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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衛生署最新新聞公告!

發表於 : 週四 6月 03, 2010 9:48 am
HONGBA
chichang 寫:真是夠了
「只准州官放火,不准百姓點燈」的現代版
Cate 寫:開放大陸醫院參加健保
單身多是精神病
單身多繳健保費是做功德
癌症未期急救是浪費資源
......
該管的是誰??


(怒火中燒) (指)

Re: 衛生署最新新聞公告!

發表於 : 週四 6月 03, 2010 10:27 am
OYAYA168
HONGBA 寫:
chichang 寫:真是夠了
「只准州官放火,不准百姓點燈」的現代版
Cate 寫:開放大陸醫院參加健保
單身多是精神病
單身多繳健保費是做功德
癌症未期急救是浪費資源
......
該管的是誰??


(怒火中燒) (指)
醫師立委也沒人為醫師講話 (怕怕) (怕怕) (怕怕) (怒火中燒) (怒火中燒)

Re: 衛生署最新新聞公告!

發表於 : 週四 6月 03, 2010 10:35 am
brian1968
OYAYA168 寫:
HONGBA 寫:
chichang 寫:真是夠了
「只准州官放火,不准百姓點燈」的現代版
Cate 寫:開放大陸醫院參加健保
單身多是精神病
單身多繳健保費是做功德
癌症未期急救是浪費資源
......
該管的是誰??


(怒火中燒) (指)
醫師立委也沒人為醫師講話 (怕怕) (怕怕) (怕怕) (怒火中燒) (怒火中燒)
這就叫換了位置就換了腦袋 (石化)

Re: 衛生署最新新聞公告!

發表於 : 週四 6月 03, 2010 11:58 am
newshine
我有一個夢
夢到在夢裡面
只要亂講話都會被人家打
(打小人) (打小人) (打小人)
只要說出真話
就會被抓去關

可是這還不是最可怕的事情

我害怕這不是夢啦 (失魂) (失魂) (失魂)

Re: 衛生署最新新聞公告!

發表於 : 週四 6月 03, 2010 3:25 pm
空空空
Nicholas 寫:
image 寫:感覺回到年輕的時代.....


......美麗島的時代 (怕怕)
藍綠聯手 美麗島再現
我錯了
中華民國萬歲!
三民主義萬歲!
(打小人) (打小人) (打小人)
你確定這樣講就沒事嗎?

Re: 衛生署最新新聞公告!

發表於 : 週四 6月 03, 2010 3:28 pm
熊哥
空空空 寫:
Nicholas 寫:
image 寫:感覺回到年輕的時代.....


......美麗島的時代 (怕怕)
藍綠聯手 美麗島再現
我錯了
中華民國萬歲!
三民主義萬歲!
(打小人) (打小人) (打小人)
你確定這樣講就沒事嗎?
是呀 ! 天朝欽差來的時候, 就不能這樣喊...http://mypaper.pchome.com.tw/bear1002/post/1321004850

Re: 衛生署最新新聞公告!

發表於 : 週四 6月 03, 2010 3:29 pm
空空空
image 寫:這好像是解嚴後

第一次有醫師因為一句話(有的還是學他講的一句話)被衛生署威脅要吊照?

而且上任半年就兩個.......警總復活了嗎? (怕怕)
你有沒有看霹靂布袋戲
一堆死的的角色
都可以再復活

素還真也復活好多次
一頁書,本人預計將要復活
壞人更不用說了

Re: 衛生署最新新聞公告!

發表於 : 週四 6月 03, 2010 4:33 pm
無名氏
空空空 寫:
image 寫:這好像是解嚴後

第一次有醫師因為一句話(有的還是學他講的一句話)被衛生署威脅要吊照?

而且上任半年就兩個.......警總復活了嗎? (怕怕)
你有沒有看霹靂布袋戲
一堆死的的角色
都可以再復活

素還真也復活好多次
一頁書,本人預計將要復活
壞人更不用說了
一頁書不但要復活了,而且會變成大壞人! (omg)

Re: 衛生署最新新聞公告!

發表於 : 週四 6月 03, 2010 4:36 pm
image
無名氏 寫:
空空空 寫:
image 寫:這好像是解嚴後

第一次有醫師因為一句話(有的還是學他講的一句話)被衛生署威脅要吊照?

而且上任半年就兩個.......警總復活了嗎? (怕怕)
你有沒有看霹靂布袋戲
一堆死的的角色
都可以再復活

素還真也復活好多次
一頁書,本人預計將要復活
壞人更不用說了
一頁書不但要復活了,而且會變成大壞人! (omg)
什麼衛生署一夜署的都很壞 (打小人)

Re: 衛生署最新新聞公告!

發表於 : 週五 6月 04, 2010 9:04 am
chichang
chichang 寫:真是夠了
「只准州官放火,不准百姓點燈」的現代版
原討論串好像找不到了。
陳委員刻意遮掉的部份
也無從讓輿論來見證了。 (失魂)

Re: 衛生署最新新聞公告!

發表於 : 週六 6月 05, 2010 12:36 pm
hjh
文章看起來比較像是立委對衛生署抱怨
於是衛生署發這個聲明應付一下
(眼汪汪) (眼汪汪)

Re: 衛生署最新新聞公告!

發表於 : 週六 6月 05, 2010 6:54 pm
g96510083
行政院衛生署組織法
修正日期 民國 98 年 06 月 03 日
第 1 條 行政院衛生署 (以下簡稱本署) 掌理全國衛生行政事務。

中華民國憲法 第 11 條  
人民有言論、講學、著作及出版之自由。

==================================
論壇言論 有刑法 民法 可以管 , 就是輪不到 衛生署管 (爽)

Re: 衛生署最新新聞公告!

發表於 : 週六 6月 05, 2010 10:48 pm
gucci37
目前的衛生署自以為可以管制言論,並不令人意外。

國民黨執政,從來沒有把民主、自由放在眼裏。

七百萬人明知如此,還是選擇了這樣的政府,

這是共業,二千三百萬人要一起承受。

Re: 衛生署最新新聞公告!

發表於 : 週日 6月 06, 2010 12:51 am
dr_mark89
笑死人了

衛生署住海邊啊 管這麼寬

衛生署根本沒資格也不應該管人民的言論自由

還可以令其立即撤除咧 想違憲嗎?

他自己該做的事就一大堆了 言論自由還輪不到他咧

引用 http://www.helzone.com/vbb/showthread.php?t=38566 整理

釋字第 509 號  89/07/07

言論自由為人民之基本權利,憲法第十一條有明文保障,國家應給予最大限度之維護,俾其實現自我、溝通意見、追求真理及監督各種政治或社會活動之功能得以發揮。惟為兼顧對個人名譽、隱私及公共利益之保護,法律尚非不得對言論自由依其傳播方式為合理之限制。刑法第三百十條第一項及第二項誹謗罪即係保護個人法益而設,為防止妨礙他人之自由權利所必要,符合憲法第二十三條規定之意旨。至刑法同條第三項前段以對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係針對言論內容與事實相符者之保障,並藉以限定刑罰權之範圍,非謂指摘或傳述誹謗事項之行為人,必須自行證明其言論內容確屬真實,始能免於刑責。惟行為人雖不能證明言論內容為真實,但依其所提證據資料,認為行為人有相當理由確信其為真實者,即不能以誹謗罪之刑責相繩,亦不得以此項規定而免除檢察官或自訴人於訴訟程序中,依法應負行為人故意毀損他人名譽之舉證責任,或法院發現其為真實之義務。就此而言,刑法第三百十條第三項與憲法保障言論自由之旨趣並無牴觸。

Re: 衛生署最新新聞公告!

發表於 : 週一 8月 02, 2010 10:01 pm
gkl123
(阿飄) (阿飄) (阿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