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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代健保修法 下周闖關

發表於 : 週三 12月 22, 2010 9:07 am
newshine
二代健保修法 下周闖關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1/6048205.shtml
【經濟日報╱記者楊毅/台北報導】 2010.12.22 03:04 am


立法院長王金平昨(21)日召集朝野黨團協商二代健保,因雙方未觸及實質內容,僅達成程序部分共識,民進黨團及衛生署明、後兩天(23、24日)將分別舉行修法公聽會,預期最快下周闖關成功。

王金平表示,衛生署應儘快提出新版二代健保的財務試算數據,包括健保支出、收入等狀況,向朝野黨團說明。他指出,公聽會結束後,他將會再召集朝野繼續協商,順利的話,最快下周二(28日)院會將開始逐條處理二代健保修法。

王金平提到,民進黨團協商時要求行政院應撤案重提新版本付委審查,但因新版本是由國民黨團以修正動議方式提出,因此,不可能再要求行政院撤回版本。

二代健保修法幾經波折,執政黨上周五才完成內部意見整合,敲定「雙費基、雙費率」的雙軌制計費新版本。外界認為,衛生署原規劃的二代健保一夕翻盤,上會期衛環委員會召委楊麗環扮演關鍵角色,楊麗環在國民黨團大會中率先跳出來強力阻擋,才讓其他藍委們驚覺「事情大條」,紛紛跟進力挽狂瀾。

據瞭解,楊麗環帶頭反對立場,引起國民黨中央和行政部門的不滿,最後幾次藍營行政、立法部門的二代健保修法溝通會議,楊麗環均缺席、手機關機找不到人,似乎遭受不小壓力刻意「消音」。

沉寂多日,楊麗環受訪表示,新版二代健保以一代健保為基礎,可行性較高,且費基內涵適度納入資本利得項目,減輕多數只領基本薪資民眾的保費負擔、費率可望調降,符合「有錢的人多繳、沒錢的人少繳」的健保改革理念。

不過,楊麗環認為,新版本以「個人總所得」計算保費,因此應刪除「論口計費」方式,將一般保險費與補充保險費分開計算,避免「重覆收費」情形發生,也就是沒有薪資所得,但有股利、利息等額外收入者,只須繳納補充保險費,或可以「百分比遞減」作調整,像是依附的第一口眷屬繳一般保費的70%、第二口繳50%,以此類推。

Re: 二代健保修法 下周闖關

發表於 : 週三 12月 22, 2010 10:01 am
newshine
二代健保 下周二完成立法
http://www.merit-times.com.tw/NewsPage.aspx?Unid=212649
【記者張雅雯台北報導】立法院朝野黨團昨協商健保修正案,立法院長王金平會後表示,本周暫緩處理本案,將舉行兩場公聽會,希望能對此版本凝聚更多共識,預計下周二院會進行三讀,屆時若仍有協商未果的條文,將依程序進行表決。

原本民進黨團要求行政院應撤回現有二代健保版本,將新版本重新交付委員會審查,王金平認為,新版本是國民黨團提出的修正動議,不需要撤回;但兩黨均要求衛生署應說明此版本的試算民進黨團與衛生署,本周四、五也將分別召開公聽會。

衛生署長楊志良表示,將透過公聽會對外界詳細說明,不過被問及是否會再次修改版本,他明確表示「不會」。

昨天中視播出楊志良的訪問錄影,對於補充保險費中的多數民眾關切的利息,他舉存款達一百萬元才有一萬元利息為例,如果以此為利息起徵點,乘上費率百分之二計算,一年不過多繳兩百元補充保險費,他認為大眾應可接受。

楊志良事後受訪時指出,利息的補充保險費會比照現有的起徵點,以避免增加行政成本,便於就源扣繳,不過每個銀行可能不太一樣,衛署還在研議中。

Re: 二代健保修法 下周闖關

發表於 : 週三 12月 22, 2010 10:07 am
image
newshine 寫:不過,楊麗環認為,新版本以「個人總所得」計算保費,因此應刪除「論口計費」方式,將一般保險費與補充保險費分開計算,避免「重覆收費」情形發生,也就是沒有薪資所得,但有股利、利息等額外收入者,只須繳納補充保險費,
這就是我說的啊

執行業務所得 怎能又是主要所得 又是補充所得?

這個表中 只有執行業務所得被重複列舉ㄟ 不會違憲嗎?

Re: 二代健保修法 下周闖關

發表於 : 週三 12月 22, 2010 10:13 am
Swimmer
柿子挑軟的吃,
只敢拿好吃的補充,
根本不能叫二代健保,
反而製造更大的問題,
胡鬧!!
(打小人)

Re: 二代健保修法 下周闖關

發表於 : 週三 12月 22, 2010 6:34 pm
wipten
非法闖關 ?

Re: 二代健保修法 下周闖關

發表於 : 週三 12月 22, 2010 6:45 pm
DR.HSU
反對加抗議啦!
課2%是每個月課2%補充健保費吧.要不然表格中股票及定存族怎會出現546+4000元?

Re: 二代健保修法 下周闖關

發表於 : 週三 12月 22, 2010 6:50 pm
wipten
補充健保費應該是使用賤鴇資源比例分攤吧 .... 用越多的繳越多 .....

Re: 二代健保修法 下周闖關

發表於 : 週三 12月 22, 2010 8:02 pm
image
嚴重歧視專業人士

律師醫師會計師都是從小辛辛苦苦唸書 辛辛苦苦考上證照的

自己出錢開個小個體戶 年收入好不容易兩三百萬 就得繳一代健保的最高级距 跟年收入幾千萬甚至上億的ceo 張忠謀等人同級的保費!

現在說要比較公平的二代啦 可是年收入幾千萬的CEO一毛都沒增加到(只要不要笨到參加除權~楊署長還說會少一點喔)

只有年收入三百萬的還要多課一筆2%的保費 三百萬要百分百加入費基 反正就是要榨到最後一滴

三千萬的只要拿兩百萬 一成當費基就好了~~ 這有天理嗎?

年領千萬的"肥貓"繳的健保費居然比專業人士辛苦執業的三百萬少很多~~ 這可以請號稱左派的楊署長解釋一下嗎 (咦)

Re: 二代健保修法 下周闖關

發表於 : 週三 12月 22, 2010 8:11 pm
newshine
image 寫:嚴重歧視專業人士

律師醫師會計師都是從小辛辛苦苦唸書 辛辛苦苦考上證照的

自己出錢開個小個體戶 年收入好不容易兩三百萬 就得繳一代健保的最高级距 跟年收入幾千萬甚至上億的ceo 張忠謀等人同級的保費!

現在說要比較公平的二代啦 可是年收入幾千萬的CEO一毛都沒增加到(楊署長還說會少一點喔)

只有年收入三百萬的還要多課一筆2%的保費 三百萬要百分百加入費基 反正就是要榨到最後一滴

三千萬的只要拿兩百萬 一成當費基就好了~~ 這有天理嗎?

年領千萬的"肥貓"繳的健保費居然比專業人士辛苦執業的三百萬少很多~~ 這可以請號稱左派的楊署長解釋一下嗎 (咦)
誰叫你們不是他的好朋友
他的好朋友都叫他不要下台耶
(我不依) (我不依) (被咬了)

Re: 二代健保修法 下周闖關

發表於 : 週四 12月 23, 2010 11:13 am
YSL
可以請楊署長以自己為例,試算一下賤保費嗎?
不要老是不食人間煙火 (打小人)

Re: 二代健保修法 下周闖關

發表於 : 週四 12月 23, 2010 4:47 pm
monyan
健保再怎麼改
問題永遠都在
要廢健保才實際啦

Re: 二代健保修法 下周闖關

發表於 : 週四 12月 23, 2010 9:27 pm
cwhung
繳很多健保費的,都是自費在做高階健檢,也不太常用健保看病
繳很少健保費的,都是逛醫院的常客,甚至每次要回大陸,就來拿藥
還有一些,是坐飛機回來補牙動手術的,繳的健保費,比苦哈哈的月光族還少

這算啥小公平正義呢?? (咦)

Re: 二代健保修法 下周闖關

發表於 : 週四 12月 23, 2010 11:48 pm
hjh
4.55%哪有比現在好到哪
乾脆不要改
弄個假二代在那邊拖時間試水溫

立院該不會真的要給它過吧
不要太過分喔!!
(我不依) (我不依) (我不依)

Re: 二代健保修法 下周闖關

發表於 : 週五 12月 24, 2010 8:50 am
9ff
請注意
是執行業務收入
不是執行業務所得
沒扣除成本

Re: 二代健保修法 下周闖關

發表於 : 週五 12月 24, 2010 9:49 am
hjh
9ff 寫:請注意
是執行業務收入
不是執行業務所得
沒扣除成本
沒錯!!
某左派高官表示這樣子比較公平
所以捐獻可抵所得稅但是不能抵健保稅
可是軍公教竟然免健保稅!? (台灣醫界第53卷第10期題目的最後一題)

業務所得又不是淨收入
怎麼可以全算入呢
這麼缺費基是嗎??
乾脆每人每吸一口氧氣收0.1元健康捐好了... 這樣費基夠大了吧
(我不依) (我不依)

Re: 二代健保修法 下周闖關

發表於 : 週五 12月 24, 2010 10:58 am
golf
image 寫:嚴重歧視專業人士

律師醫師會計師都是從小辛辛苦苦唸書 辛辛苦苦考上證照的

自己出錢開個小個體戶 年收入好不容易兩三百萬 就得繳一代健保的最高级距 跟年收入幾千萬甚至上億的ceo 張忠謀等人同級的保費!

現在說要比較公平的二代啦 可是年收入幾千萬的CEO一毛都沒增加到(只要不要笨到參加除權~楊署長還說會少一點喔)

只有年收入三百萬的還要多課一筆2%的保費 三百萬要百分百加入費基 反正就是要榨到最後一滴

三千萬的只要拿兩百萬 一成當費基就好了~~ 這有天理嗎?

年領千萬的"肥貓"繳的健保費居然比專業人士辛苦執業的三百萬少很多~~ 這可以請號稱左派的楊署長解釋一下嗎 (咦)
(GOODJOB) (GOODJOB) (GOODJOB)

這頭羊每次都是對準醫師來的
其他二師 順便被掃到而已

Re: 二代健保修法 下周闖關

發表於 : 週五 12月 24, 2010 12:23 pm
NOYL
懇請全聯會 各醫師公會
在未修法前先行確認

在執行業務所得繳健保費後
執行業務收入 是否如表格 皆須再繳交2%

此法一過 每位基層醫師的年健保費 都可能超過 10萬元 !!

Re: 二代健保修法 下周闖關

發表於 : 週五 12月 24, 2010 1:29 pm
image
(偽可愛)

Re: 二代健保修法 下周闖關

發表於 : 週五 12月 24, 2010 1:43 pm
Boogy
NOYL 寫:懇請全聯會 各醫師公會
在未修法前先行確認

在執行業務所得繳健保費後
執行業務收入 是否如表格 皆須再繳交2%

此法一過 每位基層醫師的年健保費 都可能超過 10萬元 !!
推 !

(窮)

Re: 二代健保修法 下周闖關

發表於 : 週五 12月 24, 2010 2:18 pm
cjyang
Boogy 寫:
NOYL 寫:懇請全聯會 各醫師公會
在未修法前先行確認

在執行業務所得繳健保費後
執行業務收入 是否如表格 皆須再繳交2%

此法一過 每位基層醫師的年健保費 都可能超過 10萬元 !!
推 !

(窮)
難道要眼睜睜看它修法通過
都沒人要採取動作嗎

Re: 二代健保修法 下周闖關

發表於 : 週五 12月 24, 2010 6:55 pm
gary
全聯會昏迷中
呼叫施大給我們指引

Re: 二代健保修法 下周闖關

發表於 : 週五 12月 24, 2010 10:04 pm
施肇榮
gary 寫:全聯會昏迷中
呼叫施大給我們指引
全聯會立法院快報

各位醫界前輩們,大家好︰

全聯會於99年12月24日下午派施理事肇榮、李副執行長志宏與晚輩代表出席衛生署召開「二代健保再修正案公開說明會」,特別就自由時報12月24日A8版「修正版太離譜…」報導表示,「…二代健保修正版對於醫師、律師及建築師等人的保費…計算…健保小組表示確實是『執行業務收入』沒錯,兩者的差異是『業務所得』提扣成本之後較為合理,『執行業務收入』則是連成本都沒有扣除,若未修正,這些人的健保費將大幅暴增,非常不公平」乙節,請問健保局戴局長桂英。

依據衛生署簡報及戴局長表示,醫師自行執業,依第20條規定以「執行業務所得」為投保金額者之執行業務收入,免扣取補充保險費:

一、 依據國民黨團修正動議版第20條第1項第3款規定,專門職業自行執業者,以其執行業務所得為投保金額。

二、 衛生署簡報表示,保險對象之補充保險費其收繳方式、免扣取補充保險費之範圍如下:

(一) 收繳方式:

1. 扣費義務人:指所得稅法所定之扣繳義務人。

2. 就源扣繳:由扣費義務人於給付保險對象應負擔補充保險費之各項所得時,按補充保險費率扣取,並於給付日之次月底前,向保險人繳納。

(二) 免扣取補充保險費之範圍:

1. 單次給付金額逾新臺幣一千萬元之部分。

2. 單次給付金額未達一定金額者。

3. 第二類被保險人之薪資所得。

4. 依第20條規定以執行業務所得為投保金額者之執行業務收入。

5. 已列入投保金額計算保險費之股利所得。

6. 由自然人(非所得稅法規定之扣繳義務人)給付者。

(三) 保險對象有免扣取補充保險費之事由,應於受領給付前,主動告知扣費義務人,得免扣取補充保險費。

※民進黨立委黃淑英,對於「補充保險費」2%的計算基礎,
以及沒有扣除必要成本的部分存疑,並持保留的態度。


蔣世中 醫師

Re: 二代健保修法 下周闖關

發表於 : 週五 12月 24, 2010 10:55 pm
image
(GOODJOB) (GOODJOB) (GOODJOB) (GOODJOB)
施肇榮 寫:
gary 寫:全聯會昏迷中
呼叫施大給我們指引
全聯會立法院快報

各位醫界前輩們,大家好︰

全聯會於99年12月24日下午派施理事肇榮、李副執行長志宏與晚輩代表出席衛生署召開「二代健保再修正案公開說明會」,特別就自由時報12月24日A8版「修正版太離譜…」報導表示,「…二代健保修正版對於醫師、律師及建築師等人的保費…計算…健保小組表示確實是『執行業務收入』沒錯,兩者的差異是『業務所得』提扣成本之後較為合理,『執行業務收入』則是連成本都沒有扣除,若未修正,這些人的健保費將大幅暴增,非常不公平」乙節,請問健保局戴局長桂英。

依據衛生署簡報及戴局長表示,醫師自行執業,依第20條規定以「執行業務所得」為投保金額者之執行業務收入,免扣取補充保險費:

一、 依據國民黨團修正動議版第20條第1項第3款規定,專門職業自行執業者,以其執行業務所得為投保金額。

二、 衛生署簡報表示,保險對象之補充保險費其收繳方式、免扣取補充保險費之範圍如下:

(一) 收繳方式:

1. 扣費義務人:指所得稅法所定之扣繳義務人。

2. 就源扣繳:由扣費義務人於給付保險對象應負擔補充保險費之各項所得時,按補充保險費率扣取,並於給付日之次月底前,向保險人繳納。

(二) 免扣取補充保險費之範圍:

1. 單次給付金額逾新臺幣一千萬元之部分。

2. 單次給付金額未達一定金額者。

3. 第二類被保險人之薪資所得。

4. 依第20條規定以執行業務所得為投保金額者之執行業務收入。

5. 已列入投保金額計算保險費之股利所得。

6. 由自然人(非所得稅法規定之扣繳義務人)給付者。

(三) 保險對象有免扣取補充保險費之事由,應於受領給付前,主動告知扣費義務人,得免扣取補充保險費。

※民進黨立委黃淑英,對於「補充保險費」2%的計算基礎,
以及沒有扣除必要成本的部分存疑,並持保留的態度。


蔣世中 醫師

Re: 二代健保修法 下周闖關

發表於 : 週六 12月 25, 2010 1:12 am
jack001
施肇榮 寫:
gary 寫:全聯會昏迷中
呼叫施大給我們指引
全聯會立法院快報

各位醫界前輩們,大家好︰

全聯會於99年12月24日下午派施理事肇榮、李副執行長志宏與晚輩代表出席衛生署召開「二代健保再修正案公開說明會」,特別就自由時報12月24日A8版「修正版太離譜…」報導表示,「…二代健保修正版對於醫師、律師及建築師等人的保費…計算…健保小組表示確實是『執行業務收入』沒錯,兩者的差異是『業務所得』提扣成本之後較為合理,『執行業務收入』則是連成本都沒有扣除,若未修正,這些人的健保費將大幅暴增,非常不公平」乙節,請問健保局戴局長桂英。

依據衛生署簡報及戴局長表示,醫師自行執業,依第20條規定以「執行業務所得」為投保金額者之執行業務收入,免扣取補充保險費:

一、 依據國民黨團修正動議版第20條第1項第3款規定,專門職業自行執業者,以其執行業務所得為投保金額。

二、 衛生署簡報表示,保險對象之補充保險費其收繳方式、免扣取補充保險費之範圍如下:

(一) 收繳方式:

1. 扣費義務人:指所得稅法所定之扣繳義務人。

2. 就源扣繳:由扣費義務人於給付保險對象應負擔補充保險費之各項所得時,按補充保險費率扣取,並於給付日之次月底前,向保險人繳納。

(二) 免扣取補充保險費之範圍:

1. 單次給付金額逾新臺幣一千萬元之部分。

2. 單次給付金額未達一定金額者。

3. 第二類被保險人之薪資所得。

4. 依第20條規定以執行業務所得為投保金額者之執行業務收入。

5. 已列入投保金額計算保險費之股利所得。

6. 由自然人(非所得稅法規定之扣繳義務人)給付者。

(三) 保險對象有免扣取補充保險費之事由,應於受領給付前,主動告知扣費義務人,得免扣取補充保險費。

※民進黨立委黃淑英,對於「補充保險費」2%的計算基礎,
以及沒有扣除必要成本的部分存疑,並持保留的態度。


蔣世中 醫師
(GOODJOB) +1

Re: 二代健保修法 下周闖關

發表於 : 週六 12月 25, 2010 2:32 am
kimbo
>>>以「執行業務所得」為投保金額

這樣保費到底比舊版增加多少?投保金額如果是現在的三倍,那保費不是變三倍?

!@#$%
DPP好幾個不分區的政黨票偶實在投不下企!@#$$

Re: 二代健保修法 下周闖關

發表於 : 週六 12月 25, 2010 8:34 am
gary
謝謝施大及蔣大的幫忙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