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高分院:醫審會認定醫療有疏失

媒體怎樣報導醫界?醫界專業的觀點在哪裡? 歡迎論述,讓真相更完整的呈現!

版主: 版主021

回覆文章
頭像
空空空
副院長級
副院長級
文章: 15912
註冊時間: 週五 12月 08, 2006 10:26 am
表達感謝: 4 次
擁有感謝: 10 次

Re: 台中高分院:醫審會認定醫療有疏失

文章 空空空 »

你知道什麼叫雞同鴨講嗎?
你明明跟他說應該往東吧,他卻認為你沒有說一定要往東,所以他認為你說往西
引用一下 mobile01 討論 230 樓的說法
Graco63 寫: 學弟妹們,你們真的考慮好要進入醫學系了嗎?

有罪推定這樣寫一定會引人注意....
沒錯....當然想引人注意....如果是法界人士更好....

醫療是怎麼論過失的呢....
舉證責任倒置....由醫療方提出....
刑法要怎麼認定過失呢....

一般民事心證的程度,祇須達到證據優勢(Preponderance of evidence)
不須達到明晰可信(clear and convincing proof)
更不須達到無合理可疑(beyond a reasonable doubt)的程度....

但是刑事不同....刑事案件因為刑法謙抑性原則....
必須達到無合理可疑(beyond a reasonable doubt)....
簡單來說....原告的舉證必須讓法官認為幾乎100%的可能才會判有罪....
這是刑法的ABC....

舉證責任倒置時....
被告需要舉證到無合理可疑(beyond a reasonable doubt)嗎....
如果是....
那刑法謙抑性原則不見了....
變成....
被告可以證明60%我沒有罪....但是有40%沒辦法....
因為不是100%所以就判有罪....
也就是說40%的懷疑....就是有罪....
這是很不合理也不符刑法原則....

但是在醫療....
就是如此....
所以舉證責任倒置+無合理可疑(beyond a reasonable doubt)的舉證強度
= 有罪推定....
這是醫療面臨的問題....
要知道....
醫療要舉出無合理可疑(beyond a reasonable doubt)的舉證強度有多困難....

18% VS 82%....
這是濫訴的結果....是檢座的能力問題啊~~~~
有個data....是美日台三國醫師刑事案件的比例....
很清楚....容後再補....
所以醫審會說東,法官會認為你沒說100%要往東,所以你說往西
Easyplayer
V1
V1
文章: 1603
註冊時間: 週六 9月 09, 2006 7:13 pm

Re: 台中高分院:醫審會認定醫療有疏失

文章 Easyplayer »

hitachi 寫:
gary 寫:醫師千萬不要逞強
一失手
立刻傾家盪產
更正一下,
沒有失手哦!!
只是病歷中某一點「爭議」,被挑到毛病哦!!

所以是:
就算醫師醫的很ok,只要病歷不ok
一樣傾家盪產 (挖鼻孔)
再更正 ....
病歷(證據)也沒問題....
是法官看不懂鑑定報告....
頭像
空空空
副院長級
副院長級
文章: 15912
註冊時間: 週五 12月 08, 2006 10:26 am
表達感謝: 4 次
擁有感謝: 10 次

Re: 台中高分院:醫審會認定醫療有疏失

文章 空空空 »

法官的這種推論
自以為是完全遵照法學原則
卻與科學完全偏離

這到底是誰的問題
法匠自認沒問題
聰明的同業
自己該有了斷
頭像
lupin
院長級
院長級
文章: 16837
註冊時間: 週二 5月 05, 2009 10:38 am
來自: DC UNIVERSE
擁有感謝: 1 次

Re: 台中高分院:醫審會認定醫療有疏失

文章 lupin »

很多問題都是沒有答案的
只好學大自然中的動物冬眠,用消耗最低能量的方式度過寒冬。
能存活到春天來臨的醫師才是最後的贏家,其他一切都是假的。
圖檔
人生有三苦:
一苦是,你得不到,所以你覺得痛苦;
二苦是,你付出了許多代價,得到了,卻不過如此,所以你覺得痛苦;
三苦是,你輕易放棄了,後來卻發現,原來它在你生命中是那麼重要,所以你覺得痛苦
頭像
truelovecoco
院長級
院長級
文章: 20827
註冊時間: 週六 6月 24, 2006 1:03 pm

Re: 台中高分院:醫審會認定醫療有疏失

文章 truelovecoco »

醫審會不要那樣寫就好啦~還嫌人家專科訓練差(那以後只有台大才能收R好嗎?)
還call in節目振振有詞~
不是醫師自己害自己是什麼?
從沒看過醫師團結過!
頭像
hjh
院長級
院長級
文章: 29061
註冊時間: 週二 8月 05, 2008 11:39 am
來自: Taiwan Formosa
表達感謝: 3 次
擁有感謝: 22 次

Re: 台中高分院:醫審會認定醫療有疏失

文章 hjh »

好奇問一下
車禍鑑定報告通常會寫出雙方肇事責任幾比幾
醫審會是不是也可以這樣寫?
不然醫師做了一百個動作然後醫審會說其中一個動作跟某本醫學書寫的不一樣
接著法官就提取這部分為證據判定有疏失而且必須賠償100%的損害
這樣不對吧
況且醫審會明明也說該病例可裝設顱內壓監測器但裝設的預後不見得增加多少
醫師承擔損害責任10%都嫌多了..... 怎麼會是三千多萬的100% ??

醫審鑑定報告如此專業,縱法官亦難以解讀,何不授權使醫審會直接明寫肇事責任比,比如損害95%為車禍本身導致,5%為醫療疏失,簡單清楚,如此一來法官沒有上下其手的機會自然也沒有被懷疑上下其手的困擾了。
(推眼鏡)
g96510083
註冊會員
註冊會員
文章: 747
註冊時間: 週六 7月 25, 2009 10:15 pm

Re: 台中高分院:醫審會認定醫療有疏失

文章 g96510083 »

Does ICP monitoring make a difference in neurocritical care?
Cremer OL.
Source

University Medical Center, Department of Intensive Care, Utrecht, The Netherlands. o.l.cremer@umcutrecht.nl
Abstract

Raised intracranial pressure and low cerebral perfusion pressure are associated with ischaemia and poor outcome after brain injury. Therefore, many management protocols target these variables. However, there are no randomized controlled trials that have demonstrated the effectiveness of intracranial pressure-guided care in severely head-injured patients. Observational studies of such therapy have yielded inconsistent results, ranging from decreased mortality to no effect or increased morbidity or mortality. A recent cohort study supports the notion that the possible benefits of intracranial pressure monitoring after traumatic brain injury are small - if present - and would exceed a number needed for the treatment of 16. Furthermore, intracranial pressure monitoring and aggressive management of intracranial pressure and cerebral perfusion pressure have been associated with increased lengths of stay in the neurocritical care unit, conceivable costs and possibly an increased rate of complications. Against this background, there is sufficient clinical equipoise to warrant an adequately powered randomized controlled trial to compare intracranial pressure-guided care with supportive critical care without intracranial pressure monitoring in patients with severe traumatic brain injury. However, the realization of such a trial is likely to be problematic for a number of reasons, not least of which the firmly held biases of many clinicians.
盡心盡力,沒人在意 掏心掏肺,當場作廢 江河日下,人心不古 依法看診,安全下庄
王維‧<酌酒與裴迪>
酌酒與君君自寬人情翻覆似波瀾。白首相知猶按劍,朱門先達笑彈冠。
草色全經細雨濕,花枝欲動春風寒。世事浮雲何足問不如高臥且加餐。
頭像
空空空
副院長級
副院長級
文章: 15912
註冊時間: 週五 12月 08, 2006 10:26 am
表達感謝: 4 次
擁有感謝: 10 次

Re: 台中高分院:醫審會認定醫療有疏失

文章 空空空 »

billwin.tw 寫:請不要再說是醫審會的問題了

這是法界轉移焦點(攏狗相咬)的手法


請看這裡: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5/6998694.shtml
醫改會研究發展組長朱顯光 寫:
醫改會研究發展組長朱顯光表示,法院接到這類醫療糾紛後,通常會請衛生署醫審會提出鑑定報告,醫審會再請不同醫師針對特定個案進行鑑定,且不公布醫師的名字,公正性不容置疑。

然而,受理這些案件的法官,未必具有醫療專業背景,因此可能在家屬的主動陳述下,或是法官自己見解下,請求醫審會針對A事項進行鑑定。但醫療糾紛中的A事項,可能並非關鍵,B、C事項才是,但醫審會採「不問不答」模式,法官指明A事項就只針對A事項進行鑑定,因而容易出現專業判斷上的偏差。
至於審判長邱森樟是不是恐龍法官 ?

有人並不這麼認為。
google 到的
九十一年法官評鑑結果大公開
法官.JPG
auricle
院長級
院長級
文章: 28839
註冊時間: 週五 6月 23, 2006 6:18 pm
來自: 黑心島國

Re: 台中高分院:醫審會認定醫療有疏失

文章 auricle »

truelovecoco 寫:醫審會不要那樣寫就好啦~還嫌人家專科訓練差(那以後只有台大才能收R好嗎?)
還call in節目振振有詞~
不是醫師自己害自己是什麼?
從沒看過醫師團結過!
醫審會的說法是事後諸葛,好比考試要如何拿滿分的理論值. 當事者撞樹的第一時間基本上就已經決定這場考試最高分是幾分, 也許100也許90 , 80 , 70, 60 ....都不一定,沒人知道, 醫師只能盡力求取高分. 但拿這種100分的水準來要求第一線醫師, 作為及格的標準是法官, 因為法官不懂醫療有其極限,他憑哪一點認定該病患一定能恢復到100分,並以此為基礎來判決醫師們的賠償 ?
如果整個法界都是這樣的人來處理醫糾,那醫師不一個個被捉去關才怪! (無盡漩渦)
頭像
空空空
副院長級
副院長級
文章: 15912
註冊時間: 週五 12月 08, 2006 10:26 am
表達感謝: 4 次
擁有感謝: 10 次

Re: 台中高分院:醫審會認定醫療有疏失

文章 空空空 »

auricle 寫:
truelovecoco 寫:醫審會不要那樣寫就好啦~還嫌人家專科訓練差(那以後只有台大才能收R好嗎?)
還call in節目振振有詞~
不是醫師自己害自己是什麼?
從沒看過醫師團結過!
醫審會的說法是事後諸葛,好比考試要如何拿滿分的理論值. 當事者撞樹的第一時間基本上就已經決定這場考試最高分是幾分, 也許100也許90 , 80 , 70, 60 ....都不一定,沒人知道, 醫師只能盡力求取高分. 但拿這種100分的水準來要求第一線醫師, 作為及格的標準是法官, 因為法官不懂醫療有其極限,他憑哪一點認定該病患一定能恢復到100分,並以此為基礎來判決醫師們的賠償 ?
如果整個法界都是這樣的人來處理醫糾,那醫師不一個個被捉去關才怪! (無盡漩渦)
看一下我22樓轉貼的文章
如果法官是這樣判案的
除非醫審會很肯定的寫百分之百無疏失
不然,一定會被判賠的
blanka1231
註冊會員
註冊會員
文章: 737
註冊時間: 週五 1月 25, 2008 3:22 pm

Re: 台中高分院:醫審會認定醫療有疏失

文章 blanka1231 »

我寫過法院的公文

法院會問你問題 我們照問題回答

關鍵在於法院如何問問題

1. 沒放腦壓偵測器是否和患者的後遺症有關

2. 有放腦壓偵測器 患者是否出院後可以生活自理

問題1 答案對患者有利
問提2 對醫生有利
auricle
院長級
院長級
文章: 28839
註冊時間: 週五 6月 23, 2006 6:18 pm
來自: 黑心島國

Re: 台中高分院:醫審會認定醫療有疏失

文章 auricle »

空空空 寫:
auricle 寫:
truelovecoco 寫:醫審會不要那樣寫就好啦~還嫌人家專科訓練差(那以後只有台大才能收R好嗎?)
還call in節目振振有詞~
不是醫師自己害自己是什麼?
從沒看過醫師團結過!
醫審會的說法是事後諸葛,好比考試要如何拿滿分的理論值. 當事者撞樹的第一時間基本上就已經決定這場考試最高分是幾分, 也許100也許90 , 80 , 70, 60 ....都不一定,沒人知道, 醫師只能盡力求取高分. 但拿這種100分的水準來要求第一線醫師, 作為及格的標準是法官, 因為法官不懂醫療有其極限,他憑哪一點認定該病患一定能恢復到100分,並以此為基礎來判決醫師們的賠償 ?
如果整個法界都是這樣的人來處理醫糾,那醫師不一個個被捉去關才怪! (無盡漩渦)
看一下我22樓轉貼的文章
如果法官是這樣判案的
除非醫審會很肯定的寫百分之百無疏失
不然,一定會被判賠的
你要自己證明自己考了100分, 只考了99分一樣不及格, 要賠3000萬 ! (偽可愛) (阿飄)
DrHead
院長級
院長級
文章: 17268
註冊時間: 週一 4月 28, 2008 11:46 pm
擁有感謝: 4 次

Re: 台中高分院:醫審會認定醫療有疏失

文章 DrHead »

一個被評鑑不到80分的法官
判你負100%的責任
施肇榮
公會及協會
文章: 10178
註冊時間: 週四 10月 26, 2006 11:49 pm
來自: 台北市

Re: 台中高分院:醫審會認定醫療有疏失

文章 施肇榮 »

blanka1231 寫:我寫過法院的公文
法院會問你問題 我們照問題回答
關鍵在於法院如何問問題
1. 沒放腦壓偵測器是否和患者的後遺症有關
2. 有放腦壓偵測器 患者是否出院後可以生活自理
問題1 答案對患者有利
問提2 對醫生有利
假設性的問題,於鑑定時,不答;原因如下:

進行「鑑定」,應回到「行為時」

台北大學法律學系教授 鄭逸哲

除法律專業知識外,法律人無異於一般人,對事物的認識能力僅具常識程度。因而,就涉及仰賴專業知識能力,方才能予以認定的事實,其不得不求助於鑑定人或鑑定機關的協助。
醫學屬極專業的高深學問,非一般人所能掌握,因而就醫療案件的事實認定,檢方和法院往往不得不借重於行政院醫事審議委員會。該委員會的醫學專業程度或許不容置疑,但其「鑑定」卻往往踰越其所得「鑑定」者。簡單講,常把「鑑定書」當成「臨床檢討報告」來撰寫。

司法案件所應確定的事實為既已發生的「歷史事實」,刑法就此「歷史事實」的認定採「行為時主義」。再者,「鑑定」屬「事實認定」的問題,即使涉及「對事實的看法」,亦僅限於因不訴諸專業學理,無從就事實有所認定,──換言之,所謂「對事實的看法」,從其所依據的專業學理來看,毋寧指「公理」或「專業的經驗法則」;從其所判斷的「事實來看」,乃指其依該專業學理所判斷的結論。

⋯⋯ 準此,在任何情況下,均不得有所「價值判斷」。若涉及「價值判斷」,則根本不屬於「鑑定」的範疇。

一般說來,行政院醫事審議委員會所得「鑑定」者,不外三者:第一,「因果關係」;第二,是否循「醫療成規」而進行診治;第三,「行為時」,非循「醫療成規」而進行診治,若於其他行為人是否亦如是?

但──或許是檢方或院方誤導──,行政院醫事審議委員會的「鑑定」,往往出現所不該出現的「當時若如何如何,應該會較好」的「事後諸葛」的無關「事實」的「對事實的看法」。就此涉及「價值判斷」的不當內容,根本不應出現在「鑑定書」中,然而往往占「鑑定書」最大的篇幅──而這根本不應該出現的內容,卻往往也是檢院最重視的內容。

此外,行政院醫事審議委員會亦渾然欠缺「鑑定應結束」的意識,如果其已認為欠缺「因果關係」,則就應該結束「鑑定」,因為無論行為人是否循「醫療成規」而進行診治,「構成要件因果關係要素」根本就不可能實現。但行政院醫事審議委員會卻往往在認定欠缺「因果關係」或不能認定「因果關係」後,「廢話連篇」對行為人是否循「醫療成規」而進行診治,進行無謂的「鑑定」。

換言之,檢院所提出的「鑑定問題」,應是具有層次性的,若行政院醫事審議委員會認定欠缺「因果關係」或不能認定「因果關係」時,即不得就行為人是否循「醫療成規」而進行診治,進行所謂「鑑定」!也只有在其認定具有「因果關係」後,方得就行為人是否循「醫療成規」而進行診治,而進行「鑑定」。

同理,一旦其認定行為人循「醫療成規」而進行診治,就應停止「鑑定」,不要有任何其他的「廢話」──更不可以有任何「當時或許這樣較好」的「評論」。
最重要的,對於「『行為時』,非循『醫療成規』而進行診治,若於其他行為人是否亦如是?」的問題,才真正是不得不仰賴行政院醫事審議委員會的地方。人體各異,難以一法,其所應強調的是「具體個案特殊性」的觀察,而非「抽象通案一般性」的醫學教科書或通則的陳述。

總之,行政院醫事審議委員會進行「鑑定」時,應有回到「行為時」的觀察警覺,而非從「事後」的角度,提出所謂「更佳方案」的馬後砲。
在目前高風險的時代,只願能:[北風北安全下庄]
頭像
leonhong
指導教授
指導教授
文章: 9185
註冊時間: 週三 8月 27, 2008 1:55 pm
來自: 貓國

Re: 台中高分院:醫審會認定醫療有疏失

文章 leonhong »

偶素小蝸 請多指教 (跪拜禮new)

圖檔
huangjauwen
指導教授
指導教授
文章: 9419
註冊時間: 週日 7月 31, 2011 9:20 pm
來自: 桃園

Re: 台中高分院:醫審會認定醫療有疏失

文章 huangjauwen »

這種爛刀 就別開了吧 ... 要開的請去找法院找法官開
+1
這些法官邏輯都不通,就來判案
那法官判錯案,造成的傷害更是百分之百--------以後都要求法官判錯 賠3000萬吧!!!
回覆文章

回到「★媒體報導VS醫界觀點」