刑事責任還在,談保險是沒有意義的!!
五、另舉不為扶助罪為例,更曝露出習法者的老大心態
看過北風與太陽的故事
台灣的法界想的只有如何壓制,控制人民
以法刑民,一付「要你有罪,法條多的是」的樣子
卻不知道「法」應由人民決定自己的生活方式
我不是說一定要修法免責
只是人民選擇不修法,台灣的教育就應該加上「冷涼卡好」
以免大家誤觸法網
如果人民不願意「依法冷漠」,讓台灣變成鬼島
那自然應該推動「善意行為去刑化,健全民事責任」的修法
結論: 原本以為ptt是個了不起的地方,是新聞取材的寶庫
原來還是很多「不用心」的回文啊!!
比較起來,一直被小弟評為不用心的「石處長」還可愛多了!!
和「冷涼卡好」的法學教育
等於是兩條不一樣的路,讓台灣來選
本來還蠻期待計畫可以上ptt-gossip,結果有點失望
這個禮拜過去,所有「法」字輩的收信單位都不回信
單是不回信就可以覺得他們傲慢了
不過網友可能覺得我意氣用事
那我就用ptt某網友的回文來討論一下法界的傲慢
一、這位網友討論的只有善良薩馬利亞人法理
但他沒有分刑事、民事責任
沒有分輕過失和重大過失
不論他說的對不對,至少是「不用心」的回文
一個好的立法是很細緻的,
刑民責全免、或是免刑責留下民事責任
意義就不同,不是「免責」兩字可交代
而民事責任一部分可用保險處理
事實上「被救而受損害之人」,反而會因為
「去刑化前提下,健全的保險和民事責任制度」
不用經過漫長的訟訴過程,提早得到補償
除非台灣「被救而受損害之人」都是想看施救人被關
或是台灣「法界」為了收入和權力,喜歡看人被告
那我就無話可說
二、這個網友也有提到「保證人」的概念
但是仍然沒有論壇網友整理的好
保證人地位(作為義務):
(1) 法令規定: 對父母子女的撫養義務等等
(2) 密切之共同生活關係(有緊密之信賴感,如親屬、同居人)
(3) 自願承擔義務: 依契約:醫療契約屬之
依無因管理:飛機上多管閒事的醫師屬之
(4) 危險共同體(如登山隊員之間)
(5) 危險前行為
不用心的回文,自然沒有教育的意義
三、他有提到急迫危難,
也就是我們所說的「擺著不管可能會死」
他以我的四個例子內,唯一不是「急迫危難」的做他的例子
故意忽視其他三例,只能說是「法庭玩法高手」
卻不能說是善心之人,眼前只有勝負沒有公益
四、有償無償的部分,自然可調整民事責任
民事責任確立了,這個「償」才能夠談
如果拿100元,難道就該負責賠1000萬嗎??
如果真要如此,也該由保險的方式來處理
也說收費時,就該多收「保費」
另外注意,刑事責任還在,談保險是沒有意義的!!
五、另舉不為扶助罪為例,更曝露出習法者的老大心態
看過北風與太陽的故事
台灣的法界想的只有如何壓制,控制人民
以法刑民,一付「要你有罪,法條多的是」的樣子
卻不知道「法」應由人民決定自己的生活方式
我不是說一定要修法免責
只是人民選擇不修法,台灣的教育就應該加上「冷涼卡好」
以免大家誤觸法網
如果人民不願意「依法冷漠」,讓台灣變成鬼島
那自然應該推動「善意行為去刑化,健全民事責任」的修法
結論: 原本以為ptt是個了不起的地方,是新聞取材的寶庫
原來還是很多「不用心」的回文啊!!
比較起來,一直被小弟評為不用心的「石處長」還可愛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