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代健保的單身應指稅籍單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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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代健保的單身應指稅籍單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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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報╱記者李順德】 2010.04.12
http://udn.com/NEWS/NATIONAL/BREAKINGNE ... 3423.shtml

二代健保懲罰單身? 台北榮總醫院醫師李偉強今天受邀在監院演講指出,二代健保所謂「單身」認定,應指「稅籍單身」而非「戶籍單身」,稅籍單身認定更具彈性,與外界認知懲罰單身顯有很大落差。

李偉強指出,一般人認為「戶籍單身」指的是沒有法定配偶;但「稅籍單身」是從報稅的角度來看,指的無配偶、單獨一人獨自報稅,與是否有婚姻不同。有下列幾種情形可排除在「非稅籍單身」範圍:如無配偶但報稅時將父母列為撫養親屬,或單親爸媽獨力撫養未成年子女。對於所得很低的單身民眾可能低於下限而採最低保費,影響也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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