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我是衛生署長(黃奕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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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我是衛生署長(黃奕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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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我是衛生署長
◎ 黃奕廷(自由時報)
近日許多「專家」出面對民眾信心喊話,要大家還是要去打H1N1疫苗。然而看到痛失愛子的劉媽媽的泣訴,誰還能保持信心?如何繼續防疫?假如我是衛生署長,我會這麼做:

大量採購並釋出諾華疫苗。因H1N1疫情不如預期嚴重,歐美各國都有疫苗過多的現象,德國及西班牙政府與諾華的合約中言明,可以買得比合約的數量少,讓諾華可以轉售給其他國家,我會利用這個機會買進,讓不願意打國光的台灣民眾打,疫苗接種率就不會下降。

從國光有意製造疫苗開始,作為主管機關,站在提升台灣生技產業的前提,我會用完全符合歐盟或美國的標準來監督,包括生產流程及臨床試驗;遵循歐盟標準,以三千位十八至六十歲的成年人來做臨床試驗, 有效偵測出副作用。既然是第一次生產,台灣經驗不足,更需要在每個環節都很小心。事實上我更建議國光,從沒有時間壓力的其他疫苗開始做,一步一步照規矩來,而不是趕製H1N1。

基於主管機關的責任,我會在第一時間糾正國光董事長所說「搶接種時效,避免繁文縟節」,藥廠老闆如此發言顯然不當,更種下日後民眾不易信任的根源。對於任何可能有「利益衝突」的情況,嚴加督導,務求過程公開透明。我的態度是希望所有台灣人清楚了解第一次製造疫苗的過程,一起將台灣製疫苗推向國際。

H1N1自一九一八年流行後只有在一九七六年有疑似流行,全世界的衛生單位都是一面監測一面修正政策,我會仿效英美的做法,誠實對民眾解釋政策決定的根據、可能的副作用及監測、賠償的機制。

或許為時已晚,但亡羊還是應該補牢:因國光疫苗匆促上市引發的疑慮,以及「印錯」的接種同意書,我會誠懇地向全台灣民眾道歉,並邀請具公信力、有經驗的第三單位,例如美國核准新疫苗上市的政府機構FDA人員,協助檢討,確定一切符合國際標準之後再重新上市;並針對疫苗的不良反應做更詳盡的探討。對於因疫苗受傷害的家庭,不管與疫苗有無關聯,都給予補償,以表示對民眾負責的態度,重建民眾的信心。

(作者任職美國衛生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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